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作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工具,已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关键手段。然而,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应用的扩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隐患日益凸显,包括隐私泄露、网络攻击、数据滥用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对个人隐私构成威胁,更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当前,我国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在国际标准制定、产品安全防护、核心技术研发及舆论应对方面仍面临风险与挑战。为此,需加强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能力,构建完善的全流程智能安全监控体系,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与完善,建立系统化的舆情预警处理机制。此外,还需通过不断优化和提升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防护水平,确保其在服务社会治理的同时,有效抵御潜在的国家安全风险。
【关键词】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 数字化安全治理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的部署中,安全始终处于首要地位。①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作为一种有效的治理手段,不仅在公共安全维护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更是直接关乎更大范围和更根本意义上的国家安全。所谓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利用视频图像设备及技术,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图像信息进行数据化采集和处理的系统。②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经历了从全模拟闭路电视到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转变历程,以网络视频服务器为代表的远程网络视频监控系统逐渐占据主流。③数字化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涉及对图像信息等电子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与处理等活动,其巨大的便利之后隐藏着不容忽视的安全风险隐患。
全球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应用的市场增长趋势不可逆转。根据《财富商业观察》的数据,2022年到2029年预测期内市场规模将呈现16.8%的复合年增长率。伴随高市场占有率和高利润率而来的是较高的安全风险。摄像头主要应用在交通管理、执法、刑事调查等公共安全场景,许多中小企业依靠监控摄像头维持秩序、维护安全和进行适当的业务管理。然而,这也为犯罪分子利用监控录像进行敲诈勒索、个人信息非法交易等网络和信息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此外,小型企业在应用监控摄像头的过程中,数据泄露和数据被窃取的风险也日益加大。正是由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领域涉及的一系列数据泄露、网络安全、隐私安全风险,各国都高度重视其涉及的国家安全问题。2015年5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中央综治办、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九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应用确立为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预防和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重要手段。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关乎公共安全治理、数据、网络等多个国家重要领域的安全保障体系。当前相关研究多从以下视角展开:一是探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作为一种对私权的影响,重点是对公民隐私权的影响,以及由此展开以协调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权利为核心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的法治化路径探讨。④二是对国外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的法律考察,尤其以美国为典型,以期对我国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行为规制提供启示。⑤本研究在借鉴和考察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将中国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布局置于国际局势中,思考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对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与风险挑战,并提出完善我国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的对策建议。
我国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的布局
国内规划布局现状。根据《中国监控摄像头线上零售市场月度追踪》报告,2024年5月,中国监控摄像头线上市场销量为214万台,同比增长15.7%,环比增长11.9%;销额为5.0亿元,同比增长4.5%,环比增长24.7%。我国视频监控市场相对集中,重点企业包括海康威视、大华股份、千方科技、同为股份、英飞拓、汉王科技等,其中海康威视和大华股份占有较大市场份额,头部厂商的规模效应日益显著。
目前我国视频监控行业的发展趋势表现为:一是行业应用的广泛普及。视频监控技术的应用日益广泛,覆盖了多个重要领域。在“平安城市”“智慧城市”“智慧交通”等重大项目的推动下,视频监控系统在安保、交通、行政等领域的应用已成为常态。例如,通过在交通要道和公共场所安装监控设备,可以实时监控交通流量和人群动态,有效减少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二是联网化和智能化的深入发展。现代视频监控系统不仅局限于简单的图像记录和存储,而且具备了远程监控、智能分析等高级功能。例如,智能分析技术可以通过对视频数据的实时分析,识别异常行为和潜在威胁,从而及时预警和干预。此外,远程监控功能使得用户可以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访问监控视频,实现对监控区域的全方位掌控。三是安全问题日益成为视频监控行业的焦点。隐私保护、数据泄露、人脸识别等问题,成为视频监控行业需要面对的重要议题。如何在保障公共安全的同时,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视频监控系统收集和存储了大量的图像和视频数据,这些数据一旦泄露,将会给个人和社会带来诸多安全隐患。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虽然提高了监控系统的智能化程度,但也引发了广泛的社会争议。如何规范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平衡安全和隐私的关系,是视频监控行业未来发展的关键。
国际规划建设状况。根据2024年2月DataProt公布的数据,目前在国际市场方面,北美是全球使用闭路电视最多的地区。北美国家(主要是美国和加拿大)拥有28.5%的全球市场份额,通过使用安全摄像头打击道路暴力行为、监控交通、防止故意破坏并解决其他公共安全问题。美国的人均监控摄像头数量最多,每100名美国人拥有15.28台。欧洲以18.3%位居第二,同时也使用IP摄像头维护用于执法和监控的云网络。英国16个主要城市有628975个摄像头,每10000人就有600万个摄像头和大约618台闭路电视在监视,监控摄像头被证明对英国的交通监控、犯罪预防、家庭和商业安全以及工业应用最有利。
近年来,中国监控摄像头在全球范围迅速扩展,成为国际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中国监控摄像头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布局,体现出其强大的市场扩展能力和技术优势。中国公司在全球监控设备市场中占据了重要份额。特别是在亚非拉等新兴市场,中国监控摄像头以其高性价比和先进技术,迅速赢得了大量订单。第二,中国监控摄像头企业在技术研发方面投入巨大,形成了显著的技术优势。例如,应用在视频监控领域的智能分析技术,可以实现人脸识别、车辆识别、行为分析等高级功能,为全球用户提供了更为先进的监控解决方案。第三,通过积极的市场推广和国际合作,中国监控摄像头品牌在全球范围的影响力不断提升。海康威视、大华股份等品牌已经成为全球安防领域的知名企业。这些企业通过参加国际展会、与国外企业合作、建立海外分支机构等方式,扩大了品牌的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中国企业也需要积极应对安全与隐私方面的争议,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国际信任度。
我国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面临的风险及挑战
标准端:国际标准制定话语权有待增强,国内标准有待完善。在立法层面,欧美的相关立法更加完善,具体表现在立法一旦出台就配套相应的监管部分进行执行,因此其法律的实施效果较好。在行业标准层面,一方面,当前相关国际组织仍然是以欧美为主导,欧美成员居多,尽管如海康威视等企业也曾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但话语权仍然有待提升;另一方面,国际行业标准的设定也较为严谨,普及程度高,认证体系较为完善。
目前,我国推行的国内标准仍处于发展阶段,尚未成熟。一是国内标准中附加的有关视频编解码的行业标准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二是国内标准与当前行业通用的国际编解码标准存在不互通和不兼容的问题,导致当前我国所推行的行业标准实际执行情况并不乐观。
产品端:历史产品网络安全防护等级有待提高,易受攻击。目前视频监控行业的产品所面临的网络安全防护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网络攻击事件频发且琐碎,处理过程耗费精力大;二是被攻击点多且较为隐蔽,发现漏洞及弥补的成本高;三是存量设备及系统的带漏洞工作问题较为突出。
存量设备安全防护等级低以及易受网络攻击的问题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行业较为显著。原因在于视频监控企业一旦售出设备就脱离了对设备的控制,用户出于惯性或者成本考虑,对于企业的网络安全升级防护通知“视而不见”,这导致该类历时性设备漏洞明显,极易受到网络或黑客攻击。这也是视频监控企业难以应对和解决的难题。
技术端:过度重视产品市场扩展,缺乏对核心技术的攻关。当前我国一些视频监控企业在技术端还存在一些问题。第一,过度重视市场占有率与产品开发。这种过度关注市场扩展的策略,导致一些企业在核心技术研发方面投入不足。第二,核心技术依赖外部供应商。一些视频监控企业的核心技术如芯片和云端加密技术,仍主要依赖于其他企业。这种技术依赖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运营风险,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第三,云端平台和加密芯片技术的缺失。在数据隐私和信息安全日益受到关注的背景下,企业必须加强对云端平台和加密芯片技术的研发投入,以提升自身的核心技术自主能力。
舆论端:面临一定的舆情压力和国际媒体的扭曲与质疑。目前我国的视频监控企业在国内外均面临着较大的舆情压力。国内舆情压力主要源于网络自媒体对企业网络安全漏洞的大规模传播。这种传播不仅迅速扩大了漏洞的曝光范围,还压缩了企业处理漏洞的时间,增加了数据泄露和勒索攻击的风险。国外舆情压力则主要来自一些国际媒体对中国视频监控企业的关注和质疑。一些西方媒体常常针对中国企业进行负面报道。这些报道不仅在国际上引发了对中国视频监控企业的安全质疑,也对中国的国际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这些恶意抹黑和安全质疑,既是对企业信誉的挑战,也是对我国国家形象的污蔑。
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趋势及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
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在视频监控行业的应用日益深入,显著提升了安防领域的技术水平和实际效能。其中,“以图搜图”技术的应用,使得通过图像识别进行目标搜索变得更加高效和准确。从传统后端处理到前端设备,AI摄像头的广泛应用代表了视频监控行业的发展趋势。现今的摄像头不仅能够实时捕捉高质量的图像,还具备智能分析和识别功能,大幅提高了安防系统的效率和精度。特别是人脸识别技术已经从二维照片升级到三维立体图像,技术的进步使得人脸识别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得到了极大提升,通过捕捉面部的深度信息和立体结构,能够更准确地识别人脸,即使在光线变化或角度偏差较大的情况下,也能保持较高的识别率。然而,这种技术进步同时也引发了更高的安全风险。
一方面,人脸、虹膜等生物特征数据具有高度的敏感性和重要性。一旦这些数据被泄露,将会带来极大的危害。例如,生物特征数据一旦被黑客获取,不仅个人隐私面临严重威胁,而且这些信息可能被用于身份盗用、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相比于传统的密码或身份证明,生物特征一旦被泄露,难以更改或恢复,这使得安全保护变得尤为重要。另一方面,人工智能在视频监控中的应用还面临“算法对抗”的挑战。算法对抗指恶意攻击者通过获取算法模型,细微修改输入数据,使得算法模型在接受该数据后错误分类,并进一步作出错误判断。⑥例如,对人脸识别算法进行干扰会导致系统无法正确识别或错误识别目标。这种攻击方式隐蔽性高,难以被发现和防范,给安全防护带来了极大挑战。
我国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的优化建议
针对我国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领域的现状及挑战,可以按照“针对性解决安全防护难题,总体上维护企业积极性”的总体思路,促进企业积极承担国家安全责任。
统筹推进国际标准的参与及国内标准的完善。面对以欧美国家主导的严密国际标准制定网络,首先,应积极培养并输送相关人才至国际组织,在此过程中,将人才培养与产业实践相结合。例如,组织外语类国际组织人才在校期间前往视频监控企业实习和接受管理培训,以提升其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其次,加大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在国内标准制定过程中,组织多方主体进行充分论证,促进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的有效对接,从而提升我国标准的国际认可度。最后,加强企业与高校之间的合作,定期举办相关领域的国际会议。在这些会议上,设定与视频监控安全相关的议题,积极邀请国际组织代表及海外学者参与讨论,通过形成共识性文件或成果,实现国际性发布。
构建高效的全流程智能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维护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的安全,不仅需要视频监控企业内部建立强有力的网络安全防护团队,还应从产品端出发,构建包括安全生产、留痕销售、后期维护与升级在内的全流程智能公共安全监控体系。
针对视频监控企业存在的存量产品带漏洞运行问题,首先,对于公安、交通、消防等重要领域,视频监控企业应主动提供售后产品升级提醒服务,确保这些关键领域的设备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其次,对于中小企业和个人用户,视频监控企业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组织填写“意愿单”,提供“免费以旧换新”或“产品安全升级”等选择。这不仅进一步促进了产品安全维护,也提升了用户的信任度和满意度。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提升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的整体安全性,确保各类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得到全面的安全保障。
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培育和开发核心技术。核心技术是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命脉。为此,应积极鼓励和支持以视频监控为主要业务的企业进行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或联合研发。首先,鼓励企业搭建行业或企业独立的云端系统,避免因依赖外部云端而受到攻击。在此过程中,应注重云端数据的质量管理、数据分类以及定期的数据清理,确保数据的安全与可靠性。其次,鼓励企业在芯片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方面进行深入开发,建立健全的研发体系,投入更多资源用于技术创新。尽管目前我国企业在视频监控领域已占据较大的国际市场份额,但需特别关注美国在智能家居闭路电视系统、基础设施监控、医疗保健监控以及交通和执法系统等领域的技术进步,这可能会在未来改变市场规则。
建立体系化的国内国际舆情预警处理机制。为了应对当前碎片化舆情处理和应急响应不及时的问题,建议搭建全国统一的视频监控舆情预警提示及风险处理平台。可以借鉴网络安全预警平台或数据平台的模式,聚焦于视频监控领域,整合其他领域舆情处理成功的经验和方案,形成一个系统化、层级化的舆情应对机制。具体来说,该平台以视频监控为核心垂直领域,以国内舆情和国际舆情为横向关注面,构建“企业—地方政府—中央部门”的纵向舆情信息共享体系。通过这一体系,各级机构可以在最短时间获取相关舆情信息,并以最高效的方式联合制定综合考虑各方利益的舆情应急处理方案。
在应用部署和研究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时,国家安全始终是最重要的考量因素。尽管视频监控技术在提升社会治理效率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但同时也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风险。特别是随着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引入,数据泄露、黑客攻击等安全风险日益突出。为了应对这些挑战,需要在技术研发、国际标准制定参与、舆情预警机制建设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未来,只有通过提升核心技术自主能力、构建高效的全流程安全体系以及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才能在全球市场中保持竞争优势的同时,为国家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导,国际战略与法律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注释】
①程乐:《“数字人本主义”视域下的通用人工智能规制鉴衡》,《政法论丛》,2024年第3期。
②欧元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立法问题研究》,《科技与法律》,2018年第2期。
③李晓明:《论公共视频监控系统对公民隐私权的影响》,《法学杂志》,2010年第11期。
④程乐、刘秀丽:《数字弱势群体权益法治保障研究》,《思想理论战线》,2024年第3期。
⑤张潋瀚、马静华:《美国公共视频监控中的隐私权保护——司法、行政与立法之困局》,《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17年第1期。
⑥陈晋音、周嘉俊、沈诗婧等:《深度学习人脸识别系统的对抗攻击算法研究》,《小型微型计算机系统》,2019年第8期。
责编/靳佳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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