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做好新时代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出部署。各地应当“牵线、点灯、架桥”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让风筝高飞不断线,一面党旗两面红。
牵紧风筝高飞追踪之“线”,密切联系带动流动党员不掉队。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部分人口流出大省来说,流出党员更是占流动党员群体的绝大多数。要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要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从流出地村(社区)“两委”明中确专人定期与流动党员沟通,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及流动去向,通过邮寄学习材料、线上授课培训等方式确保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学”。流动党员情况各不相同,针对不同职业不同生活方式的流动党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托驻外办事机构、商会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为流动党员提供组织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提高流动党员组织的管理层级,由市级层面统筹成立异地流动党员党委,变“单打独斗”为“攥指成拳”。
点燃远行送暖关爱之“灯”,增强认同确保异乡游子心里暖。流入、流出两地要加强对流动党员的关心关爱,让流动党员离乡亦有“家”。有条件的流出地可以建立“四联三访”制度,做到政治生日必联、逢年过节必联、外出返乡必联、住址变化必联,“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走访、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探访、家庭遇到有困难和重大变故到访。各级党组织充分利用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流动党员服务窗口”“流动党员服务站”等,为流动党员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法律援助等多元化服务,主动关心关爱流动党员家中的留守儿童和老人,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子女入学、老人照料等实际问题,不断增强流动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
架好两地相系沟通之“桥”,搭建平台助力一面党旗两面红。流动党员是流动的先锋力量,要破解流动党员管理难落实、活动难组织、作用难发挥等问题,地方各级党组织应当强化组织引领、搭建平台载体,建立流出地(单位)、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的责任清单,引导流动党员主动融入他乡、自觉服务老乡、积极反哺家乡,成为参与基层治理新的活力与动力。在他乡,流入地基层党组织应积极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志愿服务队,为流动党员提供做奉献、提建议的机会;回家乡,流出地党组织应当抓住时机,利用节假日等党员集中返乡的有利契机,引导流动党员就招商引资、就业务工等方面建言献策、牵线搭桥,鼓励有技术、懂经营、善管理的流动党员带头返乡创业,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浙江省嘉善县魏塘街道选调生 徐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