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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摘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稳外贸、稳外资”。这就需要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善于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坚持向开放要活力,善于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激发中国经济发展的强大内生动力。为此,建议从发挥好政府技术公地投资带动资源配置的挤入效应、供给侧和需求侧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借助耐心资本推动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对接高标准国际规则等方面入手,以改革开放激发经济发展的动力、活力。

【关键词】经济体制改革 高水平对外开放 涉外法治建设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识码】A

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稳外贸、稳外资”。这就需要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善于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坚持向开放要活力,善于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激发中国经济发展的强大内生动力。经济体制改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牵引作用,可以归结为三个主要的方面:一是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三是带动其他领域改革。而高水平对外开放,不仅对我国在对外开放方面的新阶段提出了更高要求,更是强调了通过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不仅包括商品、服务和要素的跨境流动,还涉及到了国际经济规则的对接和制度型开放。

围绕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和以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建议从发挥好政府技术公地投资带动资源配置的挤入效应、供给侧和需求侧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借助耐心资本推动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对接高标准国际规则等四个方面入手。

发挥好政府技术公地投资带动社会资源的挤入效应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过程中积累的经验表明,经济体制改革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而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而且重视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经济体制改革不仅能够推动经济发展,还为其他领域的改革提供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顺利进行。

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这一改革方向旨在通过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率。

而针对一些处在技术生命周期早期阶段的、特定的战略性领域,政府在第一时间进入这些行业,不仅不会排挤私人资本投资,也不会产生所谓的挤出效应。相反,政府通过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承担相应的投资和经营风险,能够有效发挥政府投资的“挤入”效应和导向功能。

按照惯常的理解,不少人会认为,政府投资对私人资本或社会投资存在一定的“挤出”效应。其实,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既然是行业技术生命周期的早期阶段,其独特之处在于:其一,该行业的技术尚不成熟,其创新主要是破坏性创新而不是延续性创新;其二,进入该行业的市场还远远没有达到相应的饱和量,根本就不存在挤占资源效应。事实上,在一些基础研发和技术公地投资的领域,政府的战略投资能够成为刺激私人投资的风向标。

在基础性领域,比如生物医药、生物育种、传染病防治、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原子能、航空航天等战略性行业的早期阶段,在这些基础性研究的技术公地,政府投资具有导向功能。不仅能够带来全社会总产出扩大的乘数效应,还能通过技术溢出惠及私人投资者和全社会投资人。更为重要的是,政府投资不仅能够推动经济发展,而且可以推动一些前瞻性领域发展。

因此,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领域的资源配置中,政府的战略性投资通过发挥“挤入效应”,往往发挥了有效引领创新和推动创新的示范作用。可见,在公共部门和基础技术行业,包括电子信息、生物育种和生物医药等领域,政府技术公地投资发挥着主导地位,不会“挤走”私人投资。对于一些领域,政府应积极而且要富有远见地进行主动投资。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推出的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一定程度上纠正了市场失灵,而且在主导创造和塑造市场方面,政府投资不仅“虹吸”和“挤入”了企业投资,还为企业跟进投资“注入”了活力,使企业更具前瞻意识、使命意识和长远规划意识。

供给侧和需求侧的政策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

进入新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经济体制改革不仅在供给侧方面,而且在需求侧方面,对于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都发挥着巨大的推动和牵引作用,甚至在资本市场也发挥着巨大的导向作用。通过制度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和支持。

比如,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政府在新的道路规章、公路建设、授权制度和交通规则等方面为社会资本投资创造先导条件,助力推广智能网联汽车的应用。同时,在新能源和动力电池等领域,在技术供给的革命性环节,政府投资各类底层技术并支撑着这些技术在商业经济活动中的推广和应用。

在战略功能上,供给侧政策和需求侧政策这两种政策都很关键。如果说供给侧政策是“引擎”和“技术桥”,那么需求侧政策就是技术市场的“路标”“指示牌”和“转向器”。一方面,需求侧政策有助于确立技术的发展方向,明确技术为了什么目标而发展的问题;另一方面,需求侧政策通过调整和优化与需求相关的政策措施,促进市场需求的增长。比如,实践中,各主要国家都用供给侧和需求侧政策大力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就政策侧重点和政策职能来讲,需求侧政策侧重于环境监管,引导能源消费模式;供给侧政策则侧重于如何产生并分配能源,影响能源技术创新及快速应用。

要想从真正意义上发挥经济体制的牵引功能,就需要做好供给侧和需求侧的政策协同。需求侧政策管理首要的是聚焦于如何挑选宏观经济发展方向,使之在发展框架内可以进行自下而上的探索。只有在这些发展方向选定之后,私人投资和社会投资才会参与进来,企业界才会对某些领域的未来发展满怀期待。关键的问题是,政府要肩负好指引方向和推动发展的重任以有效地应对最急迫的社会和技术难题。

借助耐心资本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从上面所说到的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看,如果没有长期的政策承诺,那么清洁技术很可能成为许多国家错失的机会。这样的政策框架包括促进太阳能和风能消费增长的需求侧政策,以及借助“耐心资本”推动制造技术的供给侧政策。

当前,中国加快制造业领域创新攻关以尽早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迫在眉睫。然而,在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面前,需要保持战略定力和稳定投入。而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和加速演进的新一轮技术革命面前,加快创新步伐、提高创新效率就更离不开“耐心资本”。

“耐心资本”旨在获取长期价值,即使面临短期市场压力也不会轻易退出的股权或债权。从投资策略看,耐心资本是投资于“关系”的资本,通过与企业建立长期导向的伙伴关系,分享企业未来发展的长期回报。从投资风格看,耐心资本具有持有周期长、风险容忍度高的特征,能够跨越经济的周期性波动提供长期支持。从投资绩效看,耐心投资策略可以为投资者带来超过平均水平的收益率。

在全球事务中,技术变迁与大国权力转移相伴相生,是全球治理体系中大国权力转移的重要因素。对于技术发展,中国积极进行前瞻性规划,并且确立了投资多个产业的发展目标,范围覆盖了节能及环保技术、生物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新材料、可替代燃料和电动汽车等。要推动这些行业和技术的发展,离不开耐心资本的支撑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展耐心资本”。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大力发展耐心资本,有利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抢占科技竞争和未来发展制高点。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高标准对接对外开放国际规则

推进制度型开放,强调的是高水平对外开放,强调与国际高标准的经贸规则对接,重点是稳步和有序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一是要实现更高水平的跨境流动,包括商品、服务、资本、人才、信息等跨境流动的障碍和壁垒越来越少,贸易投资更加自由便利;二是要增强国际竞争力,通过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增强国际市场的开拓和利用能力;三是要推动高质量发展,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产业升级、经济结构优化,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这些都离不开高标准对接对外开放国际规则。为此,应做好涉外法治建设。

关于涉外法治建设,有四种类型的经典模式值得深入研究和借鉴,包括美国多层次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欧盟统一商标与专利保护模式、新加坡知识产权服务与支持模式、日本商业秘密与文化适应模式。美国涉外法治的特点有三,一是有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等多样性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框架,确保在技术、品牌、创作等方面的创新均得到全面保护。二是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与协调,通过与多国签署双边或多边协议,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推广美国知识产权主张。三是依托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和专利商标局(USPTO)等专业执法机构,强化跨国监管,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全球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维护美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权益。

欧盟作为多边主义技术联盟,其涉外法治采取统一商标与专利保护,允许企业通过单一申请获得在所有欧盟成员国的商标保护,简化欧盟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流程,提高保护效率。同时,通过欧洲专利公约(EPC)为企业提供跨国专利保护,欧洲专利局(EPO)确保在降低欧盟企业申请专利的成本方面惠及到欧盟所有成员国。另外,通过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推动全球知识产权规则的统一。同时,通过与非欧盟国家的双边和多边协议,建立跨国执法机制进行信息共享与合作,提升其商标和专利的国际保护力度。

新加坡采取知识产权服务与支持模式推动涉外法治建设,打造国际商业和法律服务中心。一是实现高效的争端解决机制,二是实行多元文化的法律适用,三是确保知识产权服务的多样性。通过一系列举措,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力法律支持,并通过建立多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日本涉外法治建设,集中体现在针对国际商业活动和外资企业的法律保护与管理方式上,尤其是体现在商业秘密与商业文化方面。一是强调合同法与商业秘密保护,二是建立多元争端解决机制,三是高度重视商业文化。通过强调信任和长期合作,帮助外国企业适应这种文化背景,更好地保护其商业秘密和技术。

为此,可借鉴国际经验,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涉外法治体系。中国在加强涉外法治建设高标准对接国际规则方面,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涉外法治保障机制;二是强化国际合作交流,在国际上发出中国声音;三是优化知识产权服务,增强争端解决机制的多样性;四是加强合同法规范化,重视商业文化适应性培训。

(作者为南京大学商学院产业经济学系主任、教授、博导,南京大学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产业发展与政策研究方向首席专家)

【注:本文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深度参与全球创新链治理的机制、路径与政策研究”(项目编号:20&ZD123)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中国制造业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突破及实现路径研究”(项目编号:72073061)资助】

责编/于洪清 美编/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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