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跃辉(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研究员)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个重要年份。从历史深处奔涌而来,向民族复兴澎湃而去,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正在续写“时代新篇”。
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推动一个一穷二白、人口众多的东方大国,从“落后时代”到“赶上时代”再到“引领时代”,走出一条通往现代化的全新道路,以崭新姿态屹立于世界舞台。
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如何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改革开放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对于我们更好地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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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思想:
改革开放的理论创新
1978年12月18日,我们党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
回顾改革开放40多年的光辉历程,可以说,没有理论创新,就没有今天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
突破思想的藩篱,提出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重大观点。1978年5月10日,南京大学教授胡福明主笔的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首先在中央党校内部刊物《理论动态》上刊发;5月11日,《光明日报》以“本报特约评论员”名义在头版发表,新华社当天发了通稿;12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以及《解放日报》等全文转载;13日,又有多家省报转载,迅速在全国掀起了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真理标准大讨论的开展,重新确立了党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路线,为进一步拨乱反正准备了思想条件,是改革开放取得重大理论创新的标志性成果。
吸收人类文明成果,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理论。1992年年初,邓小平同志发表南方谈话,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同年,江泽民同志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命题。1992年6月9日,江泽民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的讲话中强调: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尽快建立社会主义的新经济体制。同年10月,党的十四大正式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到20世纪末,我国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实现了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性突破,打开了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崭新局面。毋庸置疑,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在社会主义国家发展市场经济,这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展,也是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重大思想突破和理论创新。在这一目标的引领下,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开始突破各种障碍,飞速发展起来。
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提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系列重大创新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了内涵丰富、科学系统的思想体系,科学回答了在新时代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为什么要全面深化改革、怎样全面深化改革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全新的视野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改革规律的认识,实现了改革开放理论的重大创新。比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住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这个“牛鼻子”,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比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再比如,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巩固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兼顾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等等。这些重大理论创新,适应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
当然,改革开放的重大理论创新,远远不止如上所总结的内容。事实上,四十多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不动摇,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动摇,勇敢推进理论创新和各领域创新,不断推动我国改革开放事业发展呈现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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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克难:
改革开放的实践创新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们攻坚克难,大胆地试、勇敢地改,干出了一片新天地,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斐然。概括起来,改革开放的实践创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从“单一公有制”到“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计划经济年代,我国实行的是“一大二公”的所有制形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所有制改革领域取得重大实践突破,逐步从单一的公有制向“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转变,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与此同时,把所有制和所有制实现形式区别开来。所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一种形式可以为多种所有制所用,怎么有利就怎么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现代产权制度,确认“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健康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新时代以来,我们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推动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各展所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从“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到“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是从农村改革开始的,安徽小岗村拉开了改革事业的序幕。我国农村改革的许多实践创新都是由基层首先创造出来的,在改革初期,基层群众首先突破人民公社体制,形成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理论。在此基础上,推动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和形成农产品市场体系,走中国特色的农村工业化、城镇化道路。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的农村改革事业,从“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到提出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乡村振兴新格局,农村的发展在我国改革开放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从“国家定价、集中管理的价格体制”到“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市场是最稀缺的资源。在计划经济年代,所有的资源配置都是通过政府指令完成的,市场机制不起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市场体系建设方面,承认生产资料、生产要素都是商品,都有价格,逐步培育市场化价格体系,发展生产要素市场,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1994年以来,我们在价格改革方面迈出了较大的步伐,但有些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特别是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相对滞后,直接影响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等重大改革举措,这对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从“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到“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收入分配制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就有什么样的所有制;有什么样的所有制,就有什么样的社会分配制度。收入分配改革创新涉及激励和动力机制问题,影响社会公平,是经济体制改革与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收入分配的实践创新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鼓励先富带动后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另一方面,把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结合起来,建立多层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
从“封闭半封闭型经济体”到“全方位开放型经济体”。我们摒弃了封闭半封闭的发展模式,确立了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建立了开放型经济体制;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建立了稳定、透明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和法律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等等,我国的对外开放实践创新达到一个全新的境界。此外,我们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领域等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总之,我国的改革开放始终处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探索之中,两者相辅相成、交相辉映,共同奏出雄浑激昂的改革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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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更高水平上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理论创新永无止境,实践创新永不止步。中国改革开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在新的实践高度上、朝着新的时代任务开始了新的历史征程。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我们要敢于冲破思想观念束缚,敢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敢于突进深水区,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在更高水平上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伟大实践深刻揭示,正是因为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我们才能实现伟大历史转折、开启改革开放新时期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我们党来自人民、扎根人民、造福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深化改革开放事业的依据。我们要让人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激励人民更加自觉地投身改革开放事业。
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方向决定前途,道路决定命运。我们要牢牢把握改革开放前进方向,该改的、能改的坚决改,不该改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确保改革开放事业行稳致远。我国是一个大国,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我们的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我们的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