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态产品是指一个区域内维系生态安全、保障生态调节功能、提供良好人居环境的自然要素。如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源和宜人的气候等,是生态系统为经济活动和其他人类活动提供且被使用的最终产品。加快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就是要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实现路径。
与我们日常消费的商品一样,生态产品是有价值的。生态产品价值主要指生态系统服务(如空气净化、水文调节、碳汇、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的价值。但与日常消费的商品不同的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有很多困难。一是价值核算的难题,虽然目前经济学家和科学家探索了多种方法,但每种方法都存在商榷空间;二是生态产品的供给者和受益者的边界很难准确界定,市场不完全、不充分,由此会出现“搭便车”的情形;三是即便边界明确,也会因供需主体之间的不对等关系,使交易发生障碍;四是生态产品交易还受宏观经济发展态势的影响,如果整个经济发展长期低迷,人们收入增长迟缓,生态产品就会变成“奢侈品”。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近年来发展整体向好,这为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奠定坚实基础。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指将生态产品所具有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通过生态保护补偿、市场经营开发等手段体现出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
首先,要进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识别和评估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将各类生态系统服务“有价化”;进行生态产品类型划分,明确核算对象、核算方法、核算内容,确定核算标准。对生态产品的实物量进行货币化表征,目的是为其进入市场交换创造基础条件。
其次,要明确界定供给者和受益者。生态产品的供给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产物,但在市场活动中自然资源所有者、代理人作为生态产品的供给者,其投入要进行物质补偿和价值补偿。生态产品的受益者主要包括生态产品的消费者和生态资源的受益者,由于局部生态系统产生的价值会发生迁移,很多情况下其受益主体不在本地区,这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不同区域之间的经济关联。
再次,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通过政策工具和财政支持为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作出贡献的主体提供补偿,从而激励更多的生态保护行为。这种补偿分为横向补偿和纵向补偿。前者是下游地区受益者向上游地区供给者的补偿,而后者则因公共性生态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由中央政府财政补偿。表面上看,这是一种货币资金的单向流动,但体现的是一种生态产品的交换行为。
最后,要建立生态产品和服务市场。市场是连接生态产品供给者和需求者之间的桥梁,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最直接、最有效、交易成本最小的途径,它通过建立市场机制和交易平台使生态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得以在市场上实现。例如,通过设立碳交易市场,使碳汇服务的价值得以实现等。
值得注意的是,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还必须因地制宜,考虑我国发展的实际情况。我国在脱贫攻坚期确定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现为脱贫地区)大多都在生态功能区,这些地区的生态恢复和保护对于国家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这些地区才刚刚脱贫,经济发展能力尚不充足,虽然国家政策在过渡期保持不变,仍然能享受脱贫攻坚期的各种政策,但在生态产品市场上往往能力还不够,从而导致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仍存在不少困难,需要国家相关部门的持续关注。要通过改革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健全生态产品实现机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作者:张生玲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