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都必须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民营企业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生力军,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离不开民营企业的积极参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明确强调:“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这一清晰有力的规划给民营企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信心。在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征程中,要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重要作用,以实干担当书写共同富裕的“民企答卷”。
优化发展环境,深挖“创富”潜力
做大做好“共富蛋糕”,民营企业大有可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500万户,民营企业在企业总量中的占比稳定在92.3%。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民营企业的重要性和贡献通常被形象地概括为“56789”,即民营经济贡献了中国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从“0”到“56789”,中国已经走出了一条民营企业迅猛发展的道路。
民营企业蕴藏着巨大的“创富”潜能,如何把这一潜能调动起来,使其放下包袱大胆发展,是一个重大的时代课题。
真招实策提振民企信心。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对民营经济发展的不正确言论,比如“民营经济离场论”“新公私合营论”“民营经济控制论”等,使一些民营企业家心存忧虑。没有民营企业的做大做强,在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中增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就无从谈起,实现共同富裕也无从谈起。必须按照“内在要素”和“自己人”的重要定位,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始终坚持“三个没有变”,强力推进“两个健康”,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真正“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让他们放开手脚,轻装上阵,专心致志搞发展”。
破除民企发展隐性壁垒。当前,民营企业总体发展态势良好,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集中表现为: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必须坚决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体制机制障碍,坚决废除对民营企业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坚决消除“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隐性壁垒,更好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更好发挥民营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积极作用。
引导民营企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路子。民营企业遇到的困难大多是发展中的困难、前进中的问题、成长中的烦恼,一定能在发展中得到解决。高质量发展是当今民营企业发展的大目标、大任务,也是民营企业参与共同富裕进程的重要途径。要扎实有效开展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大调研活动,真正把民营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梳理汇总上来,为做大、做强、做优民营企业做好服务保障,使其以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
凝聚价值共识,激发“守责”动力
民营企业不只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受益者,更是促进共同富裕的推动者。民营企业富起来以后,要积极响应“先富带后富”的号召,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慈善事业,自觉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真正做到富而有责、富而有义、富而有爱。其中,这个“责”,是产业报国的大责;这个“义”,是回馈社会的大义;这个“爱”,是扶危济困的大爱。当然,让民营企业在推进共同富裕征程中发挥更大作用、作出更大贡献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做好顶层设计,又要凝聚价值共识。惟其如此,才能持续激发民营企业“守责”动力,进而转化为以责任促担当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一,澄清模糊认识。关于共同富裕,一些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理解还不够全面深刻,存在一些认知上的误区。共同富裕既是目标追求也是价值观念,需要全方位、多角度认识和把握其丰富内涵,不断增强民营企业家对共同富裕的价值认同,引导形成与共同富裕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思想观念、行为规范。
第二,树立鲜明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营企业要“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这为新时代民营企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要充分挖掘和大力宣传助力共同富裕的“民企样本”,讲好实现共同富裕的“民企故事”,进而形成民营企业竞相参与共同富裕建设的生动局面。
第三,做好责任传承。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要通过实施“青蓝接力工程”,加快培育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引导新生代企业家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牢牢坚守“富而思源、富而思进、富而思善”的初心使命。
加强党建引领,汇聚“共富”合力
上述探讨的是民营企业如何“创富”和“守责”的问题,也就是做大做好“蛋糕”的问题。接下来,就要考虑如何最大限度汇聚“共富”合力的问题,也就是把“蛋糕”切好分好的问题。然而,民营资本的私人资本属性,决定了民营企业确实难以自发地把发展的着力点落在共同富裕上,而是需要通过强化党组织建设,引导民营企业主动参与共同富裕建设。党建强则企业强,党建兴则企业兴。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党建工作是根基,是动力,是源泉,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在民营企业发展和共同富裕建设中的聚势赋能作用,实现民营经济与共同富裕的协调共生。
第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民营企业如果没有强烈的参与意识和政治担当,就不可能产生参与共同富裕建设的自觉行为。要进一步加大民营企业教育培训力度,全方位构建以党建为引领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升民营企业参与共同富裕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在共同富裕实践中勇于担当、敢于担责。
第二,完善党建联建机制。促进共同富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联动、协同发力。在共同富裕建设中,民营企业不是“独角兽”,必须打好“组合拳”,通过企业与商会、镇街、村社等的多方联合,全力打造党建联盟“聚合体”,切实发挥党建联企促共富作用。
第三,发挥资源整合优势。民营企业要以“融合党建”为抓手,将各方资源和优势力量充分整合起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真正把党建优势转化为助力共同富裕的资源优势。
【作者系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