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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座谈会再次召开,民营经济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京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体现出对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关怀和重视,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第二次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2018年11月,习近平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充分肯定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民营企业未来发展指明方向。时隔6年多,民营企业座谈会再次召开,释放了哪些重要信号?下一步,如何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一起关注。

释放重要信号

信号一: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不能变,也不会变

在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开宗明义,首先阐明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鲜明立场,即“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

此次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两个毫不动摇”:

“党和国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党和国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可以说,我们党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从来没有动摇。

在谈到民营经济的规模和分量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我国民营经济已经形成相当的规模、占有很重的分量,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备坚实基础。”

坚定暖心的话语,充分肯定民营经济的重大成就与重大贡献,再次给民营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

信号二: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国产AI大模型的高性能惊艳全球;机器人亮相春晚玩起了高难度转手绢;中国电动汽车品牌凭借过硬的质量和高性价比,逐渐赢得国际市场青睐……

这个春天,新征程上的中国民营企业迎难而上,向“新”而行,向“高”攀登,彰显了韧性与生机。

与此同时,毋庸讳言,近年来,一些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感受到了压力。

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座谈会上强调:

“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些困难和挑战,总体上是在改革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是局部的而不是整体的,是暂时的而不是长期的,是能够克服的而不是无解的”;

“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国内外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困难和挑战中看到前途、看到光明、看到未来,保持发展定力、增强发展信心,保持爱拼会赢的精气神”;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多方面显著优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将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坚强的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分析与判断,促进正确认识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为广大民营企业在更广阔的舞台上大展拳脚提供了根本遵循。

信号三:凡是党中央定了的就要坚决执行,不能打折扣

习近平总书记在座谈会上指出:“凡是党中央定了的就要坚决执行,不能打折扣。”聚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此次会议上作出了全面部署——

“要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继续下大气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要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

“要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要认真落实各项纾困政策,提高政策精准度,注重综合施策,对企业一视同仁。”

“要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立足实际,统筹抓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

……

座谈会

2月1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京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是习近平同民营企业负责人亲切交流。新华社记者 李学仁 摄

正确认识我国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

在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除了鼓励民营经济“在困难和挑战中看到前途、看到光明、看到未来”,还激励民营经济“保持发展定力、增强发展信心,保持爱拼会赢的精气神”。

应该说,当前民营经济发展确实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但要看到,总体上是在改革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是局部的而不是整体的,是暂时的而不是长期的,是能够克服的而不是无解的。

如何正确认识我国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邱海平在《人民论坛》中指出,近年来,随着世界百年未有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经济复苏动力不足,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同时,我国内部发展条件和形势也呈现出许多新特点新趋势,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整个中国经济都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首先,当前我国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结构性困难。这种结构性困难被习近平总书记深刻而形象地概括为“三座大山”,即“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对于企业来说,“市场”“融资”“转型”这三者之间存在内在的逻辑关系。随着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和我国经济从高速度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市场供求关系发生着深刻变化,这种变化对于不同规模的企业所产生的影响是不一样的。为了应对市场的急剧变化,企业需要进行生产技术、商业模式、营销方向与策略等各方面转型,这就需要通过各种融资渠道解决自身资金不足的问题。我国民营经济绝大部分属于中小微企业,相对于规模巨大的国有企业而言,在应对市场变化的资质和能力上存在天然的短板。但事实上,面对同样的市场环境变化,近年来我国规模较大、高科技类、专精特新型等民营企业依然充满生机和活力。另外,近年来我国政府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制度性安排与阶段性措施相结合,对于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是空前的。

其次,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支持民营经济政策措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短板。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近年来,我们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很多,但不少落实不好、效果不彰。有些部门和地方对党和国家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的大政方针认识不到位,工作中存在不应该有的政策偏差,在平等保护产权、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等方面还有很大差距。有些政策制定过程中前期调研不够,没有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对政策实际影响考虑不周,没有给企业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

最后,我国民营经济遇到的困难也有企业自身的原因。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一部分民营企业经营比较粗放,热衷于铺摊子、上规模,负债过高,在环保、社保、质量、安全、信用等方面存在不规范、不稳健甚至不合规合法的问题,在加强监管执法的背景下必然会面临很大压力。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民营企业要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挑战,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路子。”应全面、客观、科学地认识我国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及其原因,避免和克服以偏概全、主观臆断甚至别有用心、混淆视听等各种错误倾向和认识。

如何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总书记念兹在兹。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从多个层面加以阐述,既谈到“要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也谈到“要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以及“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

“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凡是党中央定了的就要坚决执行,不能打折扣。”从制度设计,到立法安排,再到政策保障,中央全面优化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博导郭朝先接受人民论坛记者采访时表示,难中谋变、难中寻机、锐意进取,是中国企业保持前行的逻辑,也是中国经济行稳致远的底气。应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把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落到实处,坚定发展信心,强化全局意识、系统观念、法治精神,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努力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

第一,推进公平竞争与平等对待的市场环境建设。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坚决打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回应机制。加快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民营企业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第二,完善正向激励与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涉企行政审批事项,不得额外对民营企业设置附加条件。加快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工作,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或提供证明等。

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如果说近年来制度规范是“堵后门”的话,那么大幅度降低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税率费率、简化流程等“开前门”工作必不可少。要切实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实施好“反向开票”制度、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降低社保费率等政策,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

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按照市场化、可持续发展原则开发和提供适合民营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便利条件,提高信贷供给、贷款周期与民营企业融资需求、资金使用周期的适配性。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平等获得直接融资。积极探索建立为优质民营企业增信的新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中小民营企业风险补偿基金,研究推出民营企业增信示范项目。

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发挥信用激励机制作用,提升信用良好企业获得感;完善信用约束机制,依法依规按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对责任主体实施惩戒。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扎实推进建立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切实解决“多头修复”问题。

第三,强化稳定预期与严管厚爱的法治环境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依法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

解决民营企业债务拖欠问题。抓紧解决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解开企业之间相互拖欠的“连环套”,不应以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拖延支付民营企业账款;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应强制要求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贯彻落实《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推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

谦抑适用司法强制措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同等对待民营企业的社会地位,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是继续发展民营经济的必由之路。要充分考量相关案件的经济背景和社会影响,探索实施“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法治制度。

强化民营企业经营者个人权益保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名誉权、荣誉权和民营企业经营者的隐私权、个人信息等人格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渠道,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恶意侵害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的人格权益。

探索设立民营企业合规嵌入免处罚制度。推动民营企业开展合规制度建设,明确民营企业合规制度建设合规的,适用免处罚制度的标准和条件,包括“首违免罚”“轻微免罚”的范围、认定标准和具体情形,避免模糊性带来的执行难题。

第四,广开门路务实高效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多机会。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全面排查、系统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在石油、天然气、电力、电信、铁路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着力推进竞争性业务开放和接入,明确民营企业进入这些行业和领域的具体路径和办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合理设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投资收益获得方式、风险分担机制等事项。

鼓励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积极发挥作用,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加强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开发关键核心技术、共性基础技术和前沿交叉技术。推动不同所有制企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开展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向民营经济组织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支持公共研究开发平台、共性技术平台开放共享,推动民营企业参与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民营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中试熟化基地、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要以发展的眼光评判民营企业因创新性活动造成的失误,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人民论坛新媒体综合整理

选自 | 新华社、《人民论坛》杂志、央视新闻等

新媒体编辑 | 赵光菊

新媒体视频 | 吴文迪

[责任编辑:赵光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