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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维度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近期,最高检决定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同时强调,要更加重视、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下称“三个管理”)。“三个管理”的核心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线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抓手是案件质量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惩戒,目标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基层检察机关应当从四个维度着手,将“办好案”“管好案”“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环环相扣,最终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这一闭环,做深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一、保证“质”,构建高标准的办案评价体系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着眼于办案质量优、效率高、效果佳,首先就要尽快构建起高质效办案的标准体系。可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省级以上检察机关发布的检察业务工作情况通报,深入探析案件办理质效评价导向及正、负面评价要点,依据诉讼法律条文及《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等,探索制定“四大检察”案件质效评价体系,作为检察办案行动指南和审视评价指标。在指引办案人员办好案的同时,也为案件承办人全面检查回顾案件、案件管理部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效果评价提供参考,在案件办理实体和程序正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实现更好的办案效果,全力答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检察答卷。

二、压实“责”,积极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

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对推动建立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三个管理”的主线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两者为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廉洁运行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基层检察机关可着重从司法办案权责配置,锚定提升办案组运行效率和队伍精英化、专业化成效的目标,分类细化明确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工作职责,规范检察一线人员办案行为,全面细化压实司法办案责任。如在规定检察官必须坚持“亲历性”承担的职责外,细化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工作职责。同时赋予检察官对辅助人员管理权、考核意见权,进一步提升检察办案团队管理效能。在执行职责规定过程中,若案件管理部门流程监控发现案件质量问题后,可根据问题情况和办案组职责分工,通报到检察人员(含检察官助理、书记员)个人,不再通报办案组,倒逼人员职责的落地落实。

三、严格“管”,健全高质效办案的保障机制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就要直面制约检察办案的薄弱环节,健全相关保障机制,努力冲破阻碍高质量发展桎梏,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一是聚焦“人-案比”矛盾突出,着力提升办案效率。可通过从检察干警中抽选一定比例设立速裁办案组,专门办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轻微刑事案件,其余人力集中攻克疑难复杂案件,以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高效办案模式。同时制定相关罪名的证据指引,统一出罪入罪标准,为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奠定基础。二是聚焦案件质量管理,倒逼案件质效提升。应勇检察长强调,“要以个案高质效促进法律监督整体高质效”。必须高度重视个案监督管理,以常规评查、季度评查、专项评查为主要抓手,结合数据分析、业务态势分析中暴露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类案评查和检察官个人案件评查,倒逼案件质量。持续强化案件反向审视,严查抗诉案件、上诉后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刑事申诉等案件中的问题,督促原办案人纠正错误、补正瑕疵,促进办案质效整体提升。三是聚焦责任落实,着力健全考核激励制度。如依托贵州省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测算检察办案组基础成绩,辅以案件流程通报、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为负面评价指标,将亮点品牌打造、调研宣传、业务竞赛成果等个性贡献作为加分项,计算出检察人员最终考核结果,弱化岗位差异,提高考核的精准性,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检察干警职务职级晋升、评先选优中,切实激发干警内生动力,促进权责压紧压实。

四、培养“人”,建设高水平检察队伍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根本在人,要靠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要坚持以人才为核心,强化能力淬炼,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一是要抓实教育常态化,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严的标准管党治检,强化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教育,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二是要做实管理制度化,建立健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考核激励制度、考勤管理制度,把案件办理和业务管理结合起来,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结合起来,与检察官奖惩机制结合起来,通过细化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强化案件管理结果的运用,把典型案例培育、检察理论研究成果等与绩效考核、追责惩戒、奖励激励挂钩,实现对“案”的评价和对“人”的考核同向发力、互促共进,打造积极、上进的检察队伍。三是要落实练兵实战化,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培训机制,对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件中经验做法开展研讨学习;建立理论研讨平台,定期对法律适用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开展研讨总结;选拔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业务竞赛,以赛促学,打造专业化、精英化的检察队伍。四是要重视对青年检察人员的管理和培养。按照不同年龄层次、专业类别组建办案组,业务部门负责人、各办案组的检察官要起到“传帮带”作用,在落实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岗位职责,全面细化司法办案责任的基础上,严格把关审核助理、书记员的工作,实时引导并传授检察办案技能,为检察工作的有序推进和发展积蓄力量。

(作者: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安聪 )

[责任编辑:李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