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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现代化暨中国法治实践学派2024年智库论坛在南京举行

11月9日,主题为“新时代中国涉外法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的中国法治现代化暨中国法治实践学派2024年智库论坛在南京举行。江苏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会长、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公丕祥主持开幕式。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二级大法官江必新,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特聘教授黄惠康,中共江苏省委原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理事长林祥国,江苏省政协原副主席、江苏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二级大法官夏道虎,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驻格林纳达原大使赵永琛,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王成斌,南京师范大学校长华桂宏等出席开幕式。

王成斌在致辞中表示,南京师范大学是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南方发祥地,人文社科特色优势鲜明、名师大家荟萃,法学是最具实力发展最快的学科之一。涉外法治建设是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长远所需,也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当务之急。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新时代中国涉外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周继业强调,涉外法治建设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关键所在。一是坚定政治立场,加强党对涉外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二是紧跟发展步伐,加强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推动涉外法治理论与实践良性互动,构建中国自主的涉外法治知识体系;三是坚持多措并举,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效,统筹资源、主动跟进、建好队伍,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法治保障。

林祥国指出,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紧抓品牌建设主线、学术研究主业,持续做大做强智库产品,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江苏作为开放型经济大省,正积极稳妥推进省域涉外法治工作。本次论坛聚焦涉外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江苏、塑造江苏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优势提供决策参考。

开幕式上,发布了《法治现代化蓝皮书·中国法治社会发展报告(2024)》及《人民法院政务网站司法服务能力评估报告(2023年度)》。发展报告延续了一贯的宏阔视野和踏实作风,呈现了本领域工作亮点和发展方向,通过五个板块对我国法治宣传教育、社会领域立法和社会治理等方面进行研究,内容专业、严谨、权威。

大会主旨发言阶段,江必新以“关于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几点思考”为题指出,当前国际经济形势产生深刻变革,经济全球化遇逆流,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日新月异。面对这样复杂的变局形势,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对稳定拓展国际市场、产业升级和提升国际地位至关重要。为此,需深入研究国际经贸规则,积极参与国际经贸标准制定,加强相关人才培养和引进,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要通过与国际经贸规则接轨,提升贸易效率、降低贸易成本、增强产品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在国际经济的风云变幻中找准方向,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黄惠康以“一体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践路径”为主题发言,强调涉外法治是一个崭新且重要的概念,新时代涉外法治建设正在加速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是一个复杂长期循序渐进的系统工程,需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注重系统完整性,深入系统研究梳理相关理论体系。在实践层面,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涉外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供有效方案,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为此,需继续完善涉外法律法规,提高涉外立法质量,把自由贸易区等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举措和经验上升为法律法规,同时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夏道虎表示,江苏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涉外法治建设至关重要。江苏法院在全国率先建立专门审判机构,开启专业化涉外审判,设立多个国际商事法庭和自贸试验区法庭,形成涉外审判协同机制。主要工作包括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江苏法院通过依法审理涉外案件,维护中外当事人权益,加强国际司法合作交流,充分彰显中国司法保护大国形象和积极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智慧。但涉外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困难和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解决。希望法学界加强研究,为推动全球善治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智慧。

此外,赵永琛教授以“全面推进‘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建设论纲”为题,初北平教授以“涉外法治建设下的《海商法》修改难点突破”为题,沈国明教授以“涉外法治建设的紧迫性与艰巨性”为题,石静霞教授以“中国跨境破产的立法与实践:现状、问题及完善”为题,何志鹏教授以“中国式现代化理念对中国法治的启迪”为题,赵骏教授以“涉外法治认识论和方法论”为题,彭岳教授以“涉外法治语境下国际经济法的演化逻辑”为题分别作了主旨发言。

来自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贸大学、浙江大学、上海海事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重庆大学、山东大学、黑龙江大学、郑州大学、安徽大学、海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上海政法学院、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等省内外政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200余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张善治)

[责任编辑:李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