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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心”践行正确政绩观

政绩观是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思想基础,帮助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不断实践和反思,指引前进正确的道路。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在为民服务的道路上,坚持以恒心、耐心、决心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断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添砖加瓦、增光添彩。

以恒心践行正确政绩观,做到“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政绩观直接关乎党员干部的决策行为与施政效果,需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实事求是,拒绝形式主义与急功近利。恒心,则体现在持续不断的努力与坚守上,无论面对何种困难与挑战,都要始终保持初心,稳扎稳打,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践行正确政绩观,意味着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注重民生福祉,强化责任担当,力求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以耐心践行正确政绩观,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要紧密联系群众、真诚服务群众,通过耐心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在基层中,善用党员干部驻村制度,培养一批了解属地情况的党员干部,深入了解群众的生活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帮助群众增收致富。这种耐心和细致的工作方式,不仅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也体现了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要求。只有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耐心和真诚服务群众,才能真正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以决心践行正确政绩观,做到“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以决心践行正确政绩观,核心在于勇于奉献与担当。这要求党员干部在面对挑战时,坚定不移地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不为个人得失所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无数先辈以坚定的决心,无私奉献于革命事业,谱写出动人的故事,以生命诠释担当。在新时代,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党员干部更需以决心为引领,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将个人奋斗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实际行动践行正确政绩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作者:林晓,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办事处)

[责任编辑:宋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