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年度考核接踵而至。年度考核是对全年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不能粗放地“一把尺子量到底”。各地只有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考核方案,才能使考核精准有效,真正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把“共性”和“个性”统一起来,避免考核同质化。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和工作难度千差万别。如果在考核中仅仅使用统一的标准,忽视了工作的差异性,就会导致考核结果不能真实反映工作实际成效,打击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共性”与“个性”的有机统一,需要在制定考核指标体系时深入调研、精准分析。一方面,对共性指标进行科学合理的细化和量化,确保其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另一方面,充分考虑不同考核对象的个性特点,广泛征求意见,量身定制个性化考核指标,使考核能够精准反映每个地区、部门和岗位的工作实际,让考核结果更具说服力和公信力。
把“常规”和“重点”结合起来,避免考核套路化。在考核过程中,一些地方过于注重常规性工作的考核,而对重点工作、中心任务的考核权重不足,导致考核结果不能准确反映被考核单位在关键领域和重要时期的工作表现。实现“常规”与“重点”的有效结合,需要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合理分配权重。对于常规工作,依据其重要性和工作量确定适当的基础分值,保证单位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对于重点工作,要根据其战略意义和实际影响加大考核权重,突出其导向性。同时,考核方式也应灵活多样,对于常规工作可采取定期检查、日常统计等方式进行考核;对于重点工作,则要进行专项督查、实地考察、成果评估等,确保考核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被考核单位在常规和重点工作方面的综合表现,避免考核陷入机械化、套路化的模式。
把“奖优”和“罚劣”贯通起来,避免考核形式化。当前,部分考核仍然存在“重奖轻罚”或“只奖不罚”的现象,考核结果未能与奖惩机制紧密挂钩,使得考核失去了应有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实现“奖优”与“罚劣”的贯通,首先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明确奖励和处罚的标准、方式和力度,使奖惩有章可循。其次,要确保奖惩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考核结果执行奖惩措施,杜绝凭人情关系决定奖谁罚谁等现象。对于优秀者,要给予实实在在的奖励,如优先的晋升机会、高质量的培训机会等;对于表现不佳者,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使考核真正成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有效手段,而不是走过场的形式主义。(茶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