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地处边疆民族地区,在开展民主建设过程中,始终将区域特点和高质量发展贯穿其中,形成了创新管用的民主立法、特色全面的民主自治、有效参与的民主协商等方面的民主实践成果。
创新管用的民主立法。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最大程度凝聚立法共识,体现出立法机关在民主实践中的担当。一是拓宽民主征询渠道。通过修订《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规范设立101个基层立法联络点、236个信息采集点,深入开展人大代表“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系列主题活动,将全市10515名人大代表全部混合编入代表联络站,形成市、县、乡镇、农村(社区)四级联动的工作网络格局。通过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履职通APP”等先进信息技术方式,以及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进一步完善立法协商工作机制,将民主立法触角延伸到社会各行各业、各民族群众聚居区域的“神经末梢”,扩大了坚实可靠的民意基础。二是出台高质量地方性法规。有地方立法权以来,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出台12部地方性法规,包括2016年的《百色市百色起义文物保护条例》、2023年的《百色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24年的《百色市芒果产业发展条例》等,涵盖了具有本地特点的产业、文化、民族、红色资源等重要领域,及时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是创新构建特色民主立法工作模式。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基于黔、桂、滇三省(区)结合部的地理位置特点,与黔西南州、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协商取得构建“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模式的共识,对涉及三地利益的项目事务以立法促进共治共管,2022年的《百色市万峰湖保护条例》便是通过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得以诞生,让黔、桂、滇三地共同保护万峰湖生态有了法律依据。
特色全面的民主自治。百色在民族区域自治、群众民主自治等领域的实践,则注重在小切口激发活力提升实践成效。一是将民主实践与民族团结相结合。百色市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有壮、汉、瑶、苗、彝、仡佬、回等7个世居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7%,下辖1个民族自治县、2个享受民族自治县待遇县、13个民族乡。近年来,百色市不断完善立法办法、移风易俗促进条例等民族地方性法规,通过民族优秀风俗习惯方式开展民主政策宣传、立法征询、协商议事、文化传承、产业发展;通过民族乡工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跨省区团结联盟建设等途径带动基层各族群众平等互融,为民族自治实践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将民主实践与基层治理相结合。全市1891个村(社区)覆盖构建“一委(部)”即村党委或村党支部、“两会”即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理事会、“三中心”即乡村综治中心、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智慧乡村”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出台《百色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实施办法》,推动民主管理有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法德并举的村级民主法治建设,进而形成村民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三是将民主实践与戍边固防相结合。百色市有359.5公里的边境线,沿线分布着2个县(市)的163个抵边村,百色市总工会对抵边乡镇、村全覆盖,构建起“百里边防”工会建设格局,村级工会、国门职工之家等阵地应运而生。“百里边防”工会以资金技术支持、市场资源整合、劳务服务保障等组织优势成功发展了超过1万名来自边境一带各类经营主体的农村务工人员加入工会,通过工会活动、爱国爱党教育等措施,会员获得感不断提升。目前,“百里边防”工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在产业、技术、贸易等方面不断带动边境群众,也在自发参与守边安边、乡村振兴、民族团结等工作中贡献力量。
有效参与的民主协商。百色市政协充分发挥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的机构作用则体现在完善构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平台。一是建立工作机制。由市、县政协统筹,持续在乡镇、街道、社区、农村、园区建立协商议事厅或工作联络站,配套完善的工作组织架构、协商流程、协商成果转化等制度体系,为构建协商议事平台做足基础保障。二是充实人员队伍。将政协委员、基层干部、非遗传承人、群众代表、专技人员等纳入平台人员队伍,具体参与者根据每次议题灵活而定,突出协商参与者的广泛性。三是扩充议题内容。政协牵头人通过平台围绕党政工作要事、民生改善实事、社会治理难事等内容,广泛调研和商量,吸纳意见和建议,跟踪落实并收集反馈,突出落实政策宣传、问题解决的效能。全市“有事好商量”平台有253个,近年来,落实开展协商议事活动2000多人次,协商成果转化率达80%以上,真正实现政协协商优势转化为民主解决问题的实效。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