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立足部门职能职责,突出考核重点,精简指标体系,改进考核方式,提高考核实效,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
坚持“共性+个性”,突出差异化考核。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要任务,聚焦服务落实“五大任务”“六个工程”业绩和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工作,及时修订科级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将全旗74个部门单位分为苏木镇、农牧场、旗直单位、旗属国有企业4个类别,根据资源禀赋、发展基础、比较优势等特点,实行“一类一表”差异化考核,分领域排名,客观公正反映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表现,变“一刀切”为“分类考”,有效激活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
坚持“定量+定性”,突出精简优化。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按照不考一般性事务工作的要求,严把指标列入关,突出考实绩、考高质量发展、考群众最关心的事。充分开展归类合并指标类型,兼顾定量和定性同步推进,定性指标尽量采用定量评价要素,定量评价要素占70%以上,从而不断提高考核指标的精准性。同时科学简化考核方式,采取“五不一集中”(不召开动员会、不召开反馈会,不听取汇报、不查资料、不看台账,全旗集中组织一次考核)的方式,对苏木镇农牧场和旗直部门进行年底综合考核,有效避免了重复和多头考核现象,变“单一考”为“综合判”,真正以考核促进服务优化、效能提升。
坚持“正向+反向”,突出激励鞭策。为破除“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怪圈,乌拉特前旗加大“正向+反向”奖罚力度,对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项在绩效考核指标总得分上加1分;参加旗级“乡村全面振兴擂台比武”和“公述民评”获奖的单位,在绩效考核指标总得分上加0.5分,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提高10%,对“公述民评”活动连续两年排名后3位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评优比例降至15%。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树立“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鲜明导向,推动领导干部在各项工作中勇于担当、争先创优、干事创业,为推动乌拉特前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乌拉特前旗旗委组织部 李卓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