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民族工作是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相关规定贯彻落实的重要职责。2023年以来,贺州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助力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人大力量。
发挥人大制度优势,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促进“示范区”建设。召开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座谈会,部署全市人大系统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助力示范区建设取得更大成效。听取审议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专项报告,夯实示范区建设发展基础,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示范区建设走深走实。
促进民族政策贯彻落实。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提高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开展广西民族教育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督促落实发展民族教育责任,提高民族教育质量和水平。开展自治县、民族乡“十四五”时期重点项目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富川瑶族自治县和大平、两安、花山、黄洞、仙回5个瑶族乡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展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组织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人大代表在行动”等宣讲活动,累计宣讲超600场,受众突破5万人次,引导各族群众增进“五个认同”。组织代表参与“潮聚三月三·和谐在八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200多场、大宣讲大宣传500多场(次),发放宣传品20多类50万余份,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组织有文艺特长的人大代表成立民俗文艺队伍,通过“蝴蝶歌”“长鼓舞”等非遗文化创作民族团结作品进行表演,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
强化人大监督工作,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聚焦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开展茶产业发展专题调研,推动打造贺州六堡茶、红茶、绿茶、白毛茶、紫芽茶等茶产业集群,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开展农文旅融合发展、旅游民宿发展等专题调研,促进乡村农文旅深度融合,赋能乡村全面振兴提速升级。开展广西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生态振兴部分)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聚焦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听取审议农村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专项报告,促进民族地区农村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助力加强人民健康防护网建设,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听取审议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跟踪督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推动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利益。
聚焦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听取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情况专项报告,推动将非遗保护传承与美丽乡村建设、农耕文化保护、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提升相结合,实现非遗从文化资源到产业动能的转化提升。开展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健全文物保护利用机制,让文物真正“活”起来。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情况专题调研,推动保护传统与脱贫攻坚巩固、乡村全面振兴、文化旅游、名镇名村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有效衔接,让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强化民主法治建设,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重视民族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广西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实施执法检查,引导民族地区群众学法守法懂法用法,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组织人大系统积极参与“宪法宣传周”活动,推动保障各少数民族权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组织人大代表踊跃参加普法宣传“六进”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重视民族法规体系建设。指导富川瑶族自治县加强立法工作,制定实施瑶医药发展条例,保障和促进瑶医药事业发展;制定实施古明城保护条例,更好促进历史文化传承发展。指导富川瑶族自治县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备案审查政府规范化文件4件;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清理工作,废止《富川瑶族自治县富川脐橙产业发展暂行办法》,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重视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开展旅游法和广西旅游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以法治力量护航民族地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广西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促进民族地区改善营商环境,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保障境内铁路运输安全和通畅。开展教师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提高民族地区教育教学质量。开展富川脐橙产业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促进脐橙产业的品牌化、规模化、集约化。
完善区域合作机制,促进人大民族工作合作交流
深化跨区域人大民族工作协同。与广东清远市、湖南永州市建立市级层面跨区域人大民族工作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动三省(区)三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取得新成效。贺州市八步区、平桂区、富川瑶族自治县与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肇庆市怀集县和封开县、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建立县级层面跨区域协作发挥人大作用机制,探讨交通互联互通、环境保护协同治理、产业协同发展等问题,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密切省际间人大代表交流合作。在与清远市、永州市毗邻的乡镇建立15个省际人大代表联络站,充分发挥三地代表“桥梁纽带”作用,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2023年以来,共开展三地代表联合调研、交流互访等活动68次,参加人员达1200多人次,收集边界群众意见建议175条,推动解决省际边界土地纠纷等矛盾问题56起,建立水果、蔬菜、药材规模化种植和红署粉加工等产业发展同盟23个,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实施跨区域人大代表主题活动。2023年与清远市、永州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开展以“完善交通路网建设”为主题的实践活动,三市共开工修建10条公路共25公里,投入资金4764万元,有效解决跨区域交界地区约5万名各族群众出行问题。2024年联合开展以“打造跨区域民族特色旅游,共谋民族地区融合发展”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推动形成紧密型桂粤湘旅游圈,贺州市共发布旅游精品线路13条,助力跨区域民族特色旅游蓬勃发展。(贺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罗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