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人才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青年人才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创新发展的中坚力量。青年人才既是创新发展的生力军,也是推动进步的主力军。各地各部门要在“引育留”上做真功夫,蓄力让青年人才“遍地开花”。
靶向发力,求贤若渴“引”人才。不拒众流,方为江海。激发企业发展动力就需要源源不断的新生人才血液的涌入,要下好引才“先手棋”,引进一批有思想、有能力、有担当的“三有”的青年人才。一方面聚焦企业主业,打通校企合作平台,同步开辟线下线上招聘渠道,提高招聘效率,优化人才结构,实现资源共享和互惠双赢。另一方面针对行业特别急需、技术能力特别突出的人才,采取灵活的招聘策略,可以适当放宽年纪、学历、技术职称等条件,不拘一格予以录取,激“一池春水”容纳“五湖贤士”。
琢玉成器,因材施教“育”人才。致治之要,以育为先。人才既要靠引进,更要靠培养,要打好育才“主动仗”,坚持常抓不懈的原则,制定青年人才分领域差异化培养计划,建立多梯队人才储备队伍。通过“外出学”、“内部培”相结合的方式,推动青年人才再教育、技能再提升。充分利用现有岗位,采取多种形式的交流轮岗方式,让干部职工得到多岗位锻炼,着力培养复合型人才。积极鼓励支持青年人才参与一线项目建设、重大技术革新等,打造更多业务“尖兵”、技术“领雁”,为“一池春水”孵化“崭新生机”。
唯才是举,真心诚意“留”人才。凤栖良木,人择高地。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聚”的不仅是“人数”更是“人心”,要出好留才“组合拳”,完善社会保障、住房补贴、医疗补助等政策,让人才想留、愿留、能留。同时在合理范围内为人才设置发展晋升渠道,出台激励表彰政策,建立“物质+精神”双重激励机制,营造宜居宜业的优质人才环境,让“一池春水”润泽“一方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