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做好新时代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出部署。各级党组织要循着《意见》指引,不断让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有新招、施实策、接地气,推动流动党员“离家离乡不离党、流进流出不流失、有学有为更有情”。
确保流动党员“流而有数”。充分了解流动党员动向是改进和加强管理工作的前提。该群体常因工作实际、生活需求等原因频繁流动,为此,各级党组织要走进院坝、小区、企业等区域,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摸排,推动流动党员动向信息的实时追踪与动态更新深度融合。同时,应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常态化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党员找党员的“三找”行动,打破信息壁垒,畅通信息渠道,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流动党员信息动向的全面覆盖和实时掌握。
确保流动党员“流而有学”。各级党组织应突破时空限制,贯通“理论学习教育链”,为流动党员持续“充电”。一方面要提供“指尖上”的学习计划,依托学习强国等平台资源,向流动党员定时发送近期重要会议精神、党风廉政教育等学习内容,持续为流动党员配送“思想套餐”;另一方面要抓牢实践转化,巧妙利用流动党员集中返乡等时机,组织流动党员走进田间地头、工厂车间、红色阵地,让他们在脚踏实地中强筋壮骨,为谋划更优发展夯实基础。
确保流动党员“流而有为”。流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对为民服务全局至关重要。各级党组织要增强流动党员履职方式的便利性和互动性,从而提升为民服务的参与度和归属感。通过设置党员示范岗、责任区,鼓励流动党员就近参与志愿服务,激发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他们在本职岗位上发光发热。同时还要健全流动党员评价激励机制,把参与“亮身份、展风采、作贡献”的情况与表彰奖励挂钩,实现“流动党员有行动”与“社会价值有升华”同向同行,以实际行动擦亮党员先锋旗帜。
确保流动党员“流而有情”。党组织应充分重视流动党员的服务保障工作。只有把流动党员放在心上,用情呵护冷暖,为他们提供安心发展的坚强后盾,才能提升服务的精度与温度,让流动党员“想融入”。各级党组织要精准链接“需求端”和“供给端”,时时处处知需送暖。通过联系走访、常态电访、随时接访等形式,原汁原味聆听记录他们的心声、心事、心愿,出招解题,根据需求为其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法律援助等关怀服务与便捷资源,让流动党员获得充足的“组织关怀”,增强血肉联系,确保流动党员“流而有情”。
(作者: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银三角街道 李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