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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烟火中的岚县幸福“食”光

近年来,为了不断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增强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有序推动社区食堂建设,真正把惠民实事办好,岚县县委、县政府下大力气,逐步建立起了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方便可及的社区助餐服务体系,切实为社区居民提供了优质、实惠、便捷的助餐服务。

秉持公益性、社会性和安全性原则,岚县社区食堂以社区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重点解决特困、独居、失能、孤寡、重残、高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残疾人及困境儿童的就餐需求问题;积极引导社区、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食堂建设运营,建立社会化、品牌化运营机制,推动社区食堂健康、可持续发展;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运营规范、服务满意”的宗旨,加强市场监管,确保食品和消防安全,拓展服务内涵,注重质量提升,提供营养均衡、品类丰富、优质卫生的助餐服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选址布局上,原则上每个社区建设1所社区食堂,选择人口相对密集、资源相对集中、环境相对良好、交通相对便利、区位相对优越的安全区域。倡导社区食堂与社区养老幸福工程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布局。社区食堂选址须经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评估确认后,择优选取方可建设。社区食堂按相关规定建设完毕后,由民政、市场、消防等相关部门按照建设标准要求评估验收,对符合要求的报县民政局备案资助。为让社区食堂持续运行,在建设补贴发放上,岚县民政局将补贴分三年下达:第一年下达40%,第二年下达40%,第三年下达20%。

在运营管理上,采取民建民营公助方式。运营主体应坚持公益定位、市场化运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根据社区居民用餐特点、消费习惯、身体状况等,每天推出1—2种价格不高于7元的惠民套餐,售价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群体给予9折优惠、70周岁以上8折优惠、80岁以上7折优惠,低保家庭中困难残疾人、特困老年人、困境儿童可享受6折优惠。

为鼓励社区食堂良性发展,岚县民政局建立了完善的运营奖补政策。社区食堂每运营满一年,由县民政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社区食堂进行综合考核评估,按照评估等级三类、二类、一类分别给予3万元/年、6万元/年、9万元/年的运营补贴。

截至目前,岚县已建成5个社区食堂。今年,将在另外4个社区相继落地,后续将根据群众的意见和需求适当增加。

岚县社区食堂,不只是就餐之所,更是爱与关怀的汇聚地。它承载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美德,在烟火升腾间夯实民生根基,让每一位老人安享幸福“食”光。(谭轩文)

[责任编辑:李玮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