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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是我们党的一项伟大创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命题,为新时代新征程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重要部署,强调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我们要准确把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点和方向,扎实落实重大改革举措,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取得积极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推动经济体制改革从理论到实践不断创新突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新突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围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进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已经取得一些成效。

❖ 第一,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持续释放。

新时代以来,我国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贯彻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完成,从法律上、制度上进一步厘清了政府与企业的职责边界,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不断健全,国有企业不断做强做大,2012年—2022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从89.5万亿元增加到339.5万亿元,截至2023年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达到86.6万亿元,是2012年底的2.8倍。进入世界500强的国有企业数从2012年的65家增加至2023年的97家。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央企涉及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领域营业收入占总体比重超过70%。国有经济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新赛道新优势加速形成。

二是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一系列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2023年7月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各部门在促进民间投资、推进公平准入、加强金融支持、优化税收服务、培育优质企业等方面出台实施一系列配套措施。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竞争性业务面向民间资本放开取得突破性进展。民营企业数量从2012年的1085.7万户增至2023年53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量的比重从79.4%提高至92.3%,民营经济占GDP比重由不到50%提高至60%以上。民营企业成为税收、投资和国际贸易的主力军。民营企业创新能力持续增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民营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比由37.6%提升至61.7%。

❖ 第二,持续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提供基础保障。

一是产权制度加快完善。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一步完善了与产权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全面清理有违产权保护原则要求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优化产权保护法治环境。深化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建立起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二是市场准入制度持续完善。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全国一张清单”管理制度,市场准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破除。市场准入持续放宽和规范,建立“一年一修”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清单落地实施机制,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鼓励探索更加规范高效的放宽市场准入改革路径。

三是市场竞争更加公平充分。不断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建立并落实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全覆盖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形成了针对市场垄断、行政性垄断、不正当竞争等全覆盖的基础性经济政策和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持续增强,审查效能不断提升。自2016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以来,累计审查政策措施161.8万件,清理存量文件447万件,废止和修订了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9.3万件。

四是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完善。重点领域诚信建设稳步推进,政务诚信水平显著提升,商务信用体系加快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实现全覆盖。失信惩戒机制不断完善,开展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配套建设信用修复管理制度。社会信用法治化建设快速推进,各地探索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社会信用立法驶入“快车道”。

❖ 第三,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初步形成。

一是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持续向纵深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现全覆盖,企业开办趋于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逐步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颁布实施我国营商环境领域首部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等。

二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推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逐步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实现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同责。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度基本建立,户籍制度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城市落户门槛大幅降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断完善,金融市场交易日趋活跃,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序推进。技术要素配置方式逐步向技术作价入股、技术并购、科技创业等多元化方向发展,全国已建立40多家全国性或区域性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数据要素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数据基础制度日益完善。2023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超过1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10%。

三是加快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建立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实施市场领域综合监管和综合执法,破除行政垄断和市场垄断。完善市场监管程序、加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市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市场监管立法稳步推进,鼓励跨行政区按规定联合发布统一监管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创新联合监管模式,实施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当前,国内外发展环境错综复杂,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变化,客观上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和完善,对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

第一,仍要把“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作为核心问题。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就是要让价值规律、竞争和供求规律等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进一步解除对生产力发展的束缚,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特别是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让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关键在于弥补市场失灵,为市场有效配置资源和经济有序运行创造良好环境,促进共同富裕、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经济活动范围不断拓展、形态不断丰富,面对持续涌现的新领域新赛道、新业态新模式,要避免以“过于保守”的态度扭曲政府和市场关系,干扰了市场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要坚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促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社会活力。

第二,要坚持处理好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保证不同所有制经济在发展中能够获得更加公平的机会。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有着不同的功能定位和作用,各有所长,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多,国内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转型带来的增长压力加大,以民营企业为代表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增多、发展预期和信心受到一定冲击。面对这些变化,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要坚持处理好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要在创造更公平发展环境、提供更公平发展机会的基础上,更大力度推动两者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第三,要处理好“统一市场”和“分工协作”的关系。市场是全球最稀缺的资源,拥有超大规模且极具增长潜力的市场,是我国发展的巨大优势和应对变局的坚实依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的发挥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我国市场的统一性;市场机制的有效性与市场的规模和统一性紧密相关。只有构建起全国统一大市场,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市场准入畅通、规则一致、设施联通和监管协同,才能扩大市场容量,使得商品和要素资源顺畅流通,才能在更大范围内分工协作、促进充分竞争、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统一市场是充分竞争和有效分工协作的基础。近年来,时有发生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问题制约了经济内循环,影响了经济发展效率、限制了经济增长空间。各地只有在全国统一大市场框架下才能更好依托比较优势和发展基础,利用超大规模市场空间,通过有效的分工协作,实现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因此,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坚持处理好统一市场和分工协作的关系,要以更大力度推动实现市场统一。

第四,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安全稳定的关系。改革是发展、安全稳定的强大动力,发展是改革、稳定的根本目的,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三者相互支撑、辩证统一。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经济发展和保持安全稳定已成为我国鲜明的时代特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准确把握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安全稳定程度的关系,在改革发展和安全稳定之间寻找动态平衡。要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充分考虑改革关联性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把试点先行和全面推进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的关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保持合理经济增速的基础上,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以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目标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要高度重视市场运行的风险挑战和市场体系安全问题,加快完善维护经济安全的体制机制,积极防范市场异常波动和外部冲击风险,保障国民经济正常运转。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点任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摆在突出位置,明确提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持守正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持续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

第一,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充分激发各类所有制企业活力。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一方面,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一是加快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增强服务国家战略的功能作用。建立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制度,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二是坚持分类改革方向,进一步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健全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以市场化方式进行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培育创新型国有企业。三是加快健全有利于国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国企把科技创新摆在核心位置,完善国企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探索建立针对前沿技术创新和未来产业投资项目的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国企在主营业务范围内加大原创性、引领性技术研发投入。

另一方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实下来。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建立健全多元化涉企纠纷解决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回应机制。全面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评估机制。二是完善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同等参与国家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平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牵头的创新联合体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加快推进科技资源和应用场景向民营企业开放。三是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不断畅通民营企业反映问题和诉求的渠道。完善民营企业权益维护机制。规范各类监管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

第二,以“两统一、一联通”为重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聚焦解决制约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体制机制问题,坚持系统推进、重点突破,以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等为重点,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更大力度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障碍。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持续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快健全国家标准体系,建立统一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二是强化市场监管体系统一。探索政府监管主导,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平台等第三方机构协作共治的市场监管新模式,形成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监管执法资源,开展跨区域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利用新兴技术,优化重组监管工具,通过创新、高效、适配的监管工具,提高市场监管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三是强化市场设施高标准互联互通。加快完善流通体制。推动流通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大力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通过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优化运输结构,推动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搭建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明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标准和准入方式,实现要素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建成畅通有序、充分开放的公共资源交易网络。

四是加快建设高标准要素市场体系。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完善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基础制度,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市场。加快建设高效公平、安全可靠的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促进高效自由流动的人力资源市场。

第三,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提高体系化、科学化水平。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本保障。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的原则,把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提高体系化、科学化水平。

一是加快完善产权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产权。健全统一规范的涉产权纠纷案件执法司法体系,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围绕更好激励创新、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促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

二是持续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研究制定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市场准入制度的科学性。动态调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适时推出一批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完善企业退出制度,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建立覆盖所有经营主体的强制退出制度和简易退出制度。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三是不断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和监管制度。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全链条全生命周期信用监管体系。完善信用承诺制度,探索信用合规机制建设。健全信用修复,规范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制度。建设完善信用修复系统,构建分级分类管理、梯次退出的信用修复格局。

第四,健全安全发展机制,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将安全发展作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重要方向,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保障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安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一是健全风险研判防控机制。坚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防范化解风险,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关系。提高经济安全风险研判、预警和防控能力。加强市场监测和经济运行预测,研究优化准确反映市场经济异常波动的先行指标,建立健全重大风险识别预警机制。结合经济运行中周期性和突发性风险因素,分类制定应对预案。更好发挥经济综合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加强跨部门跨地区协调联动。主动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沟通协调,增强在对外开放环境中动态维护国家安全的本领。

二是建立健全有利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体制机制。以安全发展为重要目标完善宏观治理体系。加强部门间、央地间、上下级间统筹协调,健全与市场主体的政策沟通反馈机制,及时响应需求,加强对各类公共服务供给和市场活动的必要监管。健全宏观经济政策评估评价制度,在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时要充分考虑安全发展需要。加强战略支撑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安全可靠能力。支持各地按照战略定位,发挥比较优势,融入国家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局。

(作者为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