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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基础研究体制机制改革

【摘要】加强基础研究,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迫切要求,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必由之路。随着科技进步加速,世界主要国家越发重视抢占科技竞争的前沿,开始更多将基础科研活动作为战略性资源进行谋划。着力推进基础研究体制机制改革,就要打通基础研究机制、体制、制度梗阻,提升基础研究科研组织程度,激发基础研究活力动力,增加基础研究产出绩效,以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更高标准的基础研究推动我国科技自立自强,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关键词】科技评价制度 基础研究 科研生态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科学技术要打头阵,科技创新是必由之路。”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基础科研评价改革是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的关键。科技评价制度是一国科技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深化基础科研评价改革对进一步增强我国原始创新能力、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意义重大。

近年来,围绕项目、人才、机构等“三评”改革举措陆续出台,科技领域在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等方面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制度安排,取得了积极进展。深化科技评价体系改革,特别是纵深推进基础科研评价改革、营造良好科研生态,可作为进一步推动全面创新改革的着力点。

基础科研活动的一般规律

基础科研成果不确定性较大,标准化评估难以简单适用。基础性科研成果一般体现为理解自然现象或观测现实的原理、方法或机制。与应用性科研活动有确定的目标不同,大多数基础科研的最终成果均有高度不确定性,越是有重大价值的基础科研成果,其不确定性越高。基础科研的核心价值是追求原创,但高质量原始创新成果的出现几率偶然。国际科学界普遍认为,恰恰是因为基础研究周期长、难度大,高风险、高回报,所以提前预测成果及依靠短周期、标准化评估其价值不太现实。不少顶尖科学家表示,“很难以三年、五年为期来考量一项基础研究”。从诺贝尔奖授奖情况看,研究成果从发表到获奖的平均时间间隔都在10年以上,如物理学是13.1年、化学是14.3年、生物和医学是14.2年。实际上,如果使科研人员遵从事前设定的短周期、标准化考核指标,难免会削弱由好奇心驱动并进行深入钻研的内在动力。

基础科研活动的产出多样化,不适合单一、静态的评价体系。经验表明,基础科研至少会带来五方面的突出贡献:对科学知识发现的贡献,对促进知识有价值应用的贡献,对培养年轻科学家的贡献,对科研机构研究和管理能力提升的贡献,对促进国际交流合作的贡献。多数顶尖科学家也表示,实践中对基础研究成果的评价往往主观因素较强,国际上流行的期刊影响因子、高被引论文或高被引学者等计量指标(包括SCI指数、H指数、JCR期刊分区等)并不能反映成果本身的真实水平,主要是体现其是否属于热点问题或受关注程度。如果评价维度过于狭窄单一,难免会导致短期行为的出现,进而破坏基础科研的本质。不仅如此,很多时候基础科研活动会产生与预期不同甚至是完全相反的结果,但这些结果本身也是有价值的。以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为例,其长期将“学术价值”和“广泛影响”作为基础科研项目评审的两大基本原则,并根据标准多重性要求采取差异化的评审体系。近年来,不少发达国家还开始提倡“社会需求导向”“社会价值导向”的科研评价理念,进一步重视考量科学研究的公共价值。例如,英国于2014年全面推行新的国家科研评价体系“研究卓越性评估体系(REF)”,旨在突出“科学研究对学术之外的经济、社会、文化、公共政策或服务、医疗、环境或生活质量等变革或改善所产生的影响”。

基于高水平科学共同体的同行评议,是国际通行的科研评价机制。基础科研的核心价值是对科学知识本身的促进,而对科学促进的价值判断离不开同行科学家的引证与甄别。基础科研领域注重由所有参与者共同建立起一个在科学思想上相对自治的共同体,让每个参与者都能在自由宽松的环境下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基于共同兴趣开展合作,同时对科研成果进行同行评议。自十八世纪初近代科学革命开启的近三百多年来,由科学共同体自身评判科学活动及其成果价值的同行评议制度,被广泛认为是现代科学体系四项基本规范(普遍性、公有性、无私利性、有组织的怀疑)的最重要制度保障①。同行评议要求科学家在评价其同行工作时,惟以研究本身的科学价值为依据并独立作出判断,以使科学研究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发展至今,同行评议制度已形成了非常成熟的评价机制和组织方式,具有稳定的结构和要素,包括专家遴选、指标比对、问答互动等,成为全球科学界评价体系的基本惯例。此外,科学计量评价也是近些年发展较快的评价制度,但受制于指标设计存在主观性、数据标准缺失等因素,其置信度及效力受到影响。越来越多的科学家认为,将同行评审与科学计量评价相结合是现行科研评价机制优化的便捷路径。

基础科研与国家利益的关联越发紧密,需处理好宏观引导与微观干预之间的关系。20世纪90年代,美国克林顿政府发布的《科学与国家利益》强调,“科学——既是无尽的前沿也是无尽的资源——是国家利益中的一种关键性投资”。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加速发展,世界主要国家越发重视抢占科技竞争的前沿阵地,更多将基础科研活动作为战略性资源进行谋划。须看到,尽管不少发达国家注重从宏观层面适时调整国家资助方向和领域,主要是为了实现对基础科研活动及其质量的长期稳定支持和整体引导,但很少直接介入科学家开展的具体科研活动中,而是保留监督、奖惩职能,注重加强科研人员之间的交流和互评,让同行评议结果实时公开,进而影响有关决策。随着大科学时代的来临,政府部门及其附属机构往往与其他各主体形成了“串联”“并联”等不同模式的国家创新体系;提高知识流动效率是国家创新体系的目标,评价是知识流动的阀门。由政府和科学共同体构成的扁平化结构,能够动员创新积极性和自主性,最大化知识流动效率,构建庞大的学术信誉系统。

制约我国基础科研评价改革落地的三大难题

高校是我国基础科研的主力军和原始创新的重要策源地。近年来,我国高校以约占全社会7%的R&D(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和15%的研发人员,创造了超80%的高水平论文、约25%的发明专利,获得了80%以上的国家科技奖。因此,深化高校基础科研评价改革是畅通教育、科技、人才循环的重要突破口。从我们近年来跟踪调研了解的实际情况看,改革要取得更大突破,亟须解决好评价标准不科学、评价体系不合理和评价机制不健全三大难题。

第一,指标化主导的评价方式对长期才能出成果、难以量化贡献的基础研究和重大原创成果考虑不足。当前,一些高校仍采用指标化主导的评价考核方式抓科研。尽管近些年对科技成果实施分类评价已成共识,“四唯”问题和评价指标数量化倾向也有所缓解,但替代标准并没有形成共识。一些单位甚至出现“破得越多,唯的越多”现象,科研评价的“重形式、轻内涵”问题仍然突出。有科研人员反映,在替代标准尚未形成共识的情况下,近年来推行的“代表作评价”在实际中仍表现为“以刊定文”或“以成果级别定质量”,对原创价值、学科贡献等考虑不足。这进一步导致部分科研人员过度追求热点、“高被引”成果,向短期内易发表成果的领域或方向扎堆,反倒是一些前沿科学领域的“无人区”或关系重大卡脖子问题攻关的基础性“硬骨头”领域无人问津。这类“短平快”“跟随式科研”“追热点”等导向让一些一线科研人员急功近利,不愿意“坐冷板凳”。此外,由于不同学科、不同成果的绩效或贡献横向可比难,分类评价改革又面临新的不平衡。

导致这类问题的关键原因在于对科学研究活动规律的认知偏差及长期以来形成的“思维惯性”。指标化考核方式适合成绩易量化、短期能见效的技术开发或需求明确的应用研究,但往往难以适应见效周期长、隐性效果强的基础研究和重大原创性研究。如前所述,基础研究以科学发现为目标,大多时效性不强,难有明确的评价指标,更依赖于科学界共识和高水平同行的学术判断,有些打破既有认知的颠覆性研究方向还要有非共识机制。一些科学家认为,越是重大的科学突破,越难以用一个或几个特定指标来评价,过度的指标化制约了面向科学前沿的创造性科研。同时,论文、科研项目等主导的评价在不少单位中已形成惯性思维,这种方式的执行成本相对较低,加上一些评价主体为了程序公平,怕承担责任,导致以成果数量看绩效、以成果级别看贡献的症结难以根除。简言之,破纸上“四唯”易,破心中“四唯”难。

第二,来自行政主管部门的各类评价“指挥棒”依然较多。近年来,从项目类评估“分资源”,到人才类评价“发帽子”,再到机构类评估“挂牌子”,来自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挥棒”无形中增加了高校负担。一些调研单位反映,很多评价在考核内容和定位上存在重复,一些评价指标也不尽合理,对特色发展重视不足。帽子越多,“跑帽子”现象也就长期存在。有的科研人员表示,一些引育性、阶段性的人才项目常被异化成了“身份标签”,与科研资源占有、经济利益、待遇奖励甚至是政绩考核等直接挂钩。这些“帽子”背后绑定了大量利益或资源,争“帽子”的过程也在某种程度上逐渐演化为人为设置的“梯子”或“独木桥”,将青年科研人员束缚在“爬梯子”或“爬台阶”的既定轨道。

造成这类问题的关键原因在于高校科研自主权有待进一步下放,评价结果使用依然存在功利化倾向。有基层单位表示,近些年国家多次强调要扩大高校在科研领域的自主权,但由于管理部门直接配置的科研资源较多,高校很难不去积极申报、参评。尽管一些评价、评估体系有其必要性,但落到被评价的基层单位上,过多过频的评价考核难免会产生“堆积效应”。

第三,评价机制建设尚不完善,一些不良学风作风问题尚未彻底扭转。一方面,目前与国际接轨的同行评议制度仍面临门槛高、执行难等困难。有的高校反映,高水平、负责任的评议专家数量有限,跟不上近年来待评审项目、待分配经费的快速增长。诸如回避制度等管理方式较为刚性,有可能会带来“二流专家评一流成果”“外行评内行”等问题。部分顶尖科学家表示,科学共同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功能并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另一方面,人情评审、利益交换甚至行贿受贿等学风作风问题仍需高度关注。尽管近年来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但政策“空转”现象仍然存在,执行难、质疑多等挑战突出。有科学家反映,个别学术团体江湖习气重、搞圈子文化,破坏了良性评价机制,也损害了我国科学家的国际形象。

引发这类问题的关键原因在于科学共同体的发展不成熟,评价监督和自律机制不健全。部分所谓的“学术权威”在评审中可能具有较大话语权,但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使客观存在的师生关系、同门关系、合作关系等人情因素被不合理放大。评审专家筛选、评价流程设计等方面的行政化色彩仍然较浓,导致科学家主导的学术共同体作用难以充分发挥。更重要的是,如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存在透明度不高、惩罚力度偏弱等问题,严肃的退出机制和有效的科研诚信体系则难以真正确立。

加快健全激励源头创新的基础科研评价制度,营造良好科研生态

202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相结合,加快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分类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要完善科技奖励、收入分配、成果赋权等激励制度,让更多优秀人才得到合理回报、释放创新活力。”深层次的评价改革是决定基础科研水平的“牛鼻子”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的着力点是要处理好政府与科学共同体之间的关系,应抓住关键环节先立后破,减少对基础科研的不合理干预,加快营造符合科研规律、符合国情、有国际影响力的良好科研生态。

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新体系的建立应重质重效、不拘一格。一是深化分类评价改革。通过优化高校分类、学科分类和成果分类,完善多层次差异化评价体系,以是否促进高校特色化、内涵式发展为目标来检验分类评价改革成效。评价标准的调整优化应打破指标化依赖,坚持符合科研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原则,重视真才实学、重视质量贡献,尤其要重视以“青年教师能否顺利成长成才”作为评价高校科研环境的关键因素。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模式,让有不同能力和学术追求的人才各展其能。对于高校科研人员以“双聘”形式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等作出的贡献,应充分纳入评价。对基础科研活动为主的科研单位或平台,建议以不少于五年的绩效评价周期为基础,动态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二是建立非量化、有参照系的评价指标体系。鼓励更多普通高校主动对标国际国内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找差距、补短板,提升评价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代表作评价流程,鼓励不同高校之间就评价标准、规则体系加强协商,扩大领域内共识,推广成熟的经验做法。充分调动高校管理者和一线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加大政策宣传,破除评价主体的思维惯性。

进一步整治滥发“帽子”“牌子”之风,让科研人员心无旁骛、潜心钻研。深化评价体系改革的重点不能只盯住用人主体,相关管理部门也应在评价改革上正确发挥引导作用。可考虑在相关管理部门层面,进一步清理不合理、功能异化的评价体系,对顶层“指挥棒”再梳理、再对标。落实好党中央为“帽子热”降温的有关要求,加快开展针对科技评价活动的全面清理和整改,对涉及高校的各类评估和评审项目进行统筹优化,大幅精简“三评”数量,强化监管、优化激励,避免再出现“帽子”“牌子”的过度堆积。同时,持续深入推进高校科技评价试点改革,并开展实施成效的第三方评估。利用好评估结果,督促其改进评审办法和评价标准。对涉及学科建设、质量保障、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等方面的评估要进一步强化其导向作用。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考虑逐步调整国家科技奖励的奖项结构,在条件具备时可从纯学术性奖励中退出,仅针对重大贡献予以奖励。引导地方和部门的科技奖励在坚持“提质控量”的基础上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同时,要杜绝“为评而评”和评价结果滥用,对评价结果与利益分配不合理挂钩的问题加强专项督导和整改。

加强科学共同体建设,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从长期来看,增强高校基础科研评价的科学性和导向性,有赖于科学共同体更多发挥基础性作用以及整个科研生态的改良,各方对这类深层次的改革也要有足够的耐心。一是以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为抓手,在探索自主特色发展新模式中逐步试行“一校一策”评价改革试点,切实扩大高校在学科发展和科研管理方面的自主权。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基于自身定位和发展使命,全面实行长周期评价机制,对项目、人才、基地(平台)等实行备案制管理,采取政府指导、学校自评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方式,建立科学有效的外部监督与内部约束机制。二是进一步深化高校科研院所选人用人机制改革,发现、培养和重用一批有良好治学理念和能力,且有较高学术声望的新时代中国杰出教育家和顶尖科学家。三是按照高标准、负责任、独立性原则改进同行评议制度,强化科学共同体在基础科研评价中的基础性地位。避免少数所谓“权威专家”对科研工作的过度干预,维护自由宽松的学术氛围,积极吸纳更多高水平的优秀青年学者加入同行评议体系,维护共同的价值观,提升基础科研评价的品味和层次。四是压实行政管理部门在学风作风建设中的监管职责,完善惩戒机制,坚决破除各种利益纽带和人身依附关系。完善信息公开、举报通报、违规处理的流程,进一步健全科研诚信审核和科研伦理审查制度。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发展研究部第三研究室主任、一级调研员、研究员)

【注释】

①R.K.默顿:《科学社会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

责编/贾娜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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