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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力”助推青年返乡参与 汇聚乡村全面振兴合力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如何建设农业强国、如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如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已然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时代课题。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全局,立足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离不开人才的“在场”。青年作为最积极、最有生气的社会力量,具有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助益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乡文化融合、助推乡村有效治理、带动村民增收致富的基础条件和身份特质,是乡村人才结构中的骨干力量。

近年来,党和国家出台系列政策、推行各类实践举措,以期吸纳更多青年下乡、返乡、来乡发展。《关于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的意见》的印发推行、“乡村振兴青年人才开发行动”的提出实施等,都产生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大量乡村青年完成了从城到乡的流动。然而,青年在乡村的参与何以持续,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事实上,青年参与乡村全面振兴是青年的一种理性行动,受到多重因素的合力驱动。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背景下,聚焦青年返乡参与的外部环境和社会结构,汇聚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大合力,能够有效助推青年返乡参与。

发挥政策引导力,健全青年参与的政策保障。“缘何参与”是青年返乡参与的主体之问,其答案来源于若干涉农政策和青年发展政策之中。在面对是否返乡、如何参与、怎样发展的主体之问时,多数青年都认同政策对其行为选择和决策判断的影响。从逻辑上来说,政策引导力是在系统集成的环境中实现的,优化包含总体性政策、支持性政策、激励性政策的政策体系是青年最大幅度返乡和最大程度参与的关键。其中,总体性政策旨在界划青年返乡参与的行动空间,支持性政策旨在保障青年返乡参与的发展条件,激励性政策旨在提高青年返乡参与的可持续性。具体来说,总体性政策中,需要于乡村全面振兴和青年发展两大政策体系中进一步明确青年在乡村全面振兴中的社会价值和职能边界,给予青年以身份认同和平等地位;支持性政策中,既需要明确返乡青年就业支持、创业支持的力度和条件,也需要将服务于青年参与的产业要求、资源要求、环境要求、技术要求等予以制度性明确;激励性政策中,需要明确青年返乡参与的社会福利待遇、选树宣传细则、激励奖励机制等内容。概言之,着眼于制度政策对乡村全面振兴中青年参与的强大引导力,只有健全青年参与的政策保障,才能有效化解青年返乡参与的主体之问以引导更多青年返乡发展。

强化产业吸引力,完善青年参与的生计平台。“何以参与”是青年返乡参与的客体之问,其答案来自乡村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发展之中。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背景下,实践主体应当因地制宜、因时而异地探索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路径,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和智能技术的应用优势,在积极有效的市场环境中培育包括农村三产融合、农产品深加工、乡村休闲旅游、乡村有机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等在内的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强化产业吸引力的核心目标,是确保返乡青年参与和产业形态更新在乡村产业体系中实现有机互动。一方面,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培育需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着眼于返乡青年生活生计、发展实践的基础需要,为返乡青年提供施展才干、实现梦想、发挥价值的参与实践平台和就业创业平台。另一方面,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的构建需要充分调动返乡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支持、激活并利用青年主体独具的经济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本,发挥其身份特点、禀赋特质、思维优势,使其成为乡村产业体系更新的主体力量。质言之,着眼于新兴产业对乡村全面振兴中青年参与的直接吸引力,只有完善青年参与的生计平台,才能直接回应青年返乡参与的客体之问以保障更多青年返乡生活。

提高资源吸纳力,补足青年参与的要素支撑。“借何参与”是青年返乡参与的介体之问,其答案源自城乡流动情境的乡村资源体系之中。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作为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实践手段,内蕴加大资源投入、要素投入的政策主张。纵然中国数以万计的乡村千差万别,但不同乡村总有与其历史文化、发展基础等相匹配的独特资源要素,契合着不同青年的返乡参与要求。就要素来源而言,实践主体应把握好外来资源和内生资源之间的辩证关系,既要加大资金、技术、理念等外来资源的投入和落地,也要注重土地、文旅、风俗等内生资源的挖掘和利用。就要素形态而言,实践主体应重视物质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均衡供给,实现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有机统一,杜绝青年参与和乡村发展走向“只谈效益不谈情怀”“只谈奉献不谈效益”的极端。就要素类型而言,实践主体应关注资金、技术、人才、政策、土地、文化、理念等不同类型资源对返乡青年参与结构的差异化影响,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予以资源供给和要素支持。简言之,着眼于资源禀赋对乡村全面振兴中青年参与的充分吸纳力,只有补足青年参与的要素支撑,才能理性解决青年返乡参与的介体之问以确保更多青年返乡实践。

调动社会支持力,优化青年参与的行动场域。“如何参与”是青年返乡参与的环体之问,其答案生发于兼具现代性与乡土性的乡土场之中。社会如何支持青年参与、舆论如何理解青年实践、条件如何托举青年行动等,关系着青年参与的广度和深度。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所提出的“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都旨在优化和营造有利于青年参与的行动场域。调动社会支持力需要在三个方面下足功夫。首先,实践主体要通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等方式,为返乡青年提供优质的乡村生活空间。其次,实践主体要通过健全党建引领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农村改革创新、建设平安乡村等方式,优化党建引领、组织领航、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现代化乡村治理结构,为返乡青年提供有效的治理保障。最后,实践主体要通过繁荣发展乡村文化、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拓展返乡青年事迹宣传渠道、完善青年参与激励机制等方式,为返乡青年提供理性的舆论环境。换言之,着眼于社会支持对乡村全面振兴中青年参与的充分支持力,只有优化青年参与的行动场域,才能充分消解青年返乡参与的环体之问以支撑更多青年返乡作为。

【注:本文系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新时代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实现机制研究”(项目编号:KYCX23_0215)与2024年度温州市青年发展研究中心课题“返乡青年参与乡村振兴的动力机制与发展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4QN08T)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分别为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研究人员;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责任编辑:李一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