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献策映初心,履职不停步。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是汇聚民智、共商国是的盛会,也是展现代表委员履职风采的重要平台。一条条建议、一份份提案,既是凝聚民意的“任务书”,更是擘画蓝图的“施工图”。进入两会时间,人民论坛网特别推出“两会国是厅”专栏,聚焦两会热点,聆听代表委员声音,展现新时代代表委员的责任与担当。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贾宇(照片由代表独家提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我国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尤其是新兴领域迅速发展,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大量涌现,新就业群体规模持续扩大,社会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是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生活、促推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灵活就业人员数量庞大,其就业形式多样,但收入不稳定,劳动关系认定复杂,社会保障不足,导致许多灵活就业人员面临生活困境。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扩大参保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能够助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是强化平台企业责任、推动平台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部分平台企业通过模糊劳动关系来规避社保缴纳等责任。修订相关法律规定,能够明确平台企业在劳动者权益保障上的责任,促使平台规范运营,积极履行义务。同时,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能够提升劳动者的职业安全感和满意度,从而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是推进公平就业、增强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灵活就业人员与传统就业人员一样,都为社会创造价值,应得到平等对待。但现实中,他们在就业机会、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等方面往往处于劣势。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意外险和健康医疗险缴纳主体和覆盖范围,让“五险一金”更广泛地覆盖灵活就业人员,从而消除就业歧视,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有助于构建更加公平、和谐、稳定的社会劳动关系。
为更好地维护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议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修订,增设专门章节或条款,明确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保障机制。
一是明确劳动关系认定标准。针对灵活就业的不同形式,制定具体的劳动关系认定规则,综合考虑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的控制程度、报酬支付方式、劳动工具的提供等因素,据实认定劳动关系。对于不完全符合传统劳动关系特征,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情形,明确其属于特殊的劳动关系类型,适用《劳动合同法》的部分条款,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二是强化劳动报酬保障。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明确“同岗同酬”原则同样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克扣、拖欠劳动报酬。细化灵活就业人员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标准,根据不同的工作形式和行业特点,合理确定加班时长和加班费率,确保劳动者的加班权益得到保障。
三是规范劳动时间管理。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时间进行分类规范,如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明确每日、每周的最长工作时间;对于平台用工等其他灵活就业形式,要求企业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合理的工作时间,并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建立劳动时间监控机制,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手段记录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防止超时用工现象的发生。对于违反劳动时间规定的用人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四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强化平台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的门槛,简化参保手续,允许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缴纳社会保险费,持续提高社会保障政策的灵活性和包容性。建立适应灵活就业特点的工伤保险制度,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对于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无论是否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都应给予相应的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鼓励企业为灵活就业人员购买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障水平。
五是加强劳动权益保护监督执法。强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执法力度,建立专门的灵活就业劳动监察队伍,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侵犯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设立专门的灵活就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简化处理程序,提高处理效率,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渠道。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对于侵犯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