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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赋能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内在机理、现实障碍和实现路径

【摘要】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加速了这一美好愿景的实现。从数字时代人民精神需求的样态变化出发,结合精神生活发展运行逻辑,探讨数字技术赋能精神生活提升的机理。分析发现,科学技术赋能实现了“人是机器”向“机器是人”的转换,延伸了人的体力和脑力;数字技术使人从“人是数字”到“数字是人”,沿着“更加虚拟”和“更加具身”两条路径,赋能“人的延伸”和“延伸的人”,拓展精神生活的空间边界和身体边界,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但是,精神产品供需结构失衡和精神生活分化,职业焦虑和信息过载的精神困境,算法偏见、隐私泄露等系统性风险,成为数字技术赋能精神生活富裕的现实障碍。加强数字普惠、完善伦理规范、构建职业安全网、优化信息分发机制、强化技术体系是应对数字技术赋能精神生活富裕风险挑战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数字技术 精神需求 技术具身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物质生活富裕和精神生活富裕的辩证统一,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 而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是“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更进一步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

精神生活贫困是物质生活贫困的直接后果与人文表征,也是物质生活贫困产生的主要根源。精神生活富裕以物质生活富裕为基础,正如恩格斯指出:“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没有相应的物质基础,精神生活就无从谈起。一个民族的复兴需要强大的物质力量,也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但精神生活一经形成便具有相对独立性和能动性,精神生活富裕是物质生活富裕得以持续和提升的有力保障,没有先进文化的积极引领,没有人民精神生活富裕和人民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没有民族精神力量的不断增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因此,促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新时代党和国家推进共同富裕进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快速发展,语言大模型、视觉大模型、智能机器人等数字技术和产品不断迭代升级,对人们精神生活的生产和消费产生了深刻影响。数字技术既是驱动力,也是系统约束变量,影响着人们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速率和方向。深刻把握数字技术影响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内在机理、厘清数字技术促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现实困境、探寻数字技术促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践道路,是新时代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重要理论和实践课题。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回顾

精神和物质同为共同富裕的两个重要维度,但相较于物质生活共同富裕,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内涵与外延更加复杂,也难以精确界定。一般认为,精神富裕一定程度上能够从精神享受、心理健康、自我实现等方面体现,但迄今为止学界尚未形成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准确定义。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也是马克思主义“人自由全面发展”的题中之义,因此主流研究将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这一命题置于马克思主义理论视域下,指出精神生产是“人的全面生产”不可或缺的部分,精神产品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相互关联、协调有序发展,为人们精神生活提供有效供给,并直接影响着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在任何一个历史时期,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依存共融,共同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然而,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迭代应用,精神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都具备全新的形态,赋予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更丰富的内涵特征和价值体系。鉴于此,近年来,数字技术与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耦合成为研究的热点,耦合方式、耦合的外部性等问题受到学界的重视。这些研究为理解数字技术对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赋能效应提供了重要的思路和依据,但对数字技术影响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内在机理、赋能效应等研究还不够深入,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尚需进一步加强。同时,研究呈现出同质化、程式化问题,忽视了数字技术影响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特异性,未能深入挖掘数字技术影响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本质特性。

在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中,数字技术表现出了更强的创新性、应用性以及赋能功能,作为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一系列先进技术的集合体,数字技术通过精神追求、精神生产、精神享受等介质发挥赋能效应,影响和重塑人们的精神理念、价值体系、道德观念等,为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带来丰硕成果,使人们能够通过数字技术的赋能,有效摆脱在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生活时陷入现实的危机。精神生活涉及心理、文化、民生、教育、信仰等多个方面,需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从哲学、政治学、伦理学、心理学、传播学等不同视角,运用精神产品供需动态平衡的方法,探寻数字技术赋能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有研究者从道德伦理的角度分析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进程中的数字治理,探寻数字技术促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内在逻辑,即数字技术通过何种逻辑实现“延伸的人”与“人的延伸”等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从风险防范的视角推演数字技术对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进程带来的潜在风险,提出人工智能赋能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践进路,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提供新的思路与参考。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语境下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国内外学者关于数字技术赋能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研究,从定性分析的维度来看,认为数字技术可以通过扩大人际交往范围和更新社会价值观念推动思想解放,从而带动精神文明建设;通过改变精神需要、精神生产、精神享受的样态为精神生活带来丰硕果实,助力精神富裕;通过优化精神文化资源配置方式提高精神产品的共享性,一定程度弥合精神生活发展差距,突出“共同”特征;通过数字出版、数字文化产业等具体行业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为精神生活提质增效。在心理健康方面,数字技术能够赋能心理健康诊断和治疗,通过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算法,提供个性化诊疗服务,帮助患者更好地管理心理健康状况,从而提升精神生活满足感。在意识形态方面,数字技术的技术逻辑与话语权力的深度应用,能够强化某种价值观在特定人群中的传播,尤其是青年价值观的塑造,促进集体主义价值观在大学生中的传播和强化。在教育方面,数字技术提升知识获取效率的同时,可能会抑制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因此在数字技术发展过程中,需警惕数字资本主义无序扩张引致的精神异化、精神驯化和文化入侵,从精神生产安全、精神生产力、精神创造力和引领力等方面着手,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驱动效应。从定量分析的维度来看,数字技术通过丰富家庭的精神生活,进一步提升家庭幸福感。通过家庭数据验证数字金融对家庭层面的精神富裕具有正向促进作用,其作用的来源包括健康、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四个方面。

综上,数字技术为我国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践进程带来深刻影响已是基本事实,现有文献主要集中在数字技术在特定精神生活领域的应用及其影响,但关于数字技术如何在更广泛的层面上,尤其在中国式现代化语境下促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研究极为缺乏。

二、数字技术赋能精神生活富裕的技术特征与时代特性

自2022年末ChatGPT为代表的人工智能产品问世,及随后展开的中国百模大战,引发了全球对生成式人工智能(AI)的广泛关注和应用。数字技术作为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和动力,正在重塑中国的社会结构、商业生态和职场文化,有效利用数字技术不仅大幅提高社会生产效率、激发企业创新、增强员工效能及促进个人职业发展,促进人们物质富裕,而且也创造、发明了更多的精神产品,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赋能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富裕。

(一)数字技术具有赋能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内在能力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一个多层次、多内涵的丰富概念,是相对于社会发展、经济富裕要求而言的动态范畴,尽管还未形成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确切定义,但毫无争议,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愿景一定是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中得以实现。“精神需要—精神生产—精神享受”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践逻辑,而“需要—满足—新需要—再满足”是精神生活发展的动力。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精神生活是人类生活整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生活的灵魂所在,它以物质生活为前提,同时又超越于物质生活,具有独立性。人的精神需要是精神生活形成的直接动力,而精神生产和精神交往是精神生活形成的两种路径,精神生活比物质生活更能体现人的存在及其本质,只有观照到人的这种历史自觉,才能催生人的生产诉求和实践结果。从人类动机理论来看,精神需求的满足是驱动个体行为和自我发展的核心动力。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指出,当个体的基本生理和安全需求得到满足后,自然会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如归属感、尊重和自我实现。因此追求精神生活、满足精神需要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是实现个体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精神生产和享受的前提条件。

数字技术具有高效性、互联互通性、平等性和全周期性,抗干扰能力强,保密性好,通用性强,去中心化,可以将不同的资源有效地联结起来,形成更加高效的资源配置方式。通过充分调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居民的积极性,形成新的社会连接方式,能够打破传统的户籍、区域、单位等组织边界,形成社会个体之间新的连接机制和相应的社会结构,为不同群体提供了获取知识和资源的平等机会,有利于赋能精神生活的丰度和广度。

数字技术不仅通过赋能,创造出更多的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产品,丰富了人民的精神生活,使人的感官获得精神上的享受、心灵获得净化和宁静,而且作为一个虚拟与现实结合的去中心化的平行世界、人类由碳基文明转化为硅基文明的标志性产物,“人工智能+机器智能+人机智能”组合为基础的数字技术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内置了社交网络,被赋予了人类所独具的对外感知、社交、情感、思维、自我意识、判断力甚至自由意志、模式识别等精神层面的东西,使得人工智能的行为和思维能够像人类一样灵活应对各种情境、进行情感交流和互动。

脑机连接、机器知觉、语音语言处理、智能搜索、复杂系统规划、情绪感知、知识学习以及交互算法等更高阶技术运用,将人们带入到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和信念相融合的数字认知世界,使人们拥有沉浸式的体验,获得无限贴近现实的精神快感,不仅延伸了人的大脑、五官和四肢,实现了“人的延伸”,而且复制了人的意识和思维,赋予了人的情感和沉浸感,成为“延伸的人”,从而给人类带来了新的精神满足和愉悦。

(二)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

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精神生活是人类特有的,是人类的本质特征。数字技术赋能人民精神生活富裕的技术特征,与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具有很强的契合度。中国共产党作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政党,将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的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共产主义理想社会特征作为自身的追求,致力于领导人民实现物质生活、精神生活都富裕的共同富裕,尽最大的努力满足人民对科学的追求、对知识的渴望和对自己发展需求的精神生活满足。

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的革命根据地,通过办学、扫盲、办报、出书、广播、演剧、演讲等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在艰苦的物质条件下营造出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形成了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等伟大革命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提出用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教育人民,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大力开展扫盲和扫除封建迷信、改革陈规陋习等移风易俗活动,推动教育科学文化事业除旧布新,引导人民群众积极改造旧思想、旧观念、旧习惯,为人民群众精神生活富裕打下坚实的基础。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同志强调社会主义不仅要在物质上富裕,还要在精神上富足,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等精神生活,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促进物质生活富裕的同时,精神生活也要发展。

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更加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无精神则不立,国无精神则不强。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长久生存的灵魂,唯有精神上达到一定的高度,这个民族才能在历史的洪流中屹立不倒、奋勇向前。”党的二十大报告将“丰富人民精神世界”明确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并指出“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意味着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逐渐从实践探索迈向理论建构。

数字技术赋能,进一步推进了中国共产党致力于全体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伟大事业的速度,扩大了人民群众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深度和广度,并创造出了大量前所未有的可玩性、有趣性、互动性的精神生活场景,人民的精神生活也逐渐数字化、自助化,进一步促进新的“自助餐式”精神形式的出现,人民精神生活具有更强的互动性,且向着“更加具身”和“更加虚拟”的方向深化发展,弱化了真实与虚拟间的绝对差异。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对于人的发展具有本质性意义,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共同富裕实现规律认识的高度升华和理论自觉。

三、数字技术赋能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现实障碍

当数字技术带给人们更多的精神生活享受、赋能全体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同时,也需要规避数字技术对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反噬,厘清数字技术赋能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现实梗阻和障碍。

(一)数字技术赋能的精神产品需求与供给结构失衡

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尤其是基于算法的内容推荐系统,显著改变了精神产品的供需格局。从量的方面来讲,数字技术带来了海量精神产品的供给,为精神生活带来了“丰富果实”,但从结构来讲,供给结构与社会日益多元化的精神需求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匹配,表现出明显的结构性失衡。

一是数据驱动的算法推荐在精神产品的配置中占据了重要地位。这类算法往往通过对用户历史行为和偏好的分析,向其推荐相似类型的内容,导致精神产品的供给模式趋于高度的同质化与主流化,使人们的精神生活陷入精神需求单一化、被动化、边缘化的现实困境。同时,精神生产物化、无意义化、算法化,精神享用去中心化、封闭化、失控化,也是精神生活现实困境之一。算法为了优化点击率和留存时间,倾向于推荐用户已经熟悉或感兴趣的内容,从而强化了信息茧房效应。例如,在视频流媒体平台或社交媒体上,热门内容的重复推荐逐步形成了垄断效应,使得小众文化、非主流艺术形式以及独立创作的在线内容难以进入用户的视野,从而加剧了供给单一化的趋势。

二是数字技术创作的精神产品质量问题突出,大量的快餐式、娱乐式、缺乏内涵的视频和文化产品充斥,吸引着不同年龄、不同阶层的人“手不释机”。尽管快餐式的精神产品对于缓解竞争社会中人们的精神压力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与人工创作者主导创作的传统精神产品不同,数字技术生成的内容在创意性和思想性上往往受限于算法的设计与训练数据的局限,生成内容主要依赖对既有数据的分析和重组,这种基于历史数据的创作模式难以突破原有的范式,导致精神产品在思想深度和创新性上呈现出明显不足。尤其是在艺术、哲学、文化批评等领域,精神产品的思想性与启发性无法仅通过大规模数据分析与算法生成来实现,这使得受众在精神层面难以获得深刻的情感共鸣与思想启发。

三是数字技术生产的精神产品受资本支配,导致精神产品类型和内容结构错配。尽管数字技术提升了精神产品供给的速度和规模,但由于背后隐藏的技术与资本的高度集中,掌握着核心算法技术的科技和资本巨头在精神产品生产中受利润驱动,大量缺乏深刻内涵的视频、动画、游戏等精神产品挤占空间,而对受众精神产品的有效供给,即能够满足多层次精神需求的优质内容供不应求,难以担当起实现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历史重任。

(二)经济成本与数字素养门槛加剧精神生活分化

数字技术所带来的精神红利并非均等。现实中,享受先进精神产品和服务往往需要较高的经济投入以及良好的数字素养,这种门槛的存在加剧了精神生活的分化,形成了一种新的“精神生活贫富差距”。

数字技术生产的精神产品的高成本成为阻碍许多人享受先进精神生活的首要因素。以虚拟现实设备为例,尽管其能够提供高度沉浸式的精神生活体验和娱乐,但目前这些设备的价格远远超出普通大众的承受范围。根据市场调查,高端设备的价格通常在数百到数千美元之间,而这只是体验这些产品的第一步,相关的软件和内容往往需要持续付费订阅,高昂的成本对低收入群体来说是不可企及的,从而导致大多数人被排除在精神产品消费的前沿之外。数字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广泛应用,高端的个性化学习平台也变得更加昂贵,很多家庭难以承担这类高质量教育资源的费用,从而加剧了教育资源的分化,进一步拉大了精神生活中的不平等。

数字素养门槛同样是精神生活分化的重要因素。即便是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很多人由于缺乏必要的数字技能和技术素养,无法充分利用这些先进的精神产品和服务。数字素养不仅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还包括对数字技术和数据驱动的产品使用的理解与掌握。较高的数字素养门槛使得那些不具备此类技能的人群无法充分利用这些产品,老年人群体、农村地区居民以及其他技术落后地区的底层民众,成为高质量精神产品消费的旁观者、遗忘者和被抛弃者,“数字鸿沟”直接影响到个体在数字化精神生活中的参与度,大量数字素养低的居民即使有机会接触这些数字技术,也难以最大化地从中获得精神生活的益处。

精神生活分化的加剧带来了广泛的社会影响。精神生活的不平等不仅体现在文化消费、教育资源、卫生健康等领域,还进一步影响了个体的社会参与感和自我认同感。那些能够享受高质量精神产品的人往往具有更强的文化资本,而被排除在外的人则可能感到精神生活的空虚和疏离。这种精神生活的分化趋势,加剧了不同群体之间的文化隔阂和社会不满,成为引发深层次社会不平等和冲突的导火索,从而成为数字化时代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最大障碍。

(三)精神解放与新的精神困境

数字技术使得许多传统的劳动岗位逐渐被取代,尤其是大量的机械性、重复性劳动,被数字机器人所替代,使人们有了更多的闲暇时间来从事文化艺术类的精神活动,带来人的“精神解放”,获得了更多的自由时间用于自我提升、文化娱乐或个人发展。但是,这种解放过程也带来了新的精神困境,因为数字技术虽然解放了部分劳动力,同时也加剧了人们精神感官上的职业焦虑,许多职业变得不再安全,特别是低技能和中等技能的工种更容易被取代,人们对失业的担忧不断增加,进而引发了职业不稳定感和对未来的不确定性,产生了对劳动者的精神压迫和深度焦虑,劳动者害怕自己无法适应新技术或在技术更迭中失去竞争力。

数字技术在精神生活中的广泛应用也导致了信息过载和精神压力。社交媒体通过算法精准分析用户数据,不断向用户推送精神产品信息和内容,使得用户难以摆脱信息洪流的侵袭,加剧了精神焦虑和分散感。再加上用户面对庞大的鱼龙混杂的信息量,花费大量的精力进行甄选,并时刻担忧自己的隐私信息在使用这些技术时被过度采集和滥用,尤其是在虚拟生活和精神产品的消费中,用户的每一次点击都被精细化追踪与分析,这种被监控的感觉无形中增加了精神压力,引发精神生活中的存在性焦虑,在精神世界中的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逐渐受到挑战,对技术的恐惧以及对人类自我认知的动摇,在精神上产生了一种新的“存在危机”,降低了精神生活的幸福感。

四、数字技术赋能精神生活富裕的路径:“人的延伸”和“延伸的人”

科技革命的发展不断地创造新的文明,从劳动方式的变革来看,人类从渔猎文明、农耕文明、工业文明、后工业文明,一直发展到今天的数字文明,不断地解放了人的体力和脑力。诚如马克思所言:“各个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由此可见,文明形态演进既与具体的地域时空有关,更与作为核心和基础的物质性力量——人的劳动及其方式的变革有关。作为人类文明重要表征的劳动方式,不仅是人类文明的测量器、指示器,更是人类文明的变革器、加速器。

(一)科学技术使“人是机器”转换为“机器是人”

劳动是人类文明的基础和源泉,人类最早的文明,是单纯依靠眼、耳、手、脚等人的器官和肢体进行的手工劳动来获取生活资料,这种劳动基本上是本能性的,很少甚至缺乏脑力和精神要素。时代的前进、劳动复杂程度的提高以及市场的扩大,手工劳动的局限性凸显,人类必须进一步“延长”自己的肢体和大脑以满足更多的需求和欲望,于是发明了蒸汽机,引发了工业革命,电的产生和广泛应用,脑力和精神活动的元素大大增加,劳动者需要更充实的精神生活来滋养,以适应大机器生产。人类开启了从“手工文明”走向“机器文明”的时代,科学与文化等精神元素的嵌入使人的器官和肢体得到进一步延伸,但“人”只是机器劳动流程中的一环,“人是机器”成为劳动方式的特征和机器文明的实质宣言。正是在劳动方式不断更新、精神生活进一步丰富的过程中,作为智能生命的人以模拟自己思维的方式赋予机器以“智能”的力量,又实现了“机器是人”的转换,精神产品的生产和创造成为劳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第四次科技革命的到来,人类进入数字化时代,数据成为核心资源。相对于工业时代的机器文明来说,智能时代的“数字文明”开启了新的文明,数字劳动成为劳动形式的鲜明标志参与价值创造,并拓展和延伸了人的脑力和体力,推动了社会发展与人的进步。与手工劳动和机器劳动一样,数字劳动的丰富与发展离不开人脑的想象力和抽象力,这种想象力和抽象力已然成为现代文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精神力量。数字劳动正是基于人脑的想象力和抽象力,模拟并试图再造强大的“人脑”,赋予机器以一定程度上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进而使“机器是人”。数字劳动在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广泛应用,“机器是人”得以实现,人有了更多的闲暇时间,为人的自由发展创设了新的平台。人们的精神生活有了更加丰富多样的变化,艺术、科学、旅游、休闲等随心所欲的精神生活成为可能,数字技术铺设了人们走向全面而自由发展的新桥梁。当然,数字技术赋能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同时,也要防止数字技术带来的劳动异化。在利润的诱惑下,数字劳动也可能加剧资本与技术对人的双重宰制。在利润的诱惑下,数字技术的赋能使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数字劳动侵占劳动者的休息时间成为可能,甚至使劳动加剧演变为“肉体受折磨、精神受摧残”的消极活动,使人的精神世界处于“失控”的险境。数字鸿沟、贫富差距以及更多、更大的不平等,可能消解数字技术赋能精神生活的积极性,使人再次沦为“人是机器”或者枯燥的“人是数字”。在数字技术支撑起的现代文明空间中,人们的生产、生活越发依赖于数字技术,人们可能丧失了脑力与体力的部分功能,精神生活成为数字技术的附属品,不仅不能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相反还会削弱精神生活的品质。因此,有效规避数字技术中的“数字鸿沟”“数字霸权”等损害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因素,使数字技术成为可知、可控、可用、可靠的赋能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技术,成为有“温度”、有“灵魂”的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工具。

形成对世界的认知体验是精神生活的重要目的。人类借用数字技术感知世界经历了从技术采用到技术融合两个阶段。早期人们渴望摆脱互动距离的限制,希望将活动转移到在线空间。如以电话、邮件、社交媒体作为媒介,获得离身体验从而实现人类活动从物理空间扩展到虚拟空间。这一阶段物理世界和虚拟世界之间仍然保持较为明显的界限。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进步,尤其是人工智能和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技术的应用,技术与人体的融合逐渐加深,物理和虚拟空间之间的界限开始模糊。数字技术融入日常生活,物理空间和虚拟空间不可避免地交织在一起,人们逐渐接受并开始适应这种虚实相交的生活环境,导致人们精神生活的虚拟化和精神体验的离身化持续增强,人类的精神生活自由度持续提高,人们渴望精神体验重回本体,借助数字技术重塑全身性知觉,实现技术与身体官能耦合、弥补身体缺陷、超越有限身体,数字技术成为人类感知和经验世界的一个延伸部分。虽然精神生活是人在自身建立或形成感知的生命活动,但精神体验本身受到外界环境的显著影响,“身体—媒介—环境”构成了一个复杂且整合的“精神赋能生态系统”,人们的精神生活将沿着“更加离身”和“更加具身”两条路线演进。

(二)人的延伸:精神生活转向增强空间

与外界交互是人拥有精神最基本的前提。BEIP①(BEIP即布加勒斯特早期干预项目,是一项针对早期生活剥夺对儿童和青少年心理健康影响的研究,强调了早期环境对儿童精神健康的重要性。)项目的研究显示,对人的生活剥夺(忽视或隔离)导致人的大脑长期处于被孤立状态,会普遍造成精神发育迟缓、智力低下、难以共情,如行尸走肉一般,而在关键窗口期增加他们与外界的互动交流对这些影响有一定的修复作用。自印刷术发明以来,人们想方设法通过媒介技术增加与外界的互动以获得精神感知,体现出媒介的“中介性”,后续媒介都是对先前媒介之不足的补偿,媒介的演进是一个趋于“人性化”的过程,这种人性化体现在新的媒介形式能够更好地满足人类的认知、情感和精神需求。在原始的口传时代,精神交流依赖于参与者身体共同在场,面对面的交流是唯一途径,精神活动受到时间和空间的双重限制。进入信息技术时代,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深化了“身体出走”的趋势,彻底改变了人类的精神交流方式。信息技术通过电子化和网络化手段实现了知识和信息的实时传播和全球共享,正如吉登斯所言的信息技术时代的“时空脱域”特征,通过电子信号的传播和即时互动,彻底颠覆了身体在场的必要性,使得人们可以在虚拟空间中进行互动,以“身体缺席”的方式获得感知。信息技术通过压缩和重组时空,使精神生活得以在一个由媒介技术构建的无限空间中得到新的维度扩展,这种脱离实体肉身的学习方式进一步解放了身体的物理限制,实现了精神生活从物理空间向虚拟空间的转移。然而,信息技术在个性化体验、情感互动、认知支持等方面仍存在局限性。信息技术打造的虚拟空间中的互动大多是预设的、单向的,且依赖于用户的主动交互,缺乏对用户精神状态的理解和响应能力。

数字技术的跃迁使得虚拟空间由刻板冰冷嬗变为“奇妙新世界”,通过深度学习算法和数据处理能力,能够实时理解用户的需求、偏好和情感状态,并据此动态生成和调适环境。虚拟世界不再是一个被动的信息平台,它能够根据每个人的行为和情感做出反应,形成一种新的感知和存在方式,人们的精神生活也在人工智能的驱动下衍生出新的形式。虽然一些活动只能在真实的物理空间中进行,如体育赛事,但也有一些活动只能发生在虚拟空间,如虚拟现实游戏中的葬礼。甚至有些由人工智能打造的虚拟空间本就是为了精神目的,如“记忆虚拟世界”能够复活已故亲人并且与他们互动。数字时代的增强空间为人们提供前所未有的精神满足,帮助人们重新发现自我、构建认同。

(三)延伸的“人”:增强身体的精神感知

福柯的“身体与知识权力”论揭示了身体始终是权力和知识的场域,而在技术干预下,身体与精神的关系经历了复杂的转变。尽管数字技术的发展让虚拟世界日益成为人类精神生活的延伸与投射,但身体仍然是人类与世界互动的基础,虚拟与现实的交织促使人们呼唤“重归身体”。技术具身理论认为数字技术并不是独立于人类之外的外部工具,而是通过与人类身体的融合,成为人类知觉和行动的延伸。如佩戴眼镜和助听器使人类的视觉和听觉能力得以延伸,当人类熟练运用并习惯眼镜和助听器,眼镜和助听器本身逐渐“消失”,即它们不再被感知为一个外部的干预,而是成为人体的一部分。这揭示出数字技术融入人体,延伸且融入人的知觉,与人类形成共生关系,加强人对世界的感知,从而提升自身的精神生活感受。

数字技术通过与身体的耦合进一步深化了这种共生关系。首先,通过可穿戴设备、脑机接口等技术,直接介入并扩展了人类的精神感知系统。以脑机接口技术为例,它直接将大脑思维与计算设备相连接,使得人类的思想能够实时与机器互动;增强现实和虚拟现实技术将虚拟元素叠加到现实世界中,帮助个体更快速、更准确地感知世界。技术与人体的耦合,重新定义了感官体验,使人类能够以超越自然感知的方式理解周围世界。其次,数字技术被用以弥补身体器官缺陷,重建消失的感知,如人工智能辅助的智能假肢技术不仅能够恢复失去的肢体功能,还可以通过计算与反馈增强假肢的精细控制。数字技术成为生物体的一部分,人与数字技术的边界变得模糊不清,形成了一种混合的、增强的存在状态,其性能相当于甚至超越自然肢体的操作能力,大大提升了这些人的精神生活质量。最后,数字技术能够将健全身体的部分或全部官能提升到高于常规的身体状态,使人类突破传统的生理边界,身体不再局限于自然赋予的感知和行动能力。数字技术赋能人体心智认知能力而全面增强人的身体,人类不仅可以感知到原本无法感知的微观或宏观世界,还可以通过虚拟体验进入一个超越物理限制的增强空间。身体增强不仅是对身体功能的扩展,更是对人类感知和认知边界的重新定义,促进人类更好地塑造自己并与整个世界联系为一个系统,进而构建一个有助于人类以及其他生命形式长期生存的模式。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包括个人、群体、社会和国家多元主体,尤其需要每个个体具有集体意识和国家、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形成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共同体”。本文以数字技术赋能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为主题,探讨了数字技术促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内在机理、现实障碍和实现路径。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以下结论。

数字技术对精神生活的影响既是深层次的也是多维度的,通过“人的延伸”和“延伸的人”两条路径,深刻改变了传统精神生活的运行逻辑,科学技术将“人是机器”转化为“机器是人”,延伸了人的体力和脑力,进而发展到“人是数字”转换为“数字是人”。数字技术为精神生活的丰富性与普惠性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但同时也面对多种现实挑战,包括精神产品供需结构的失衡、精神生活分化加剧、信息过载引发的精神困境、算法偏见以及隐私泄露等系统性风险,不仅限制了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进程,还可能进一步加剧精神生活的不平等。数字技术赋能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可以通过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工具,将精神生活的场域从传统的物理空间延展到虚拟空间、数字空间,并进一步发展为增强空间,使精神生活的空间边界与体验形式均得到拓展。数字技术直接作用于人体,通过健全、弥补和增强身体机能,提供超越自然界限的感知与体验能力,提升精神生活的质量和层次,从而达到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针对上述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几项政策建议:

第一,推动数字基础设施的普惠发展,缩小精神生活的数字鸿沟。政府应加大对数字基础设施的投入,特别是在欠发达地区和技术落后群体中,推广基础数字素养的教育和培训。通过政策补贴或减税,降低智能设备的购买和维护成本,让更多社会群体能够平等地接触和享受人工智能赋能的精神产品。

第二,加强对数字技术伦理问题的规制,推动技术发展与社会伦理协调发展。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必须与社会伦理规范的完善同步推进。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加快制定针对数字技术应用的法律和道德规范,特别是在算法偏见、隐私保护和自动化决策透明度等关键问题上,建立有效的监督与问责机制。通过提高技术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减少因技术进步带来的社会不公正,增强公众对数字技术的信任感。

第三,构建职业安全网,推动劳动力向新技术岗位的过渡。随着数字技术和自动化技术逐步取代传统岗位,政府应加强劳动力市场的保护政策,完善职业安全网,减轻个体因技术进步带来的职业焦虑感。通过职业再培训、技能提升计划等方式,帮助劳动者适应新兴的技术岗位,缓解因职业替代带来的精神压力与社会不安。同时,政府还可以鼓励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提供更多的就业支持和过渡措施。

第四,优化信息配置机制,防止信息过载与精神压力加剧。针对信息过载和数据洪流问题,政府和科技企业应加强对信息推荐算法的监管与优化,推动建立更加健康的精神生活生态系统。通过限制对算法的过度依赖和内容同质化倾向,确保用户能够获得更多元和高质量的精神产品。同时,开发更加人性化的数字工具,帮助用户有效管理信息流,减轻因信息过载带来的精神疲劳。

第五,强化数字技术体系,防范系统性风险。政府应加强对关键领域(如医疗、金融、交通)的技术安全监督,推动数字技术系统的冗余设计和安全防护。确保技术失效时社会系统能够迅速恢复运行,减少技术依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同时,建立技术失效的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危机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公众利益。(作者:唐任伍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史晓雯,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共产党百年民生思想发展史”(18ZDA012)的阶段性成果。

原文刊登于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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