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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准社区治理“到位不越位”

社区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地的重要载体,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主体。对此,社区应切实明确自身定位、理清工作责任、营造民主氛围,校准社区治理“到位不越位”之道。

明确定位,要避免“甩手掌柜”和“全能保姆”。社区既是政府与居民之间的桥梁,也是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一方面,它承载着推动上级政策文件落地的重任;另一方面,肩负着“为民发声,为民服务”的使命。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社区工作时常陷入定位模糊的困境,时而成为“甩手掌柜”,对居民需求视而不见,只按上级政策行事,导致政策执行效果不佳;时而又变身“全能保姆”,对居民事务大包大揽,甚至越俎代庖,替居民做决定,不仅服务成效打折,还养成了部分居民“等靠要”的思想。全过程人民民主首先应要求社区明确定位,通过实际行动,将上级政策文件执行与居民主观能动连接起来,全力激发党建引领效应。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让社区治理更加精准高效,真正造福广大人民群众。

理清责任,要树牢“法治思维”和“自治思维”。社区工作常被形象地比喻为“小马拉大车”,任务繁重而资源有限。然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正是从社区内部破解这一难题的“金钥匙”。关键在于明确责任,既要干好“分内之事”,也要引领好“其他主体”干好“应干之事”。社区“分内之事”是什么?简而言之,就是社区的“工作清单”。这份清单如同社区的“责任田”,每一项都关乎居民的切身利益。社区必须树立强烈的“法治思维”,严格依据各类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确保每一项工作都“到位”不“缺位”。“其他主体”则包括小区业委会、商会协会、社会组织等,它们都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一定程序成立的、具有一定义务的群体。社区应运用“自治思维”,主动组建和培育这些“自治组织”,保证其在党组织的引领下各司其职,及时“到位”。只有法治与自治并重,才能有效破解“小马拉大车”的难题,让社区治理更加高效、和谐。

营造氛围,要坚持“全面引领”和“民主决策”。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道路上,我们不能让社区唱独角戏,而是需要各类组织和全体居民的携手共舞,共同营造出一种“到位不越位”的民主氛围。营造氛围,关键在于“全面引领”。社区要发挥引领作用,通过网格化管理、三方协同、党建联建等多种方式,将党的意志、党的理念、党的方法融入各类自治群体中,保证工作目标的统一。同时,“民主决策”也是氛围营造的重中之重。社区要慧眼识珠,挖掘身边的能人志士,培养骨干力量,凝聚人心,打造出一支支充满活力和智慧的决策团队。要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让能人“提事”、骨干“议事”、群体“决策”,确保党的意志、党的理念、党的方法深深扎根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之中,实现工作成果的最大化覆盖,让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在实践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社区治理应于“到位不越位”间探寻平衡,将服务深耕细作,对于管理严守分寸,以精准服务与适度管理共绘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图景。(浙江嘉兴经开区塘汇街道办事处 祝文馨)

[责任编辑: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