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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要增强法治思维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实施法治关键在人,党员干部作为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先行者,是党的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增强法治思维对于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法治思维不能简单等同于守法意识,要将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由内向外地转化为思想和行为,体现到立法、执法、用法、守法各个方面,在办文、办会、办事中充分表现。

心中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是法治建设的大敌。然而,在现实中个别人还存在“人在法之上”的思想,认为法规条条框框多,不愿被束缚,凡事自己说了算;个别人还存在主观主义,调查研究不注重真凭实据而全靠主观感受,分析问题出现概念模糊、主体缺失、逻辑不清,导致工作中埋钉子、留尾巴;个别人还存在特权思想,以“特事特办”排斥明文规定,违反程序“先上车后补票”,甚至故意歪曲解读法律法规,等等。党员干部必须强化法治意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思维能力,提高依法办事水平。

要解决“本领恐慌”,做到先学一步、高出一筹。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党员干部要积极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树立“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要拓宽法律的广度,熟悉国家经济、社会、民生等各方面基本政策基本规定,了解法的概念、法的价值、法的效力,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要积极了解身边的案例,认真倾听群众问题和需求,运用法律语言进行讲解,以法服众,学好用好这部群众身边的法律“百科全书”,真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要使用“法言法语”,做到慎之又慎、严之又严。党员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坚决杜绝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先想想,注重权力的界限,防治越权超限。要发自内心敬畏法律,不能“唯权”“唯上”,如果发现明显超出法律权限的情形,必须谨慎对待,及时提出意见建议,避免造成违法后果。

要树立“以人为本”,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党员干部要以解决地方实际问题、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增进人民福祉为目标,以身传教,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才能真正把民情民意写进法治篇章。

[责任编辑:李一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