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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盐县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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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2日,浙江省海盐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海盐县某车行在售的部分电动自行车存在鞍座超长的情况。经调查,2024年5月起,当事人从网购平台购入相关配件后对其经营的电动自行车鞍座、蓄电池托架等部件进行非法改装,并摆放在其门店内进行销售。经抽样检验,涉案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尺寸限值”“蓄电池防篡改项目”均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调查过程中,海盐县局收到当事人经营的另一款原装简易款电动自行车《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海盐县局对该情况并案处理,同时依法将相关违法线索移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2024年7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海盐县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电动自行车25辆,罚没149108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浙江省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李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