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好乡村全面振兴这篇大文章,一方面要靠乡亲们勤劳的双手,更为关键的是要靠广大党员干部的忠诚奉献。
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党员干部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时要怀抱“功成不必在我”的施政理念。要甘为“人梯”,把为事业而“忘我”、为“大我”而弃“小我”作为行动准则,带领人民群众做打基础、利长远的铺垫性工作。要不图“虚名”,以“在其职,尽其责;在其位,做实事”的态度为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切不可“贪一时之功,图一时之名”、搞“急于求成、短期见效”的“面子工程”。
要有“惟知勤政恤民”的情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最终目标就是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幸福感获得感。党员干部要把“勤政恤民”当作从政的价值追求,坚定为民办实事的决心,提升民生温度,答好民生答卷。在民生实事工程上,要下沉一线调研,虚心聆听人民群众的声音,不搞“独家作业”“闭门绣花”“为官独乐”的政绩工程,不做拍脑袋创意、拍胸脯决策、拍屁股走人的“三拍”干部,做到与百姓同坐一条板凳、与村民同饮一壶茶水、与群众同耕一块田地,方能顺和民意、以安四乡。
要有“驾驭清风而行”的正气。近年来,从一些地方通报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来看,仍有少数“害群之马”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当作以权谋私的契机。党员干部要以清廉立身,淡化物欲、不贪不占,切不可有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的私心,不可有野蛮操作、违规决策的野心,不可有不尊重客观实际、不遵守决策程序的愚心。管得住手脚、稳得住心神、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才能一身干净、一生清白。(浙江省余姚市纪委 江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