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围绕“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作出重要部署,强调“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些要求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的价值追求。党员干部要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必修课”,不断做好实策、干在实处、亮出实效,推动民生建设工作在基层走深走实,交出民生福祉的靓丽答卷。
保持“谋定后动”的清醒。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民生建设既包括了高质量就业、婚俗改革、建设社会救助体系的大事难事,也包括了柴米油盐、衣食住行的小事急事,如何在庞杂的民生“棋局”落好“第一子”选对方向,广大党员干部要力戒蹲在办公室隔着手机电脑屏幕“雾里看花”和“水中望月”,力求眼睛向下、脚步向下,“零距离”走进群众察民情听民声,掌握“一手资料”,在“家长里短”中精准把握群众思想的脉搏,切实把群众期盼解决的难点、痛点、堵点作为民生实事项目的出发点、落脚点,确保作出的决策能够最大限度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发挥“久久为功”的精神。民生建设贵在用心用情,重在落实务实,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往往矛盾问题交织、工作复杂多变,民生项目的实施难免会遇到“拦山虎”。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久久为功、一步一个脚印的作风贯彻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越是激流险滩越要奋勇向前,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实干加巧干,从做精一件小事,到推动一批实事,再到办成一类大事,让民生建设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
秉持“群众阅卷”的理念。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人民满意是最高评价。党员干部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民生建设实效的“标尺”,坚决反对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持续开展人民满意度测评,要让成果经得起“回头看”,耐得住“反复验”, 对于反映出来的问题,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深刻剖析存在原因,从严从实抓好整治整改。及时更新民生项目建设清单,从根本上提升民生服务效能,确保各项民生工程能够长远惠及人民,不断以民生建设“满分答卷”兑现对人民群众的“满格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