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做好新时代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出部署。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必然要求。组织部门要立足实际,从完善流动党员组织管理、教育培训、作用发挥等方面精准发力,全面提升工作质效,为党组织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建立组织管理“小台账”,让流动党员“有家”。流动党员群体数量庞大,经常性跨地域流动,时间空间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一定程度上造成党员培养难持续、教育难开展、管理难落实、作用难发挥。流出地和流入地要按照“基本情况清、人员类别清、流动时间清、务工情况清、联系方式清”要求,在双向摸排中明晰流动党员的“底数”。要组织引导流动党员及时主动地向当地党组织报到,并按照党员分布及从业特点,绘好流动党员分布图,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账,经常性了解、动态化更新,做到流动党员情况一目了然、心中有数,让“时刻在路上”的流动党员都能“有家可归”。
拓展教育培训“多渠道”,让流动党员“有学”。流动党员流动性强、感召力较弱,“线上”学习教育容易形散又神散,留痕不留心,效果打折扣。要加强流动党员党支部建设,根据流动党员特点,不断构建“多元学习阵地”,盘活“党群服务中心”“红色书屋”等资源,为流动党员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提供学习阵地。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送学上门”等个性化党员教育服务,或协同流入地进行线下培训,让流动党员随时随地都能接受党性教育,牢记使命职责、忠诚履职担当,实现党员“异地不失学”,确保他们在崭新的征程上廓清“思想迷雾”、补足“精神之钙”。
延伸作用发挥“示范线”,让流动党员“有为”。流动党员身在他乡、情系家乡,是参与当地建设、赋能家乡发展的重要力量。要不断健全流动党员群体职称、技能等评价机制和服务积分奖励机制,引导流动党员主动参与到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实践中来,为家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对接、人才引进等工作献策献力。要积极搭台铺路,设置“流动党员先锋岗”,充分激发流动党员参与家乡建设的热情,引导流动党员想为、能为、善为,实现“异地亮身份、他乡显担当”,增强流动党员归属感,消除流动党员距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