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是关键。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在实处,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有力有效。
铸牢担当责任的政治自觉。主体责任能否压实,根子在思想认识。因此,需以教育为先导,筑牢思想防线。要深化反腐形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清醒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复杂性,摒弃“坐等观望”的惰性思维;开展主体责任专题教育,厘清责任主体、责任边界,破除“与己无关”的模糊认知;通过作风建设大讨论,推动党员干部在思想交锋中强化政治担当。思想上的“破冰”方能催生行动上的“突围”,唯有将责任意识内化于心,才能外化于行。
构建权责明晰的制度体系。主体责任虚化空转,症结在于制度缺位、权责模糊。需以制度为纲,织密责任网络。要细化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分解为“施工图”,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主要负责人的具体职责,杜绝“责任大锅饭”;完善传导机制,通过分级约谈、述责述廉、定期抽查等手段,推动责任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强化动态管理,建立“明责—履责—考责—追责”闭环链条,以制度刚性倒逼责任落地。制度不是挂在墙上的“装饰品”,而是握在手中的“工具箱”,唯有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才能让责任运行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高悬执纪问责的利剑。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责任空转往往伴随监督不力和问责乏力。拧紧责任链条,必须高举问责利器。要完善追责细则,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细化失责情形,明确问责标准,杜绝“宽松软”;强化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任用直接挂钩,对履责不力的单位“一票否决”,让“躺平者”无处容身;坚持“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又溯领导责任,以问责精准性增强震慑力。问责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唯有坚持严的基调、硬的举措,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才能让主体责任从“纸面”落到“地面”。(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纪委监委 朱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