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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要带头践行法治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法治,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唯有如此,才能更好更快实现宏伟目标。

法治思维是体现公正效率的程序思维,是强调辩证关系的权责思维,是贯穿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条理论主线。法治思维要求党员干部在分析、判断、处理事情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目光在事实和法律之间不断往返,并自觉将自己置于宪法法律的监督和制约之下,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增强法治思维,要深刻把握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党员干部首先要有法治信仰,培塑“按制度办、按规则办、按程序办”的意识,把党纪学习教育、正确政绩观学习和法律适用学习等融入到法治思维培育的全过程。

增强法治思维,要深刻把握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政治要求。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党员干部必须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去增强法治思维,在想问题、做决策等日常工作中,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等急难险重中,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章党纪的规定,把合规合法放在第一位。

增强法治思维,要深刻把握党员干部考核评价的法治导向。考察识别干部,除了学历、能力、实绩等,一方面要考察依法依规办事的素养,量化考核指标,准确科学评价干部;另一方面,还要强化对违纪违法干部“零容忍”态度,促进党员干部把增强和树牢法治思维作为提升自身能力和党性修养的重要标尺。

[责任编辑:李一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