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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基理】让流动党员与基层治理同频共振

幻灯片-大国基理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做好新时代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出部署。各级党组织应将流动党员视为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重要组织资源,引导、激励、帮助流动党员实现从“流入”到“融入”的转变,切实把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不断引向深入。

提升基层治理“感知度”推动党员“流而有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呈现出活力和秩序有机统一。”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流动党员向基层党组织主动报到、及时报到,是党内法规以及中央文件的明确要求。通过“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党员找党员”的“三找”活动,采取“正向激励”与“反向督促”,让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失”。坚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探索“社区—网格—楼栋”三级治理体系,选聘党员楼栋长,构建差异化的纳管体系,建立完善及时发现纳管常态工作机制,实现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全覆盖。

提升基层治理“参与度”推动党员“流而有为”。流动党员作为流动人口中的一个重要群体、特殊群体,来源广泛、流动性强、联系面广,是基层党建的重点关心对象,也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各级基层党组织要为流动党员搭建作用发挥平台,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和服务工作。广泛开展“流动的是脚步 不变的是初心”实践活动,发挥流动党员专业技术特长,延伸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设岗定责认领志愿服务项目,持续开展“我为家乡献良策”活动,把流动党员转化为“流动资源”。强化典型选树宣传,激发流动党员参与基层治理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提升基层治理“和谐度”推动党员“流而有。“城市不仅要有高度,更要有温度。”流动党员排查纳管与基层治理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核心,在于通过用心走心暖心的管理服务。只有在思想观念上转变,在行动举措上落实,才能更好地增强流动党员归属感,促进社区的和谐与发展。淡化户籍人口管理服务理念,树立与强化常住人口的管理服务理念,将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组织的关爱体系,通过采取“家”一样的关爱措施,让流动党员爱上“第二故乡”。探索建立流动党员全过程关爱机制,组织机关在职党员、村(社区)党员与其结对联系,帮助尽快熟悉本地环境,从日常关爱到困难救助,加强对流动党员常态化关怀与帮扶,建好用好流动党员驿站、流动党员之家,提供温暖服务,纾解后顾之忧,让流动党员真正安身暖心。(作者:刘伟)

[责任编辑:张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