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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人大监督质效的实践与思考

——以浙江省海盐县人大为例

监督工作是人大履职的重要“看家本领”,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近年来,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日臻成熟,监督手段日趋多样,监督能力不断提升,监督氛围逐步浓厚。本文结合海盐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实践,努力寻找人大监督的优化路径,打造人大监督质效提升的“海盐经验”。

一、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海盐实践

海盐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盯住法、管好钱、把牢图、定好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监督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一)聚焦机制先行,完善制度保障。在探索行使监督权的过程中,结合海盐实际,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修订更新各项制度机制。2022年10月,重新修订完善了包括《海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跟踪监督工作办法》等监督方面制度机制23项,2023年在探索各类贯通监督基础上,又陆续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协同联动监督机制深化审计成果有效运用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人大依法监督与监委专责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等工作制度6项,持续为人大监督织密“机制网”。此外,强化对基层人大指导和建设,认真贯彻《地方组织法》和省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两个条例规定,围绕“开好会”制定出台制度机制7项,包括健全完善镇人代会、主席团会议,街道居民议事会、工委会议等会议制度,同时,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履职活动,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的实践。

(二)聚焦督办实效,实施闭环监督。创新打造“精准选题、深入调研、程序规范、清单交办、全程督办、分类运用”的“六步”闭环监督模式,不断提升监督实效。精准选题:围绕党委要求、人大职责、代表建议、民生关切,通过“广泛征集、提炼筛选、多轮研判”找准监督议题。如:今年围绕“三支队伍”建设,开展“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专题询问。深入调研:综合运用多种调研方式,线上线下广泛收集代表意见,用好执法检查、工作评议、部门审计等工作成果,形成调研工作合力。程序规范:针对审议质量、跟踪监督等制定完善制度,对工作评议、民生实事监督、意见建议办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明晰了工作“流程图”。清单交办:在意见建立“审议意见+工作清单”“书面+面对面”交办机制基础上,探索建立了交办清单和办理情况评估分别由政府和人大签字确认的“签证”机制。全程督办:按照项目化管理模式,对审议意见办理、重点建议议案办理、民生实事监督等“全过程”动态监督跟进。分类运用:对监督结果开展满意度测评,结果纳入对部门(单位)年度考核。经会议审议认为办理不到位或测评中满意度低的,“面对面”二次交办并限期重新办理,如: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经主任会议审议后开展二次交办督办。

(三)聚焦精准协同,探索贯通监督。抓好全市人大财经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试点,以“五个率”为工作目标,建立“四同一共享”(思想认识同心、重点内容同频、工作机制同建、查出问题同督、监督成果共享)工作机制,形成“人大财经监督+审计监督”实践样本并在全市推广,特别是将审计发现的72个问题分解为93项,监督责任落实到常委会领导、各委室、相关基层人大,其中69个问题已整改或基本整改到位,涉及资金3.53亿元;问题未整改单位的3位负责人向常委会作口头说明。相关做法在省《人大参阅》刊发,3次获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肯定。率先在全市创新推动人大依法监督和监委专责监督的贯通协调,以建机构、建机制、建清单为抓手,在县级、镇(街道)两个层面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工作网络;以常规监督年初选定、专项监督协商选定、群众关切及时选定明确联动监督主题;以审定联动监督议题、确定问题联动互送、商定联动监督处置构建联动监督模式;以“清单制交办+销号式管理”“重点回头看+整改再监督”“移送不留情+处置不手软”强势推进问题整改,推动解决武原街道河滨社区公共充电桩安装等群众反映突出问题70余个。此外,推动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3件,促进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相互贯通。

(四)聚焦重点关键,持续跟踪监督。聚焦议案办理和群众关切,按照“一年一审议,每年有侧重”的原则,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一督到底。围绕基层反映强烈的农村污水治理问题,组建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督小组连续三年开展全过程民主监督,累计开展现场监督活动16场,提出针对性建议58条,有效解决污水管网运维、管网材质布局等问题22个。在去年听取和审议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提出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经营能力、防范经营风险、强化绩效评价等4方面意见督促县政府办理的基础上,今年对全县企业国有存量资产开展特定问题调查。

(五)聚焦纵深拓展,强化联动监督。推动监督向镇(街道)延伸,制定镇预算审查监督指导意见和街道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并开展联动监督,成立镇(街道)预算监督工作小组并实现全覆盖,逐步有序开展对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监督,提升人大监督财政预算效能。建立健全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运行机制。规范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五督法”、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八审八督”等监督程序与工作标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投资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积极探索监督镇(街道)国有资产管理的新途径,形成了西塘桥街道“人大智慧财经监督”、望海街道“五个一”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等特色做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监督等做法在中国人大网刊发,国有资产管理“五督法”获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在《浙江人大信息》专刊交流。

二、优化地方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思考和对策

人大监督,其实质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地方人大要深刻把握人大监督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寻找人大监督的优化路径,强化人大监督质效。

(一)务实选好监督议题,实现监督选题精准化

科学合理选择议题是增强监督实效的基本前提。一是要准确处理好“三个关系”。“精与少”的关系:充分考虑人大全盘工作的统筹力和“一府一委两院”的可承受能力,筛选出全局工作最紧迫的、最需要的、代表反映最强烈、群众最盼望的作为监督议题。“大与小”的关系:在选题上要立足大局,着眼长远,寓监督于支持,但专项报告的切口要小,才能审深审透。“联动与一致”关系:坚持目标一致的原则,积极与上级人大沟通、对接,及时将省、市人大联动开展的监督事项纳入监督工作计划,并联动镇(街道)人大,做到有实招、见实效。二是要扩大民主参与途径。在议题的征集、筛选、评估、审定等环节“全过程”拓宽代表选民有序参与途径,用好领导干部和人大代表进联络站听取选民群众意见等措施,通过线下线上、站内站外广泛征求意见,将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事项纳入选题范围,让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在监督议题选定中得到“全过程”贯穿。三是要严格筛选审定。主动与“一府一委两院”对接协商、征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严格按照程序对备选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类汇总、筛选提炼、分析论证和综合评价,经常委会分管领导和工委多轮分析研判后提交人大常委会议最终审定。

(二)严实细化监督流程,实现监督程序规范化

规范监督程序、完善监督机制,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头道工序”。一是要分类设置程序。针对监督的7种法定形式,分门别类进行合理程序设计,尤其是对前4种经常性监督形式,除了要结合法律法规、上级要求,分别制定完善的程序路径外,还要结合监督内容的不同属性细化制定分项程序,确保人大监督到位、监督事项办理到位。对3种非经常性的监督形式,也要制定合理的流程路径,定好“线路图”,确保“有法可循”。二是要及时归纳固化。要将自身监督实践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持续提升完善监督机制的严密性,提高监督质效。如:可对监督流程进行“微提升”,对视察、专题询问后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和交办,以“微提升”建立更加严密的监督“闭环链”。同时,鼓励镇(街道)人大开展监督创新实践,将特色做法推广完善,并上升为制度机制。三是要多种监督手段联动。要立足于推进人大监督由一次性监督向连续性监督转变,实现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结合、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结合、常态监督与非常态监督结合、事项监督与人事监督结合,特别是要健全多种监督形式之间的衔接转换程序,善于将专题调研、专项审议、执法检查、备案审查、专题询问等多种方式有机结合起来,探索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形式,进一步提升监督韧性。

(三)整合凝聚工作力量,实现调研检查实效化

调研检查是监督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是要优化调研方案。对每一项重要的监督工作,无论是审议工作报告事前调研,还是执法检查现场调研,都要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要通过扎实细致的调研检查,对监督议题有一个全面的、本质的理解和把握,为开展监督做好充分的实际依据和法律依据的准备。二是要聚力开展调研。要根据课题的特点,开展针对性学习,注重整合人大专工委、镇(街道)人大、人大代表、特邀专家、第三方机构、选民群众等多方力量,综合运用专题调研、问卷调查、实地考察、跟踪调查等方式,对选定课题开展多层次、立体式调研检查。三是要注重内外结合。“内”就是要坚持“一线”调研,要主动深入部门、深入基层,努力做到与群众零距离、与问题零距离。“外”就是要学人所长,有针对性地到外地考察取经,将外地好的做法和经验科学地加以吸收借鉴。最终,要形成一个事实充分、观点鲜明、分析透彻、指导性强的调研报告。

(四)抓实监督关键环节,实现审议意见清单化

会议审议和审议意见办理是人大监督的重中之重。一是要提高会议审议质量。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会前一天提交书面审议意见制度和调研报告线上征求代表选民意见制度,完善审议重点发言人制度,提升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和会议效率。会议期间可安排代表列席和公民旁听,会中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也可实行常委会会议全程直播的形式,扩大人大工作的开放度。会后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要归纳准确、客观全面。是要紧盯交办督办实效坚持“审议意见+工作清单”“面对面+签证式”制度,确保交办到位。交办会后七日内,由“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制定“落实方案”,厘清办理责任、办理计划、时间节点,便于人大相关工委更有靶向性设定后续监督路径。交办后做实项目化管理,由常委会领导领衔牵头、相关工委全程跟进、代表群众共同参与“全程化”动态跟踪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办理落实情况需经人大分管副主任和工委严格审核把关,以正式文件报县人大常委会,经主任会议讨论决定,或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三是要注重评价和结果运用。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并表决的,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进行“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当场宣读通报,“满意度”情况纳入对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在主任会议讨论或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时,认为办理不到位的,进行“面对面”二次交办,督促限期重新办理。此外,对跟踪监督中发现的一些线索,及时提交县纪委监委。

(五)提升数字赋能实效,实现监督评估智能化

持续以数字赋能推动监督提质增效。一是要强化数字化运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升级用好“代表嘉”应用场景,更好汇集线上民情民意、意见建议,完善“民情智联”特色场景。推动财经联网监督、绿盾生态环境监督等系统迭代提升和实战实效。二是要实现智能化评估。建好用好人大数字化会务系统,涵盖会议签到、会议表决、人事测评、选举计票、无纸化阅文、服务消息传送和管理后台等功能,实现常委会表决、满意度测评等实现一键表决、一键统计,表决结果一键生成,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要加快大数据贯通。数字化建设要探索加快与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全域数字法院、浙江数字检察、金审工程等场景贯通、平台贯通、数据贯通,一屏掌控相关情况,一键智达意见建议,确保人大监督更加精准有效。

(六)积极构建协同体系,实现监督贯通聚合化

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构建起系统集成、高效协同的监督体系。一是要找准监督贯通突破点。通过提前沟通、充分会商,找好不同监督实现贯通的最优结合点、突破点,并明确参与主体的监督重点、介入时间、方式方法等事项,强化信息互通、协同联动、数据贯通,凝聚起强大的监督合力。二是要探索监督贯通新路径。迭代打造人大财经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3.0版,推动构建“2+X”监督体系。要着力构建“人大监督+”贯通体系,进一步探索人大监督与巡察监督、民主监督、财会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三是要打好成果共享组合拳。要坚持互促互进、共融共赢,打好共享组合拳,切实增强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威慑力。监督贯通的双方或多方定期通报、共同研判发现问题线索,实现线索移送“及时规范”;在调研报告、审计专报、意见建议等定稿前相互征求意见,实现信息共享、问题共查、建议共提、报告共成;审议意见交办后,要发挥好其他监督主体的专业优势,切实推动相关方面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实现整改落实“优势互补”。

浙江省海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黄江莺

[责任编辑:李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