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保基本、兜底线、暖民心、防风险、促发展,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密切、最广泛,是社会建设的兜底保障性、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加快推进现代民政建设,织密兜底保障“网”,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提升民政工作效能,我国已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制度性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强化顶层设计,扩大政策供给,完善体制机制,优化管理服务,着力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包括困难群众、低收入人口、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在内的各类群体的切身利益保障好、发展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民政事业涵盖了救助低收入困难群众、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事业、慈善公益以及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社会组织与基层社会治理等,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彰显着社会的良心、坚守着道德的底线、体现着文明的传承,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全社会共同发展的事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对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作出部署,要求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为取向,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民生工作和社会治理工作作为社会建设的两大根本任务,把保障好、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作为首要责任,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将保障对象从特定群体向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体转变,彰显民政事业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光辉。推动民政党员干部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紧盯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政策落实的堵点、发展滞后的难点,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烦心事揪心事,切实在更好服务保障老年人、低收入人口、困难群众、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各项工作中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民政事业发展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注重制度创新,强化问题导向,突出体制机制,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建设,着力健全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有效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职责,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健全政策制度体系。民政法律法规是一个由多个层级构成的复杂体系,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这些法律法规确保了民政事业发展的规范化和法治化。要坚持改革和民政法治相统一,以改革创新完善民政法治,进一步深化民政法治领域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民政法治体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民政政策制度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制定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推动修订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推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加快立法,健全民政政策法规体系,落实《民政法规制度建设规划(2023—2027年)》,推进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婚姻登记条例等工作,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完善服务保障体系。积极强化要素保障,盘活存量资源,优化服务资源配置,加快补齐民政服务设施短板,持续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夯实基本民生保障基础。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建立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更好发挥社会救助“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功能作用,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更好兜住底、兜准底、兜牢底,让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保障。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拓宽就业渠道,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增强社会保障可及性,确保重点群体就业稳定、持续增收。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进互助式养老服务,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提升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能力,为儿童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服务。加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精准管理,使有限的补贴资金更公平、更有效地惠及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群体。进一步完善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常态化救助帮扶,改变过去对特殊困难群体以资金物质保障为主的方式,逐步向资金与服务并重、物质与精神帮助兼顾转变,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单独纳入低保,着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加大对临时遇困人员的救助力度,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引导支持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