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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摘 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特色之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对西方“先污染后治理”现代化的全面超越。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路径,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不断推动环境治理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创造中国生态环境治理“新奇迹”。

关键词:生态文明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 生态环境治理“新奇迹”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思想决定方向,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创新成果和实践创新成果的集大成,是一个系统完整、逻辑严密、内涵丰富、博大精深的科学体系,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达到新的高度。可以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就是中国在生态文明新时代开创的以美丽中国为目标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明发展“新道路”。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贯穿于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形成、拓展及未来发展的全过程。20世纪50年代,我国第一次明确提出实现“四个现代化”,并着手关注资源节约利用、劳动安全防护、传染病防控与公共卫生、植树造林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议题。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在北京召开,揭开了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序幕,会议确定了环境保护的32字工作方针,强调“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改革开放后,党的十三大提出“三步走”战略目标,这一时期不仅将环境保护列为基本国策,还以立法为核心开展环境管理制度建设,20世纪90年代实施可持续发展国家战略[1];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两型”社会[2];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将绿色发展、绿色生活等新的理念转化为一系列政策实践,党的十九大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之一,并确立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建成美丽中国,新中国成立100周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系列目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对聚焦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具体部署。

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涵盖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等价值维度的、全方位的战略目标体系,是一个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高品质生活、生态高水平保护相统一的总体性、系统性、全面性现代化,是人类文明的新形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其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基于对“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历史规律的深刻认识、对西方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先污染后治理”的历史教训的深刻总结,将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观同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具体实践相结合并进行理论实践创新而发展形成的,是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鲜明特色和靓丽底色。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就是“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路径,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又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实现生态共建、生态共享、生态共治的美好图景。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3]。现代化本质上是人的现代化。人民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拥护者,同时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动力来源和绿色发展成果的享用者。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根本动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始终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党和政府坚持人民性立场,努力为人民提供更多、更优质的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需要和“生态安全底线”要求;另一方面,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主动参与,贡献智慧和力量,要将绿色发展内化为全社会的共识,强化公众对生态环境公共物品属性的认知和责任意识,培育公众的现代化公共精神,并通过不断提高的生态环境需要形成引导、倒逼传统生产方式转型,推动传统产业的绿色化、生态化升级,促进生态产品的生产、供给和价值实现,以及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的不竭动力。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坚持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的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发展经济不能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是舍弃经济发展而“缘木求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求正确处理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坚持“生命共同体”“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不仅要遵循“地球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在发展过程中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还要遵循“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秉持兼容并蓄的原则,与世界各国共谋合作发展[4]。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人类未来,建设绿色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需要世界各国同舟共济、共同努力,任何一国都无法置身事外、独善其身。”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发展模式,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对西方“先污染后治理”现代化的全面超越

现代化进程最早发轫于西方国家,其发展模式主张以工业化促进现代化,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粗放型经济发展道路。比如,西方发达国家在其现代化进程中,大量消耗资源能源,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发生臭名昭著的八大公害事件,引发世界对“寂静的春天”的忧虑。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一方面,西方发达国家经历环境污染和民众抗争之后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并进行了很大的投入;另一方面,西方国家利用其在国际关系中已经形成的对全球贸易机制的掌控与在全球经济格局中所处的产业链和价值链的高端位置,将高污染高消耗的产业、生产生活中的废物甚至有毒有害的危险废物转移到了环境标准相对宽松、环境治理能力相对低下的发展中国家。可以说,西方发达国家攫取了全球的资源和财富,为其实现现代化奠定物质基础。当今世界全球生态环境问题,发生或体现在发展中国家,其根源却是在发达国家。

资本逐利的天性、人们的贪欲在所谓“崇尚自由”的西方国家不仅难以得到有效约束,反而被群体性、普遍性地放任。西方现代化以资本逻辑为主导,在创造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导致市场盲目扩张、资本野蛮生长,不仅直接造成了经济危机和社会混乱,还加速了对自然资源的攫取并进一步导致人与自然关系失调、环境突发事件频发,最终造成并持续加剧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生态破坏等生态危机以及全球环境治理困境。可以说,资本逻辑下的生态危机不可避免,人与自然的矛盾在资本主义国家是不可调和的[5]。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是对西方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关于人与自然关系认知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环境治理理论与制度的全面超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共同体”理念,强调世界既具有多样性又具有统一性的世界观,超越了西方人类中心主义“一元论”的世界观;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超越了西方国家现代化过程中“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发展道路和“利用其在国际贸易、国际关系中的优势地位和规则制定权,转移高消耗高排放产业甚至直接转嫁污染,以牺牲发展中国家甚至是全球生态环境,换取西方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的环境治理理论;生态环境资源的公共物品属性与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尤其是土地公有制高度契合,在此基础上构建“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序社会”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超越了西方基于“私有化”“市场机制”“自由主义”的环境治理制度;传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并将其与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观的相结合,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实际相结合,是对西方生态文化的超越。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其核心命题之一就是运用制度手段,规制、引导、利用好资本逻辑,实现人与自然真正和解,并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创造生态环境治理“新奇迹”

新中国成立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可以概括为“两大奇迹”,即“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一方面,“社会-经济-环境”是一个复合系统;另一方面,从新中国成立的改天换地,到改革开放的翻天覆地,再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我国在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治理问题上也历经了“先生产(经济)后生活(社会)再生态”的发展历程。我国已经创造的“两大奇迹”分别涉及社会经济领域,未来应着眼环生态境领域,创造生态环境治理的“新奇迹”。

中国生态环境治理的“新奇迹”是由一系列奇迹构成,包括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奇迹,超越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以及环境库兹涅滋曲线的奇迹,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性、全面性改善与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的奇迹,通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生态优势转变成发展优势的奇迹,推进重要生态功能区与其他地区实现共同富裕、同步实现现代化的奇迹,而且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需要又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与行动创造包括优美环境在内的美好生活的奇迹,等等。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创造生态环境治理“新奇迹”,首先要“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既要促进生产端尤其是工业绿色低碳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又要促进消费端即人民生活方式向绿色低碳的转型,尤其是以大力发展太阳能、风电、氢能清洁能源促进能源结构转型;其次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在巩固上一阶段治理成果的同时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要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再次要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既要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满足人民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又要优化生态空间格局,提高维护生态安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最后要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化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或地区新能源开发利用、节能环保等项目建设,为应对气候变化、海洋污染治理等问题提供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事实上,中国生态环境治理的“新奇迹”正在形成,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阶段性目标任务全面圆满超额的完成,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的普遍性改善的“奇迹”初步呈现。与2013年相比,2023年全国重点城市PM2.5的浓度下降了54%,重污染天数下降了83%,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空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全国地表水I-III类断面比例达到了84.9%,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土壤污染风险也得到有效管控。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国陆域国土面积达到18%,300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野外种群得到恢复。绿色低碳发展也取得了显著成效。2013年至2023年,我国以年均3.2%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6%的经济增长,能耗强度累计下降26.1%,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由十年前的67.4%下降到去年的55.3%,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新能源汽车产销量都稳居世界第一。更重要的是,全党全国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绿色越来越成为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底色。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形成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制度合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这两个过程是交织在一起,互相促进、共同实现。应在党的领导下,理顺政府、企业和公众关系,合理准确定位三者的角色、职责和功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政府机制、社会机制的作用,落实各类主体责任,加强彼此之间的协同与合作,形成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环境治理格局,构建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相比于西方国家,我国治理制度手段更为丰富,涵盖“法律+规划+政策”三种类型[6]。其中,法治手段作为约束行为主体的底线,具有强制性,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以法律的稳定性持续彰显现代环境法治理念、价值、意志、决心,无论大小、所有制形式和任何行业,树立企业确切、稳定的环境守法预期,实现环境法治的目标。规划是从理念到行动、从理论到实际的桥梁。以各类规划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不同行政层级规划的纵向传递和层层落实是国家决策高效执行的有力保障。可以说,中国独有的长期规划传统和战略规划的定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模式的重要体现,也是解释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奇迹的关键“密码”[7][8]。政策具有更高的灵活性,不同层级的政府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上的灵活性,可以更积极更即时的响应地方发展和治理的需求,推动政府、市场和社会的有效协同,并即时修正各种治理的偏差。可以说,强制性的法治底线、周期性的规划统筹、灵活性的精准政策相互结合、互为补充,是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优势所在[9]。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动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改革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管理体制,建立和实施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文明目标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河湖长制、生态保护红线、排污许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一系列制度,制修订了30余部相关的法律法规。[10]而通过“刚性的法治+统筹性规划+灵活的政策”的协同形成制度合力,推动“制度优势转换为治理效能”,成为创造生态环境治理“新奇迹”的基础保障。

未来,“十四五”规划目标、2030年碳达峰、2035年美丽中国基本建成的目标将依次如期实现,而且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及2060年碳中和目标也即将照进现实。这将进一步向世人展现中国生态环境治理的“新奇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环境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不仅将成就中国生态环境治理的“奇迹”,而且将进一步坚定了中国生态环境治理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11]。

本文作者为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城市环境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生态环境治理政策模拟与评估重点实验室主任;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重大研究专项(项目编号 :18VZL013)、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特别委托课题“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研究”(2021ZQH013)的阶段性成果;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陈红敏副教授、博士生王文琪对本文亦有贡献】

注释略

责编:冯一帆/美编:石 玉

责任编辑:张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