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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劝体”为何在青年群体中走红

【摘要】“听劝”就其实质来看,是数据信息的搜集和供给,本质上是一种信息交换。“听劝体”走红反映了当前部分年轻人社会认同感、自主性和归属感的需要;体现了部分年轻人对解决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是他们减轻或者释放生活压力的一种途径。互联网和智能算法提供了“听劝”关系建立的条件,满足了部分年轻人的听劝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他们弥补生活经验的空白和不足。“听劝”是一种积极健康的青年文化,应当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听劝体”的走红。

【关键词】“听劝体” 青年文化 信任关系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继“网络新玄学”“丧文化”之后,当下部分年轻网民热衷于“听劝体”的网络交往新形式。有人认为,这种方式能够减少社交压力,采取更轻松的方式,听取陌生人的建议;也有人认为,“听劝”不过是一种青年群体的网络行为,一种新的“玩梗”,不应给予过高的评价。为什么年轻人愿意“听劝”?如何看待“听劝体”的流行?需要进一步探究。

“听劝”是网络信息交流的一种新形式

网络上的“听劝体”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听劝者的信息帖子,二是劝者的信息帖子。听劝者是发出求助信息的主体,一般以提出问题的形式表达听劝的态度。比如,想做某事但缺乏了解,于是发出“听劝”信息,希望在网络上获得知识性、经验性的指点;遇到人生矛盾,不知如何化解,期望得到指点迷津的建议。听劝者发出的是求助的信息,通常信息开头冠之于“听劝”两字,由此开启“听劝”的模式。劝者是提供相关知识、经验、建议信息的主体,他们根据听劝者提出的问题或困难,提供对听劝者有价值的经验、建议等信息。

“听劝”作为网络信息交流的一种新形式,受到不少年轻人的欢迎。“听劝体”在网络兴起,不仅在于其形式比较新颖,还在于其所涉内容与年轻人生活密切相关,涵盖多个方面。概括起来主要有:旅游听劝、消费听劝、学业听劝、求职听劝、婚恋听劝、人际关系听劝等。

“听劝式旅游”最受欢迎。年轻人精力旺盛,喜欢新奇事物,旅游能够使他们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如何既能充分利用时间又能节省花费?对于不少年轻人来说是旅游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另外,哪些景点值得去看?哪条路线更经济实惠?怎样的旅游才能玩得更开心?都是年轻人旅游所关心的问题。各种社交媒体平台有很多旅游攻略的“听劝帖”,听劝者态度谦恭、热切、期盼,劝者热情真诚、周到细致。消费听劝涉及很多内容,凡是购物、美容、美食、减肥、健身等皆属此类,一些年轻人亟需他人提供经济实用的信息。

除了上述普遍性的“听劝体”,还有一些针对特殊群体、特殊事物的“听劝体”。例如,学业听劝。学业听劝的群体主要是在校的青年学子,听劝的内容主要是专业学习、选课、社团活动、考试、择校等。又如,择业听劝。涉及的主体主要是即将步入职场的毕业生和需要另觅职业的社会青年。再如,婚恋听劝。以择偶为例,有的人希望能获得如何选择对象的建议;有的人恋爱受挫,希望能获取成功的建议。此外。人际关系听劝通常是那些在职场、家庭等关系中遇到矛盾的青年,希望在网络上得到有价值的信息。

随着算法的日益精准,听劝者往往能获得很多劝者的信息,其中不乏能满足听劝者的要求,或者对求助者有参考价值的信息。听劝者感到很有收获,劝者也很有成就感。换句话说,“听劝”满足了部分年轻人的某种需要,客观上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与此同时,一些青年人对“听劝体”的热衷和追捧,也引起了人们的好奇。笔者认为:

首先,“听劝体”的流行是网络社会发展的产物。“听劝”就其实质来看,是数据信息的搜集和供给,本质上是一种信息交换。年轻人中“听劝”的信息交换是无偿的、心甘情愿的。互联网和算法的不断发展提供了建立“听劝”关系的条件,包括各种信息发布平台和信息搜索渠道。

其次,“听劝”具有平等的特点。网络上的“听劝”与一般意义上的听劝有较大区别。在一般意义上的听劝关系中,长辈通常是劝者,晚辈则是听劝者,前者是经验传授者,后者是经验接受者。而网络上的“听劝”关系基本发生在平辈的年轻人中,他们没有长幼辈分的高低,每个网民都可以发表自己的见解,也不干预他人正常的网络发声。所以,网络“听劝”关系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再次,“听劝”的主体具有不确定性。网络上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是听劝者,也可以是劝者。听劝的主体角色不断变化,听劝者也可以成为劝者,劝者也可能变成听劝者。由于“听劝”行为是在网络上进行的,双方只需要通过信息发送来建立“听劝”关系。这种关系也不是固定的,只发生于发帖和看帖,“听劝”关系可能在瞬间就结束了。

最后,“听劝”行为是自主自愿的。网络上年轻人“听劝”不是被动的、非自愿的听劝,而是主动的听劝。在“听劝帖”中提供建议的“劝帖”信息多于提出“听劝”的帖子。当然,接受哪些意见,听从哪些建议,选择权利在于听劝者,听劝者可以无视某些建议,也可以采纳某些建议,无人可以干涉。听劝者是网络“听劝”的主动方。总之,“听劝”行为是当代青年群体中的一种积极社交形式。

“听劝体”走红反映了当前部分年轻人社会认同感、自主性和归属感的需要

从词源学上看,听劝的本意是听从劝告,这主要是从听劝者的角度来理解,听从还包含有顺从、接受、采纳的意思,同样也含有谦虚求助的态度。“听劝”能帮助年轻人增长知识、少走弯路。“听劝”也被视为一种良好的品德,是年轻人尊敬他人、谦虚学习、温润有礼、接受教训的道德表现。作为“网络原住民”的当代青年,阅尽了网络精彩的世界,依赖于网络提供的便捷生活。科学技术和互联网的不断进步,为年轻人的自由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但是,生活是复杂的,面对不确定性的风险,面对来自生活的各种困难,年轻人如何应对?年轻人缺少经验,他们亟需有人给予指点,需要具体经验的分享,希望有来自熟悉群体和社会的经验供给。可见,“听劝体”的走红体现了部分年轻人对解决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是他们减轻或者释放生活压力的一种途径。互联网和智能算法提供了“听劝”关系建立的条件,满足了部分年轻人的“听劝”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他们弥补生活经验的空白和不足。

年轻人为何更愿意听陌生人的建议?主要原因之一是信任。信任他人和使人信任都与诚信有关。也就是说,道德主体的诚信是信任产生的基础。心理学家则把信任看作是一种对他人期望的信念。“听劝”关系的伦理基础是信任关系,有信任关系才有“听劝”关系,听劝者本着信任的期望发出求助的信息,看重劝者的经验和建议,没有信任则不可能有“听劝”行为的产生。在伦理学中,劝者的行为是一种利他主义行为。关于利他主义行为产生的根源,道德情感主义有多种理论解释。例如,社会合作的利他主义、同情原则的利他主义、利益互换的利他主义等。从网络上“听劝”行为来看,劝者发出大量的信息帖,动机大都出于感同身受的同情心,或是出于道德责任感的无私帮助,还有曾经得到帮助后的感恩回报之情。进一步观察,还可以发现利他主义行为背后的悦己心态,也就是道德心理学意义上的幸福感受。劝者在无私提供建议的过程中,其本人也有一种愉悦的满足感,这就是心理学上的“幸福助”。正是这种“幸福助”,使不少网民从“听劝”行为中感受到自我价值,从而推动了“听劝体”的走红。

应当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听劝体”的走红

对于“听劝体”的走红,有人赞同鼓励,认为当代年轻人积极听劝,尊重经验,择善而从,真诚互助;也有人担心年轻人在“听劝”中接收错误的信息,反而遭遇新的陷阱和人生打击。笔者认为,应当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听劝体”的走红。

“听劝”是一种积极健康的青年文化。网络“听劝”中的经验传递、人生开导体现了对年轻人成长的关怀目的性。“听劝”中的爱心互助、真诚求助、善意的鼓励、无私提供经验反映了积极健康的文化质地。随着诚信文化建设的大力推进,网络信任关系逐步扭转。“听劝”推动了网络信任关系的积极发展,对于改善网络社会环境具有积极作用。

“听劝”的主体是追求进步的青年。“听劝”行为展现出年轻人对自我发展、对社会他人的积极态度。对于听劝者,他们面对生活难题没有怨声载道、牢骚满腹,而是积极想办法解决困难,通过网络虚心求助;对于劝者,面对毫不熟悉的陌生求助者,没有利益计较,倾自己所知所想,积极提供有价值的信息,竭尽所能为他人解难。这种行为是善良利他的道德行为。有人说,道德行为关键看动机。在“听劝”行为中,虽不能排除存在炫耀个人出风头之动机,但大部分劝者的行为是出于利他主义的善良动机,因为“听劝”主体都是隐匿的,行为本身不求回报,具有无私性。可以说,“听劝”行为体现的是一种人格境界,是网络道德人格的体现,他们在帮助别人解困之际获得了悦己之乐。

“听劝”展现了社会进步和青年发展所需要的道德风貌,值得肯定和鼓励。但是,“听劝体”走红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第一,广告听劝的陷阱。网络上有一些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听劝帖”,而是商家趁着“听劝体”的走红,借机打出商品的广告。这些商家打着“听劝”的旗号,推销自家的产品,有的商品甚至有假冒伪劣之嫌。这不仅损害了听劝者的经济利益,也破坏了网络“听劝”的信任关系。第二,不安全的“听劝帖”。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参与听劝的人数众多,难免鱼龙混杂,其中隐含着背离听劝文化道德性的信息帖,会产生误导青年的问题。第三,欺骗性的“听劝帖”。个别人为了追求信息流量,不惜夸大信息内容,甚至编造故事来吸引听劝者,其中存在着欺骗的成分,对求助的听劝者不仅没有任何帮助,而且伤害了他们的真挚情感,增加了“听劝”的信任风险。此外,个别年轻人过度依赖“听劝”信息,各种问题都求助于他人,懒于思考,成为另一种形式的“躺平”。

上述问题应当成为网络治理的对象,促进“听劝”文化的良性发展。同时要对“听劝”的主体进行教育引导。一是培养青年理性思维能力,善于辨别真假信息和对错信息,防止上当受骗;二是提高青年网络素养,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参考文献】

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

②何怀宏:《良心论》,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

③郑也夫:《信任论》,北京:中国广播出版社,2006年。

④[德]尼克拉斯·卢曼著,瞿铁鹏、李强译:《信任》,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

⑤甘绍平:《现代伦理学中利他主义的地位》,《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3期。

责编/银冰瑶 美编/陈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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