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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核心要义与健全路径

摘 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路径,是破解大党独有难题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之举。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中,组织体系是保障,衡量标准是上下贯通、执行有力;教育体系是基础,衡量标准是固本培元、凝心铸魂;监管体系是关键,衡量标准是精准发力、标本兼治;制度体系是根本,衡量标准是科学完备、有效管用;责任体系是动力,衡量标准是主体明确、要求清晰。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必须增强组织体系的贯通力、巩固教育体系的凝聚力、提升监管体系的纠偏力、强化制度体系的执行力、夯实责任体系的驱动力。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 党的建设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2024年6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就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发表重要讲话,深刻总结我们党在新时代构建起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系统阐述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践要求,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指导意义。这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是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核心内容和实践路径,表明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开始走向成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建设更加坚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必然要求”,把“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创新和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七个聚焦”之一。这次全会将“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到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高度。

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理论发展历程

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客体和手段等诸要素组合而成的全面、系统、协调、高效的有机整体。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路径,是破解大党独有难题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之举。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中国共产党百余年自我革命的历史发展和实践积淀的结果。纵观之,我们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理论发展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

“全面从严治党”概念的提出

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1962年11月29日,邓小平同志在《执政党的干部问题》一文中首次提出“党要管党”,指出“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1]。党的十四大将“从严治党”写入党章总纲。党的十六大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写入党章。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新时代历史方位,以强烈的历史自觉、历史主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对管党治党作出的重大部署,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同中国共产党建设实际相结合的重大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面从严治党”概念的正式提出,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广度、深度、力度和效度等方面的整体跃升。[2]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入阐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内涵,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3]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将“全面从严治党”写入党章,并单列为党的建设五项基本要求之一,自此全面从严治党开始向纵深发展。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命题的提出

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系统部署,首次明确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崭新命题,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化、科学化构建的新阶段。从“全面从严治党”到“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表明我们党对管党治党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深化。党的远大目标和历史使命,党的庞大队伍规模,党面临的重大风险和严峻挑战,都要求必须整体地而不是局部地、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持久地而不是短暂地、高标准地而不是一般化地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重视全面从严治党的顶层设计,坚持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协调发展。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认识,是从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提出的重大举措,对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实现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要意义。

“四个全”思维和方法论的提出

2023年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对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作出重要部署,强调“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下文简称“四个全”)。内容上全涵盖,是指党的建设推进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就构建到哪里,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党的建设各方面,融入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各环节。对象上全覆盖,是指既要面向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做到管全党、治全党,又要抓重点,抓好“关键少数”,管好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一把手”,管党治党不留死角和空白。责任上全链条,是指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担负“一岗双责”,推动形成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制度上全贯通,就是把制度建设要求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各方面、各层级,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以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贯通、联动,真正实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四个全”明确了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系统思维和科学方法,为推进管党治党系统工程提供了方法论依据,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四个全”的提出,是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在理论上的又一次深化。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内容、标准与路径的提出

202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就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举行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五个子体系,即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固本培元、凝心铸魂的教育体系,精准发力、标本兼治的监管体系,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并分别对健全五个子体系提出了明确的实践要求。此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确定了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基本结构,明确了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衡量标准,指明了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实践路径,形成了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理论成果。“四个全”与“五个子体系”之间密切关联,内在统一,功能互补,二者都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要求。从“四个全”到“五个子体系”,表明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要素更加齐全,结构更加科学,功能更加完备,实践路线图更加清晰,标志着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步入了新的阶段。

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内容构成

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组成结构和内部关系,是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核心内容。2024年6月,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基本框架结构,即组织体系、教育体系、监管体系、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等五个子体系。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个动态系统,其要素与内容也会与时俱进,但体系构成的核心内容是相对稳定的。同时,这次集体学习在实现“要素齐全、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总目标的指导下,提出了健全五个子体系的具体衡量标准,从而为评估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成熟度和有效性提供了重要依据。五个子体系是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支撑、有机统一的整体,共同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具体而言,它们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中的角色定位如下:

组织体系是保障

党的全面领导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目标和重要内容,而党的全面领导离不开坚强的组织体系。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巩固党的领导地位,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坚强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的组织是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的。”[4]“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5]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建立和巩固党的组织,形成并不断完善了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在内的严密组织体系。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严密的组织体系是其优势所在、力量所在。因此,任何时候党都必须把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衡量组织体系运行状况的标准在于它是否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只有建立起顺畅高效的组织体系,才能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才能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将广大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从这个意义上讲,组织体系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其他子体系的前提,也是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主线,贯穿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建设的全过程。

教育体系是基础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其中的重要经验,就是坚持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内容,淬炼自我革命的锐利思想武器。思想建设是党的建设的第一步,对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夯基垒台、强基固本的作用。毛泽东同志就党的思想建设的意义指出:“掌握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如果这个任务不解决,党的一切政治任务是不能完成的。”[6]教育体系是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基础。只有着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和党性修养,推动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有效结合,才能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才能确保党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衡量教育体系运行状况的标准是看它能否实现固本培元、凝心铸魂。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如何,主要看党员干部。通过思想教育巩固根本、培养元气,让党员干部深刻领悟并坚守党的理想信念、初心使命、根本宗旨等,能够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只有通过凝聚人心、铸造灵魂,教育体系才能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向心力和行动力,才能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目标和任务上来。由此可见,高效的教育体系也会促进组织体系等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其他子体系不断完善。

监管体系是关键

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是我们党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挑战和艰巨任务。管党治党,最重要的是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党的庞大规模和长期执政的特点,决定了党的监督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正因为如此,监管体系就成为了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保证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从而使党更加坚强有力。衡量监管体系运行状况的标准是看它能否精准发力、标本兼治。换句话说,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可无的放矢,也不能扬汤止沸、负薪救火,而要体现问题导向,突出针对性,重在正本清源、釜底抽薪。

制度体系是根本

制度优势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邓小平同志始终强调,“制度是决定因素”,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7]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健全党的组织法规、领导法规、自身建设法规、监督保障法规,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制度建设的好坏从根本决定了全面从严治党成效的高低,制度体系是否完善决定了其他子体系乃至整个全面从治党体系的水平。衡量制度体系运行状况的标准是看它是否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空转”“内耗”“打架”的制度体系只会破坏管党治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制度体系只有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执行有力、运行有效,才能提升其他子体系乃至整个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责任体系是动力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真正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这个政治责任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举措就很难落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8]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强调权力与责任的有机统一,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要追究;二是突出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以责任追究为抓手,层层压实责任。责任体系是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关键,是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牛鼻子”。责任体系是否完善直接影响着其他子体系乃至整个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能否真正落实落地。衡量责任体系运行状况的标准是看它是否主体明确、要求清晰。责任体系只有清晰界定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的边界,明确责任内容,才能将全面从严治党各类主体的使命职责具体化,并提供持续的、强劲的驱动力。

综上,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五个子体系各自发挥不同的功能:组织体系统一行动,教育体系统一思想,监管体系矫正偏差,制度体系预防风险,责任体系激发动力。由于五个子体系功能各异,所以它们的特点和评判标准也各不相同:组织体系强调贯通力,教育体系强调凝聚力,监管体系强调纠偏力,制度体系强调执行力,责任体系强调驱动力。不同特点的五大子体系紧密联系,内在一致,相互作用,相辅相成,从不同的维度、以不同的方式共同支撑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实践路径

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个由五个子体系构成的统一的有机整体,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要从顶层设计上统筹规划,更要针对每一个子体系个性化的功能和特点,有的放矢、协同一致地稳步推进。

增强组织体系的贯通力

应着眼于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全面增强组织体系的贯通力。首先,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制定责任清单,化解部门分歧,消除条块梗阻;建立定期就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和报告、通报制度,切实解决贯彻落实中的难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其次,理顺党建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统筹协调机制,明确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和党建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党对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的全面领导;创新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方式,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握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新”的特点与“变”的动向,强化政治引领和主动服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把新就业群体紧紧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再次,以信息化赋能党的组织工作提质增效。探索组织系统发挥信息化作用的有效途径,搭平台、建队伍、促应用、抓制度,提升组织工作信息化水平,引领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别要建立和完善智慧党建平台,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扩大组织工作覆盖面,提升组织工作执行力,从而增强组织工作的影响力和有效性。

巩固教育体系的凝聚力

一方面,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新时代党的思想建设。新时代党员教育围绕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这条主线,从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到建立党员教育教材体系,一抓到底,常抓不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学习教育的复合功能。将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理论武装和实践运用相结合,强党性和增本领相结合,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性教育,从而达到坚定信念、增长本领、净化风气、激励作为的综合效果。

提升监管体系的纠偏力

健全监管体系必须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必须在监管全覆盖的前提下增强监管的针对性、精准性,提升纠偏力。首先,优化“四个机制”。即改进和完善党员管理机制、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机制、正风肃纪常态化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其次,完善“一个体系”。即完善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坚持自我监督与人民监督相结合,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全面增强监督的时效性。再次,聚焦“四个重点”。在监督类型、监督对象、监督事项和监督领域方面突出重点,着力抓好政治监督、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监督、“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以及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唯有如此,才能从整体上提升监管体系的纠偏力。

强化制度体系的执行力

制度体系重在预防,关键在执行力。执行力是制度体系的生命。提升执行力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提高制度制定的科学性。科学制定制度是制度执行、管用的基础和前提。注重制度的严密性、准确性,制定制度少用“原则上”“尽量”“一般情况下”“确有需要”等模糊概念,多用“不准”“严禁”“杜绝”“一律”等精准词汇以避免出现过多的自由裁量空间,使相关制度紧密衔接以避免出现相互“打架”的现象;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要把从总体上、全局上提出的原则要求和基本规范进一步细化,使普适性的笼统规定明确化、原则的表述具体化;注重制度的适配性与集成性,使制度建设与管党治党需要相适应、与党的各项建设相配套,全方位织密制度的笼子,堵住制度漏洞。另一方面,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发挥好主要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以率先垂范带动制度执行,形成以上率下的“头雁效应”;运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提高制度执行的透明度,公开制度执行的过程和结果;对破坏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强力有的问责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夯实责任体系的驱动力

责任是驱动力的来源,没有责任或责任不清晰就会导致管党治党动力不足。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的驱动力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的具体责任。明确党委主体责任是根本、纪委监督责任是保障、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关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是支撑,推动四个责任主体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地共同履责。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压力传导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通过制度的刚性约束和机制的灵活运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细化为检查考核指标,加强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推动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失职失责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和惩处,形成强大的责任压力。

总之,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开创性的工作,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项事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战略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提出一系列创新理念,实施一系列变革实践,健全一系列制度规范,推动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不断深化发展,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并不断发展进步,日益完善。然而,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个与时俱进、动态发展、不断完善的系统,正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一样,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而必须持之以恒,持续不断地改进完善,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保障。

本文作者为燕山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本文系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地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探索、成效评价与经验总结”(项目编号 :22ZDA035)阶段性成果】

注释略

责编:周素丽/美编:王嘉骐

责任编辑:张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