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兴则民族兴,文化强则国家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为进一步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指明了前进方向和行动指南。
普惠文化:推进文化资源普惠性可及性
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就,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公共文化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日益丰富。然而文化资源分配不均衡现象仍然存在,基层文化需求未得到完全满足。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是破解这一难题的关键。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内化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理念,革新传统文化资源配置方式。一方面,通过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推动文化资源下沉、完善文化服务网络等措施,实现文化资源的均衡配置。另一方面,推动文化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文化资源的远程传输和共享,使基层群众能够便捷地获取到高质量的文化资源。从而有效提升基层文化服务水平,激发基层文化活力。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力量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补充,具有灵活性高、创新能力强等优势,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通过捐赠、赞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能够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近年来,多地政府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对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资金补贴等优惠政策,对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共文化志愿服务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激励和保障机制,明确参与方式、权益保障等内容,消除参与者的后顾之忧。通过政府与社会力量的紧密合作,形成了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良好格局。
公共文化设施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载体。当前许多公共文化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高度集中,导致设施利用效率不高、服务创新不足,因而亟需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引入市场竞争和专业化运营机制,提高设施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首先,明确公共文化设施的所有权归属,建立健全产权管理制度,保障设施的安全和完整。其次,探索将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权交由专业机构或社会组织运营,鼓励社会资本以租赁、合作等方式参与设施运营和管理。最后,要加强监管和评估机制建设,确保公共文化设施在保持公益性的同时,实现可持续发展。由此,以公共文化服务的多样化和个性化发展助推实现文化治理现代化。
深化改革:激发文创新活力
“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文化领域国资国企引领着文化产业发展方向。当前,我国文化央企和文化国企在规模、效益及改革进度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唯有深化改革才能破解发展瓶颈,释放文化产业的巨大潜力。在改革方向上,应坚持党对文化企业的全面领导,聚焦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在科技创新、内容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下功夫,形成创新驱动的发展模式。在具体措施上,一方面要加快公司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步伐,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激发企业内在活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要加强文化资产的监管和运营,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要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集团。
加快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步伐。文化事业单位作为国家文化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传承文化、服务民众、推动文化创新发展的重要使命。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一是分类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深化内部改革。要根据各单位的功能定位、服务范围、服务对象以及实际运营情况科学合理划分单位类别,明确各单位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通过分类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优势领域,使文化事业单位在各自领域内发挥最大效能,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二是针对不同类型的文化事业单位,制定差异化的建设和发展策略。对于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要强化其公共服务职能,提升服务质量;对于经营类事业单位,则要推动其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市场竞争力。三是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推进改革的责任,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文化事业单位也要积极响应改革号召,主动参与到改革中来,共同推动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完善文艺院团建设发展机制。“文化是民族的精神命脉,文艺是时代的号角”。文艺院团是文化创作生产的重要力量,国家直属院团着眼于创作具有国家水准和民族特色的优秀作品,强化“国家队”的引领作用;省属院团深入挖掘地方特色资源,做强区域优势艺术门类;地市和县属院团秉持服务基层群众的宗旨,承担起政策宣传、公共服务、惠民演出等重要职责。完善文艺院团建设发展机制,需通过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为院团营造更加宽松和有利的发展环境。在管理机制上,激发院团的内生动力,强化内部运行机制和经营管理创新;在作品创作上,加强剧本创作和剧目生产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优秀剧本创作和剧目生产的长效机制;在硬件设施上,优化剧场布局,支持国有文艺院团与剧场深度合作,探索“团场合作”模式,促进优质演艺资源的共建共享。
科技融文:催生文化业态新蓝海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化和科技融合,既催生了新的文化业态、延伸了文化产业链,又集聚了大量创新人才,是朝阳产业,大有前途”。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文化传播方式、文化生产模式和消费体验发生深刻变革,文化和科技的融合已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从艺术创作到文化遗产保护,从影视制作到文化旅游,科技的融入为文化产业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当前,各地正积极探索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新模式和新路径。江苏省通过“智慧文旅”项目整合全省的文化旅游资源,构建了统一的数字化平台,实现了文化旅游资源的共享和高效利用;故宫博物院与北京大学等高校合作,设立“数字人文”专业,培养既懂文物保护又懂数字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同济大学与上海戏剧学院联合成立“文化与科技融合创新研究院”,深度加强产学研合作等一批批具有影响力的文化科技融合项目落地,为文化和科技的深度融合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经验,也为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
推进文化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随着文化和科技的深度融合,一系列新型文化业态应运而生,不仅丰富了文化市场的供给,也促进了文化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通过跨媒介叙事和全产业链开发,网络文学实现了从单一文本到多元化内容的拓展,极大地提升了文化产品的附加值和影响力;在线演艺则打破了传统演艺的时空限制,无论是音乐会、戏剧还是舞蹈表演,都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直播或点播,让观众享受到更加便捷和丰富的文化娱乐服务;电子竞技近年来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不仅吸引了大量年轻人的关注和参与,还带动了游戏开发、赛事运营、直播平台等相关产业链的发展。这些新兴业态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通过内容创意、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打造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形成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文化与旅游、教育、体育等产业跨界深度融合,催生了文化旅游、在线教育、体育娱乐等新兴业态,通过整合文化资源和其他产业资源,形成了新的产业链和价值链,进一步拓展了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的边界。
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关乎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将以政策引导、技术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等多措并举,推动文化服务与产品供给更加精准、高效、多元,构建更加开放、包容、创新的文化生态系统,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作者:叶本乾,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傅朕,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
【本文系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大数据时代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方法与实践的创新研究”(项目批准号:19ZDA007)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