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组织部门是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选干部、抓基层、聚人才,不断提升组织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突出“关键少数”,为高素质干部队伍注入法治动能。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引导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发挥“头雁效应”,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培养忠实的学法“先行者”。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和必修课程,建立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厉行法治,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培养自觉的尊法“同行者”。综合运用谈心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措施,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完善干部离任“两事项三交接一跟踪”机制,实现干部监督全覆盖、无死角。培养坚定的守法“践行者”。坚持依法选任干部,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标准,把执行党纪党规、遵守法律法规情况作为干部能上能下的必要依据,让干部在依法履职中敢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突出“关键环节”,为高效能基层治理提供法治支撑。法治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一体化落实法治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任务,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优化治理体系,夯实法治根基。实行党建引领“六力共治”行动,提升党组织领导力、主管部门监管力、执法部门公信力、业委会履职力、物管企业服务力和居民群众自治力,推动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建强法治队伍。加强社区(村)干部和“法律明白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紫琅雁阵”社区(村)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提升“最后一公里”依法治理能力。丰富治理载体,浓厚法治氛围。畅通线上网格服务群、“崇川啄木鸟”等吹哨报到、接诉即办路径,拓展线下“板凳上拉家常”“邻里议事会”等载体,在法治实施中回应群众期待,为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突出“关键变量”,为高层次人才保障点燃法治引擎。人才治理法治化,是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障和内在要求。要打通人才流动、使用、发挥作用中的体制机制障碍,以高水平法治保障筑牢人才根基。以“实”的政策提升人才集聚力。健全人才引进政策体系,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性法规,重点完善引才奖励补贴、创新容错免责、贷款风险补偿等制度机制,为建设人才集聚高地提供法治依据。以“正”的导向激发人才创新力。发挥行政机关、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构建以创新能力、科研成果、市场价值、人才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标准,更好体现知识、技术、人才的市场价值。以“全”的保障涵养人才生态力。持续擦亮“趣享崇川”联谊交友、“梧桐树下”人才安居等“崇才无忧”服务品牌,在出入便利、医疗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细化举措、优化服务,营造近悦远来、拴心留才的好生态。
(作者:张明星,系中共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