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任务,信用建设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局部任务之一。信用建设是一项重大改革性举措,只有从战略全局的高度统筹谋划,抓住影响全局的根本性问题,才能保证信用建设高质量发展。信用建设服务全局,必须坚持“全局需要什么,信用建设就做什么”,必须着眼解决推动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必须着眼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新情况、新问题,善于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现实问题。
关键词:信用建设 高质量发展 系统观念
【中图分类号】F20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把握我国发展大势,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引领我国经济迈上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之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信用体系承担着十分重要的任务。必须把服务全局作为重要原则,全力推进信用建设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并且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多项部署中都涉及信用建设,例如“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等。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信用建设必须更好地服务大局,以信用建设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出积极贡献。
正确把握信用建设与全局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
系统观念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重要范畴,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内容,是重要的哲学思维、理论思维,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1]。坚持系统观念,既强调全局,也不忽视局部的存在和作用。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是坚持系统观念的重要内容。
全局与局部,是反映事物及其过程包含与组合相互关系的一对哲学范畴。全局是指事物的整体及其发展的全过程。客观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伴有全局性的任务和重大问题,抓住了全局也就抓住了事物的根本和关键方面。局部是与全局相对应的一个范畴,是指组成有机统一整体的各个方面、要素、分支,以及发展全过程中的某一阶段或某一区间[2]。关键性局部的成败会对全局的成败起决定作用。
唯物辩证法认为,全局与局部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大局观念。全局的地位始终高于局部,全局的利益决定着局部的利益。二是统筹兼顾。在总揽全局的同时,也要兼顾与关注局部利益,做好局部工作能够为全局利益的实现提供基础与前提[3]。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的关系要既认清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又把握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努力找到政策和实际的有效结合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4]。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高质量发展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任务,信用建设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局部任务之一。信用建设是一项重大改革性举措,只有从战略全局的高度统筹规划,抓住影响全局的根本性问题,才能保证信用建设高质量发展。要坚持系统观念,深刻理解和认识高质量发展与信用建设的辩证统一关系。
全局由局部组成且高于局部。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要从事情的全局和长远考虑问题。信用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健全和完善信用机制,服务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坚持以系统观念指导信用建设各项具体工作,就是要汇聚起全党全社会各方面的共识和力量,既要发挥党政机关作用,也要调动各社会主体的积极性。信用建设的顶层设计要立足于高质量发展全局,以健全的信用机制助力畅通国内大循环,以良好的信用环境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以坚实的信用基础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以有效的信用监管和优质的信用服务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
局部工作应有利于实现全局目标。只有辩证地分析局部和全局,科学统筹布局、精准精细施策、鼓励先行先试、盘活整合资源,自觉把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纳入总体布局中统筹考虑和谋划,才能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政治优势。信用建设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在整体协调推进的过程中,要着力补足短板弱项,着力解决瓶颈问题,特别是那些事关全局的关键问题。比如,为缓解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着力稳经营主体、保就业,通过健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进涉企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创新信用融资模式,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再比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必须综合施策,充分运用信用建设的各种有效手段,依法依规对严重恶意欠薪的行为进行联合惩戒,让这些企业不敢欠薪、不愿欠薪。
动态把握全局和局部的辩证关系。事物发展是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的。全局战略方向相对稳定,而局部的战略博弈则必须灵活定策,这是全局和局部在时间上的辩证运用。比如,为着力解决一个时期内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201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首次对信用联合奖惩作出系统部署,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的加快建立和有效运行奠定了基石。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实践过程中,随着信用建设成效彰显,信用管理手段切实发挥作用,个别地方和领域一度出现信用信息记录、失信名单认定、失信联合惩戒范围扩大甚至泛化倾向,以及信用修复较难、权益保护不到位等问题。面对新变化、新问题,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不断在动态中优化调整,在发展中完善提升。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彰显系统布局的战略思维,明确了全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对新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全面系统安排。
信用建设只有服务全局才能有为有位,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从理论角度认识和理解高质量发展与信用建设的辩证统一关系,许多信用工作者是有高度共识的。但在实际工作中,要确保信用建设工作始终自觉地、主动地去服务全局则并非易事,还需要更全面、更系统、更自觉地深化这一认识。
信用建设只有服务全局,其作用才能得彰显。信用建设只有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才能充分发挥其在促进提升经济效率、降低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当信用建设与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社会发展目标相结合时,其正面效应会被放大,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比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重要任务。发挥信用建设在金融风险识别、预警、管控、处置等环节的基础作用,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估和监控体系,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体现出信用建设促进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全局性重要作用。
信用建设只有服务全局,其初衷才可达成。信用建设的初衷是解决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诚信缺失问题,提升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信用建设不仅仅是经济层面的需求,亦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信用建设只有与更广泛的社会目标或公共利益相协调,才能有效达成其所追求的目标,进而构建与高质量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并实现长效机制。从社会契约理论视角来看,信用的本质是社会成员之间达成的一种契约或共识。信用建设产生许多积极的社会效应,如减少交易成本、提升市场效率、防控金融风险等。信用建设服务于全局并在大局中发挥作用时,其产生的这些积极效应能够进一步凸显其在全局中的重要地位,使其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信用建设只有对全局有贡献,才能赢得社会各层面的广泛重视,才能获得自身发展更好的环境和条件。从事信用建设的同志都有这样的体会:信用建设实际工作中会面临很多困难和矛盾,这些困难和矛盾的解决需要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需要各方面的资源保障。信用体系是一个需要多方协调的复杂系统,涉及法律法规、体制机制、商业规范、社会道德等多方面内容。如果信用建设仅关注局部利益或某个单一维度,就容易出现系统不协调甚至失灵的现象。服务全局能够确保信用体系的各个部分和环节相互协调和支持,从而增强其整体效能,使之在大局中显得重要和不可或缺。信用建设只有很好地服务宏观政策和治理目标,才有利于获得更加深入、广泛的政策支撑,成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有力工具;才能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源,进而通过组织领导、法律保障和资源分配推动信用建设顺利进行。
当前信用建设服务全局应把握的关键问题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信用建设必须深化改革创新,从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信用监管和创新应用等方面全面系统地服务全局。信用建设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系统思维统筹解决好关系全局的若干关键问题,在有效服务全局的过程中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
信用建设服务全局必须坚持“全局需要什么,信用建设就做什么”。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必须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信用建设,有效解决制约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具体说就是,全局最需要信用建设做什么,信用工作就要主动地、自觉地、积极地、优先地做什么。必须始终以服务全局为己任,要防止“自娱自乐”“自说自话”“自我欣赏”。比如,全局要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信用建设就要在大力创新发展“信易贷”上有突破;全局要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忧心事、烦心事,信用工作就要在民生领域失信治理上有作为;全局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信用工作就要在信用信息归集、加工、开发、应用方面有创新。总之,全局所需,即信用所向,这样,信用工作才能更有为更有位。
信用建设服务全局必须着眼推动解决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的出台,是对通过信用手段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全局意义的顶层设计。围绕以健全的信用机制畅通国内大循环、以良好的信用环境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以坚实的信用基础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以有效的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而且明确的要求。这一系列内容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问题。比如,要实现全面依法治国,信用建设就要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加快出台社会信用建设法,推动省级信用立法全覆盖;高质量发展要优化营商环境,信用建设就要更注重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提升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效能。
信用建设服务全局必须着眼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民生问题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解决养老、托育、家政、教育、医疗医药、旅游等领域困扰民生的违约失信问题是信用建设服务全局的重要体现。比如,针对家政服务业存在的从业者隐瞒真实信息,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甚至偷盗雇主钱财,以及家政企业以不正当竞争、哄抬价格等手段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信用缺失问题,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通过建立完整真实的家政服务员和企业信用记录,让消费者能知情、服务可查询。再比如,各地积极探索“信用+养老服务”应用场景,全面推行养老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放心养老、安心养老、舒心养老服务需求,引导养老领域形成诚信合规从业的良好风尚。
信用建设服务全局必须着眼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新情况、新问题。信用建设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实践,以全局需求为导向的信用建设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情况、新变化,并主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支撑。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通过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挖掘信用信息价值,推动科技创新与信用建设深度融合,通过信用大数据的创新应用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促进信用监管和信用应用智能化的同时,也带来隐私保护、伦理道德等风险,平衡发展与安全、共享与隐私之间的关系是技术发展与信用建设动态平衡过程中需要持续重视和解决好的问题。
信用建设服务全局必须善于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现实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重要论述和工作要求。当前,社会治理的复杂性和难度逐渐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弱、治理资源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信用建设应紧密结合社会治理的现实需求,着力解决现实问题,真正发挥其服务全局的作用。信用赋能社会治理的最终目的是推动信用主体遵纪守法、守信崇德,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将信用承诺、信用分类监管、信用监测等信用手段融入社会治理诸环节,能够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比如,建立跨区域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更好地支撑“信易贷”“信易批”“信易游”等创新应用。在电煤、电力、天然气等重点能源保供中通过开展中长期合同履约信用监管,发挥能源保供的“稳定器”作用。针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餐饮、房地产、健身、旅游等行业在预付消费合同中的霸王条款、阴阳合同等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新问题新挑战,深入推进合同履约领域信用建设,构建让人民群众放心、安心、舒心的市场交易环境。
系统观念提供了一种理解复杂关系的框架,通过全局与局部的协调和优化,实现整体功能的最大化。在这一框架下,实现全局高质量发展与信用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体现了系统中全局与局部的辩证统一关系。经济社会的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高质量发展与信用建设需要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相互促进,实现协同进步。高质量发展通过信用建设得以更好实现,而信用建设在高质量发展的推进中得到完善和强化,二者的相互作用与协同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作者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 连维良,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研究员 张宏云】
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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