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人民至上。广大党员干部要把牢改革为民之“舵”,瞄准民意、民智、民事之“方向标”,在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中推动“深改巨轮”行稳致远。
察民意,在“问需于民”中锚定改革方向。民有所盼,政有所为,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召开72次重要会议,审议通过600多份改革文件,指引各方面出台3000多项改革方案,都旨在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广大党员干部要用好调查研究这一“传家宝”,践行落实“四下基层”工作法,主动下沉一线,与群众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沟通,从“牢骚话”中听出急难愁盼、从“话外音”中找准实质诉求,把群众“需求清单”化为改革“责任清单”,将“民声所呼”变为“改革所向”,切实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
聚民智,在“问计于民”中积蓄改革力量。政之所兴在顺民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破冰前行,到浦东开发开放的浪潮涌动;从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创新实践,到乡村全面振兴战略的实施,实践充分证明,亿万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促就了改革征程中的每一次突破和蝶变。广大党员干部要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以拜人民为师的敬仰之心、甘当小学生的谦谨姿态,与人民群众同围一张桌、同坐一条凳,同享粗茶淡饭、共叙桑麻之乐、齐解民生之困,让民间高手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在凝智聚力中让深改巨轮破浪远航。
办民事,在“问效于民”中检验改革成果。改革方向对不对、改革措施准不准、改革成效好不好,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任何领域、任何阶段的改革,都要将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改革成效的最高评价标准。广大党员干部要勇于钻“矛盾窝”、敢于接“烫手山芋”,在养老托育、教育减负、法律援助、环境保护等重点民生任务中争当改革为民的促进派和实干家,将各项改革举措带到基层落实、沉入一线检验,用实践评判,让群众打分,把改革的实惠和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让政策掷地有声、落地见效,以改革的“成效值”升腾人民福祉的“热力值”,真正做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刘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