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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国是厅】全国人大代表单晓明:关于继续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授权试点省市低空立体交通管理权的建议

两会国是厅

编者按:献策映初心,履职不停步。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是汇聚民智、共商国是的盛会,也是展现代表委员履职风采的重要平台。一条条建议、一份份提案,既是凝聚民意的“任务书”,更是擘画蓝图的“施工图”。进入两会时间,人民论坛网特别推出“两会国是厅”专栏,聚焦两会热点,聆听代表委员声音,展现新时代代表委员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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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航发湖南动力机械研究所专职总师、首席技术专家 单晓明

一、背景

“低空经济”毫无疑问是2025年开年热词,作为新质生产力和新兴产业的典型代表,低空经济已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赛道”。但截至目前,低空经济发展的必要资源——空域仍无法完全得到保障;现有空中交通管制系统无法简单“复制”服务于城市的低空立体交通;且低空安全管理隐患较大,“非法改装”无人机的“黑飞”对国家安全、民航飞行安全以及人身安全都造成了危害,长此以往,安全问题将掣肘全行业的发展。低空立体交通管理和低空安全管理体系的改革迫在眉睫。

二、空中交通管理面临挑战

空域管理改革不彻底

全国空域面积广大、需求复杂多样,全面划设空域短时间内难以完成。

低空立体交通管理体系不健全

规则缺失。低空飞行与地面交通(包括公路、铁路和水路)的高度基准不一致,航图和地图无法统一,却又有重叠;缺少全交通系统统一的优先分级和避让规则的情况下,难以构建安全有效的运行体系。

智慧交通系统不完善。航路划设涉及四维时空,规划复杂度远高于平面交通;而城市净空障碍物多且变化大(如高压线、塔吊、气球等),环境复杂程度远高于高空;加之低空空域需统筹无人机、有人机混飞,飞行量激增使管理难度呈指数级上升。光凭人力难以实现兼顾效率和安全性的高效运行,而智能化的立体交通指挥系统仍未建立。

低空安全管理乏力

监测系统不完善。虽然民航局已建成基于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DS-B)和北斗系统的低空监视网络,可实现10米级水平定位和秒级被动监视。但微型无人机并未强制要求安装ADS-B设备,且雷达反射截面(RCS)低至0.01㎡,传统雷达漏报率达30%,“低慢小”目标主动监测困难。

无人机反制体系落后于无人机发展。一是被动反制方面,基于卫星定位的地理围栏系统的标记工作进展滞后,全国大多数区域未能纳入地理围栏的保护范围。机场、油库、监狱、电站、港口、政府机构等重点目标的无人机侦测反制装备也不齐全。二是主动反制方面,虽然主动反制技术已逐步从单一频段干扰向集成激光、微波与AI决策模块的“软硬结合”复合防御技术迭代,但尚未全面普及,基层公安反制设备配备不足,反制手段受限。

三、相关建议

建议中央空管委牵头,空军、交通运输部(含民航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配合,将低空立体交通按行政区域授权地方政府管理。可选择低空空域管理基础较好的省份(如湖南省)试点授权地方政府管理低空空域,并选择地级市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再推广至全国其他省份、直辖市。具体建议如下:

空域管理方面继续优化低空空域管理权责,在四川、湖南等具备成熟经验的省份,试点授权地方政府管理低空空域,中央空管委作为空域管理使用总统筹,负责军地民三方空域使用协调,空军主要负责军事飞行训练安全并协助中央空管委做好统筹,民航局负责运输航空行业管理并指导地方政府管理低空空域。

低空立体交通管理方面:明确试点城市地方政府作为低空立体交通安全责任的主体,授权其统一负责低空交通管理职责。在民航局(含空管局)垂直管理到省一级的基础上,将低空空中交通行业管理授权给试点城市交通管理局,实现低空与地面立体交通的统一管理,建立智能化立体交通管理系统,逐步完善低空立体交通规则;而低空立体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认定、无人机登记以及驾驶员管理职责交给交通警察部门,并接受公安、民航双重管理。

低空安全管理方面:将试点城市低空安全交由公安部门统一管理。由公安部牵头、民航局、地方政府配合,建立国家飞行动态威胁评估以及无人机反制平台,实现无人机风险分级响应;由公安部门整合民航和地方政府空管部门数据,并通过训练AI系统利用城市摄像头实现飞行器识别、运动轨迹分析功能,补强低空监视网络,提升复杂环境监测能力;部署分层反制技术,为机场、政府机关、加油站、变电站等重要设施配备必要的探测、反制设备;为警察部门配备捕捉网以及非动能拦截技术(如声波定向干扰、磁力捕获);为武警部门配备高功率微波和激光击落技术等。

强化考核督办:地方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要求,加强对净空环境、电磁环境保护,确保飞行器低空飞行具有安全的环境,并将该项工作纳入政绩考核体系。

[责任编辑:李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