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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传统村落纳入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建设

【摘要】中华文明标识体系不仅是对历史上具有标识性的农耕智慧、生态伦理、乡风习俗、家训家规等无形文化的有形化提炼,也是对乡土建筑、文物遗迹、农业景观等有形文化的无形化归纳。传统村落作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空间与载体,在内涵与外延、有形与无形、物质与精神方面蕴含着大量本民族的生活方式、文化传统与民间智慧。将传统村落纳入中华文明标识体系,有助于真正护住传统村落中各类文化遗产其“形”,守住传统村落承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魂”。

【关键词】中华文明标识体系 传统村落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乡村振兴战略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识码】A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已有6批8155个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并实施挂牌保护,形成自国家到省、市、县四级联动的保护体系,推动16个省份将5028个村落列入省级保护名录,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等传统建筑55.6万栋,传承发展省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5965项。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世界上规模最大、价值最丰富、保护最完整的农耕文明遗产保护群。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部分提出“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中华文明标识体系作为一种文化符号体系,既是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也是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的根基。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唯一绵延不断且以国家形态发展至今的伟大文明。中华文明标识体系承载着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绵延历史,蕴含着中华民族海纳百川、从容自信的性格特征,对于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意义重大。中华文明标识体系不仅是对历史上具有标识性的农耕智慧、生态伦理、乡风习俗、家训家规等无形文化的有形化提炼,也是对乡土建筑、文物遗迹、农业景观等有形文化的无形化归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因此,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的构建必须从悠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寻找源头活水。传统村落作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空间与载体,为其生发提供不竭动力,承载着文化基因的宝库,蕴含着传承发展的密码,中华文化的诸多鲜明标识汇聚其中,在内涵与外延、有形与无形、物质与精神方面蕴含着大量本民族的生活方式、文化传统与民间智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传承利用,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将传统村落纳入中华文明标识体系,有助于真正护住传统村落中各类文化遗产其“形”,守住传统村落承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魂”。

乡亲、乡土、乡愁:传统村落是生发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的重要根脉

传统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保存比较完整,且具有较高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的村落。2012年,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专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将习惯称呼的“古村落”改为“传统村落”,从历时性与共时性两方面对传统村落进行再认知,打破仅体现“历史久远”时间性,并存在模糊性及不确切性的“古村落”一称,而更多指向那些选址科学、格局清晰、遗存雄厚、文化典型、乡风文明,且持续生产生活及活态文化传承的村落类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力度空前、成效显著,中国传统村落名录评选、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市、区)评选等系列工作有序开展,相继印发《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中国传统村落警示和退出暂行规定(试行)》《关于加强贫困地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举办“传统村落万里行”系列宣传活动、“谁不说俺家乡好”短视频征集活动等,真正做到“留住乡亲、护住乡土、记住乡愁”,为农耕文明的当代传承与存续持续注入动力。

留住乡亲,即留住了传递中华文明标识的“火炬手”。乡民是传统村落的创造者、使用者与发展者,他们身体上承载着营造村落的技艺,脑海中凝结着见证村落的记忆。可以说,正是生活在传统村落中的代代村民承载着中华文明生生不息的基因密码,守护并传递着这一宝贵遗产。当下,一些传统村落呈现不同程度的“稀薄”“过疏”与“空心”。留得住人,才能保得住村,才能避免村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因此,如何让原住民留村、让传承人顾村、让新乡贤回村、让新村民进村成为乡村全面振兴与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要课题。唯有持续发挥村民的主体性作用,进一步巩固村落—自然、村落—城市、村落—村落之间的情感纽带,将代代口传身授的文化精髓进行沉淀、汇聚、衍化,并形成清晰脉络,最终才能准确呈现出最能代表中华文明的标识体系。

护住乡土,即护住了保存中华文明标识的“宅基地”。传统村落作为一处生产生活的传统社区,不但是农耕文化的载体,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摇篮。当下应从对村落本体的关注转向对人地共生关系的关注,从对建筑形制的保护转向对村民居住诉求的关切,真正实现“外部五千年,内部五星级”的传统村落新样态。例如,在尊重生态文明、“绿水青山”的基础上,大力倡导绿色消费、文明消费,弘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观;在保持村落传统风水格局、街道肌理的基础上,补齐传统村落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在保证公共建筑空间格局、民居建筑使用习俗的基础上,提升建筑质量安全与居住品质;在完善产业模式、提升生活品质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农业与其他产业联动,增加人民收入;在关注民众精神需求的基础上,科学推动“设计下乡”“艺术乡建”等活动。总之,通过重组乡村人口、土地和产业等发展要素,优化要素结构、提升地域功能,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记住乡愁,即记住了刻有中华文明标识的“白皮书”。对于传统村落乡愁的解读是一个“温故知新”的过程,必须注重将历史传承的线性连贯与文化传播的空间延展相结合,依靠多层次、多元化的综合视角审视人民群众的精神家园。在村落中广为流传的朴素思想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脉相承,同时也与文明家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密切联系。例如,传统村落中的空间认知智慧和保护营建思路与传统空间哲学密不可分;村落内部自古呈现的“治理共同体”格局,可被视作村规民约、民规民俗的理性化再造,为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供参考;村落作为民间艺术的“原始作坊”,各类民间技艺、民间美术、民间戏曲、民间舞蹈体现着民众对艺术的热爱、对审美的追求,是传统美学思想的集中体现。

传统村落维系着中华民族最为浓郁的“乡愁”,凝聚着同心同德、守望相助的民族情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场域。在传统村落这一生活单元里,各族人民通过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用心创造美好生活,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与社会和谐发展。

另一类文化遗产:传统村落是承载中华文明标识的基因宝库

作为“文化容器”的传统村落,其价值从单一建筑遗产到综合性遗产被逐渐认知,并在今日与遗产谱系中的自然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工业遗产、未来遗产、记忆遗产、数字遗产等其他类型遗产产生交集与碰撞。作为另一类文化遗产,传统村落中所蕴含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属性最为显著,两类遗产在此相互融合、彼此依存,共属同一文化与审美基础,形成地域特征显著的文化整体。而作为一种正在使用着的活态生产生活基地,传统村落又具有不可再生性、不可逆转性,因此对其保护必须以一种活态视角介入,通过对其外在表现与内在价值的探索,挖掘其中承载着的中华文明标识基因宝库。

物质文化遗产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提供“原生性基因”。从“民间古俗”“残存文化”到“民众的知识”“民间的智慧”的称谓转变,体现出社会层面对民间文化认知深度的变化。反观催生、促发、传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统村落,也从落后的、原始的、“难登大雅之堂”的代名词,转变为承载中华文明的“母本”“摇篮”与“基因库”。例如,传统村落中蕴含村落选址、风水格局、发展规划等先民智慧,历代民众在村落的发展过程中,为适应气候、环境变化又作出各种调适;公共建筑、民居建筑、文教建筑等建筑遗存,古井、古树、桥梁等文化景观,各类可移动文物、低级别文物以及未定级文物在传统村落中遍布,既是对不同时代人类活动遗留下来的各种遗迹现象的“凝固”表达,也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流动”体现;当地居民在生产生活中对传统工艺与地方材料的使用,深刻表达了“人—地—物”之间和谐共存的思想,展现了生产力的革新与历史进程的嬗变。毋庸置疑,今日依存于传统村落中的大量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民众情感、经验、价值、审美等地域集体认同的内在体现,同时也是乡土向世人传递中华文明的外在表达。

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提供“复合性基因”。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个整体性的文化概念,自诞生之日起就不是单纯的文化概念,而是掺杂了政治经济和人伦道德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体。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浓缩了的文化生态系统,即非物质文化遗产唯有依附文化空间存在时,才会彰显其地域性、民族性、活态性、传承性等特征,进而体现其历史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这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别于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的根本。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非物质”并非说明其与“物质”无关,反而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以物质载体或媒介作为依托与保障,进而反映其内在精神与外在价值。因此,在提取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中华文明标识时,除了关注其无形部分,还需聚焦其与传承发展相关的农耕文明智慧的原材料、制作工具及作坊店铺等。

优秀精神类遗产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提供“弥漫性基因”。传统村落的精神类遗产中,不仅包括各类已列入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大量独特的历史记忆、宗族传衍、俚语方言、乡约乡规、生产方式等,作为一种独特的精神文化内涵,它们因村落的存在而存在,并使传统村落厚重鲜活,经过代际传承流传至今。例如,在崇拜祖先、礼敬亡人中强调慎终追远、木本水源的根脉意识;在纪念先贤、追思良儒中传递着对乡土作出巨大贡献人群的情感认知;在酬谢神灵、祭祀仪式中表达对灾难的禳避与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耕读继世、忠厚传家中遵循着族规家训,恪守着乡规村约。总之,在大多数精神类民俗与口头文化中都传递出“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等教人向善的道德伦理价值观念,也会将一些对朴素世界观和宇宙观的理解蕴含其中。此类精神遗产多以彰而不显、弥漫性的状态存在,潜移默化地承担着维护乡土社会秩序、制约失德行为的功能。当下,精神遗产被赋予诸多具有时代特征的经济功能、社会功能和文化功能,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下,随着移风易俗工作的大力开展,其逐渐从日益远离社会生产生活的“历史遗留物”转向“再民间化”的综合性文化载体。

部分传统村落(寨)是少数民族的聚集地,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重要实证。村落中各民族广泛交往、深度交融,共同缔造一处处美好家园,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与社会和谐发展。在少数民族村落(寨)中,传统工艺、仪式、信俗、图腾、节日、服饰文化等独具民族特色的标识文化闪耀其中,充分阐释了民族起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与重大影响。因此,关注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村落(寨),对于增进各民族文化互鉴融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以“魂”塑形、守正创新:传统村落是传承中华文明标识的重要密码

生生不息传承在传统村落中的中华文明标识,今日依然需要通过有序保护、科学发展,并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持续激活其生命活力。坚持村民主体、政府引导、社会助力的保护原则,本着将传统村落融入社会进程、保护与发展并重的理念,持续增进民生福祉。饮水思源,铸牢中华文明的传承根脉;守正创新,彰显农耕文明的时代魅力风采,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文化支撑。

首先,为传统村落的原始标识普查建档。任何村落都有体现自身标识与价值的密码,其区别在于能否被发现、被读懂。村落的形成是一个优胜劣汰、自我生长的过程,今日所看到的村落,无一不是历经“历史折叠”后的样貌,而当下所呈现的仅是其中某一个历史切面。换而言之,村落里的大部分遗留物中都隐藏着不同阶段的历史痕迹,若想自众多纷杂信息中提取最能体现中华文明标识的条目,应先将诸多历史见证物层层剥离,在尊重“生存痕迹”与“发展逻辑”的同时实施整合,进而提炼“密码”以备择选。

一是对现有村落档案的全面整合与持续更新。主要包括传统村落原生档案(在其产生、发展及变化的完整历史过程中所形成的文字、实物、照片、录音、录像等材料)、传统村落衍生档案(申报各级名录过程中收集和提报的材料以及在其规划发展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等)、传统村落“泛化”档案(各历史阶段形成的手稿、研究报告、论文出版物、报刊报道及有价值的网络文章)等内容。对完整档案的收集与整合必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也必须依托科学完善的体系来实现。例如,通过搭建“中华文明标识传统村落数据库”系统,一方面,将蕴含中华文明文化基因片段的档案全面纳入其中。另一方面,在经过筛选、提炼、论证之后,依托平台将体现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进行宣传,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全民共读、共识与共享。

二是高度凝练可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内核、展现民族气质的中华文明标识体系。例如,将红色文化标识、农耕文化标识、文明家风文化标识反哺于传统村落村史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农耕文化展览馆及文化礼堂的建设,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发中国精神、展现中国风貌提供智力支持。

其次,为传统村落新增文明“密码”提供活水源头。一是持续推进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及各级传统村落名录的评选,有序提取隐藏其中的中华文明标识密码。当下,随着各级传统村落名录的确定,大量具有重要价值的村落陆续进入大众保护视野。然而仍有部分自身具有较高价值却因信息滞后、“好不自知”等原因迟迟未进行名录申报。此外,也有部分传统村落受历批调查推荐通知中定量要求的限制未申报,此类村落中也不乏零散、深藏中华文明标识的可能性,或持有单体建筑、“独立”风俗、代表性人物,或在历史上具有特殊时代意义,可与列入保护名录的传统村落在历史人文方面相互依存形成整体。因此,要加强传统村落的当代价值宣传,继续开展各级传统村落名录评审、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市、区)认定等系列工作,并通过专业数据系统进行归类与整理,为传统村落中的中华文明标识提供持续获取渠道。

二是彰显“人”在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中的主体性作用。加强对传统村落中创造中华文明标识的“人”、传承中华文明标识的“人”、发掘中华文明标识的“人”、传播中华文明标识的“人”之间关系的探讨,即关注原住民、新民(新乡民、新乡贤等)、村落保护者(党员干部、文化学者等)、广大民众等各群体之间的主位—客位关系、自我—他者视角,进而全面围绕“人”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当代生活中的作用与价值进行阐释。

三是通过“双创”激发中华文明标识持续生发活力。中华文明标识无疑是诠释中华民族集体性格和精神世界的重要依据,具有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此外,必须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尊重时代变迁中萌生的新思想、产生的新现象,在保持文脉连续性与稳定性的基础上,不断与时俱进、推陈出新,实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学贯中西,通过辩证取舍进行积极传承。“双创”的过程不但是对中华文化的自我审视、自我认知、自我完善,驱动中华民族不断向前发展,探索“吾为谁者”的过程,同时也是将中华文化置于更为广阔的全球视域,坚定民族自信,在知常达变中研判“此非彼非”的准确定位的过程。

最后,为传统村落纳入中华文明标识体系提供全方位保障。一是加强中华文明标识研究人才培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人才。”中华文明标识的搜集、提取、辨别与认定必须依托专业性人才,此类人才应德才兼备,秉持正确的历史观、大局观,具备全球化视野,能够在实践中获得成长,并将理论校验于实践之中,最终实现“沟通儒匠”。二是推动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建设纳入传统村落保护相关法律体系。2018年8月,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弘扬新风正气,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可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将中华文明标识体系构建工作纳入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加强对村落居民的思想引导与道德教育,不断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传统村落治理水平与效能,进一步增强制度自信。三是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传播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深化文明交流互鉴,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要加强全媒体传播,将传统村落这一复合性遗产类型与文化空间更好面向大众、服务大众,让诸多文化基因在交流互鉴中返本开新,为其持续发展注入活力。

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在彰显历史记忆、思想美德、生活智慧、审美风范的目标下,遵从文化发展规律、地域性与民族性,针对村落整体进行全面性、系统化梳理,更好呈现中华文明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传统村落作为中华民族的母体文化,蕴含了诸多承载历史、表达当下及连接未来的中华文明基因。推动传统村落纳入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建设,从中择选出一批国家文化地标和精神标识,不仅能充分发挥传统村落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中的作用,亦可有效助力国际对话、平等交流、文明互鉴,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发挥积极作用。

(作者为天津大学冯骥才文学艺术研究院教授、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注:本文系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项目“传统村落保护立法关键制度研究——传统村落和非遗整体性保护制度研究”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把中国文明历史研究引向深入 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求是》,2022年第14期。

②《习近平: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 更好完成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使命任务》,《人民日报》,2018年8月23日。

③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新华网,2022年10月25日。

④《文化中国行 | 我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取得显著成效》,中国政府网,2024年11月1日。

责编/赵橙涔 美编/陈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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