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随着乡村振兴的纵深推进,金融支持将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却面临诸多金融支持的难点、堵点。如何打通金融支持的堵点,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是乡村振兴进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时代定位与金融需求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指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依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运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要素,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农村集体经济形态。实践证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对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持续增加集体收入,促进农民共同致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相对于传统农村集体经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具有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多元、产业形态多样、组织形式独立、收益分配合理等方面的特征。
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对金融支持提出了更高需求。这些需求主要有:一是需要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以满足集体经济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需求;二是需要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来满足集体经济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三是需要完善的风险分担机制来应对市场波动和自然灾害等对集体经济带来的风险。这些金融需求既为金融机构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也对金融服务创新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金融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实梗阻
当前,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支持的现实梗阻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产权价值转化困难。尽管大部分地方的村集体完成了清产核资,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但经营性资产股份量化率还不高,许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仍处于有证无市状态。一些地方农村集体资产因产权界定不清、流转机制不畅,再加上农村集体产权市场体系建设还不完善,产权价值评估、交易、处置等相关配套服务相对滞后,致使可抵押资产认定率、价值变现率、流转率均比较低,导致抵押融资受阻。
(二)风险收益匹配失衡。主要是农业项目周期长、风险高与金融机构追求收益稳、风险低目标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有的风险防控机制尚不健全,农业项目面临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三重风险叠加。农业保险覆盖面不足,难以有效分散风险;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信用风险较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靠市场机制难以获得有效的金融供给,政策性农业担保也因增信覆盖面有限且准入门槛高的问题,难以发挥有效作用。
(三)服务供给保障滞后。农村金融机构数量相对较少,服务覆盖面不足。目前,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主要以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为主,其他大型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的网点较少,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选择面窄。许多农村金融从业人员缺乏对农村集体经济的了解,难以提供专业的金融咨询和服务。现有的农村金融产品较为单一,产品同质化严重,缺少中长期贷款、组合工具、数字赋能,难以满足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三、金融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疏堵措施
要打通金融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堵点,应该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市场运作和政策支持相结合,完善金融服务产品体系,以此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夯实产权基础,激活要素潜能。结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动确权登记颁证、价值评估、交易流转、处置变现等配套机制建设。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结合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拓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权担保抵押融资权,促进农村土地资产和金融资源的有机衔接,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融资增信,降低贷款风险,扩大融资规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业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增加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经营项目中长期贷款投放,参与林业碳汇项目储备和开发利用。建立健全以市为龙头、县为支撑、乡镇为基础的三级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全国统一农村产权信息数据库,打通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壁垒,通过数据共享提高抵押贷款审批效率。加强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指导,加大对具有独立法人地位、集体资产清晰、现金流稳定的集体经济组织的金融支持力度。
(二)丰富产品矩阵,精准匹配需求。金融机构要下沉服务,深入了解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不断丰富和创新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匹配的金融产品,满足其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需求。一是在拓展传统业务上做文章。在巩固传统的集体资产抵押融资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抵质押担保物范围,推动厂房和大型农机具抵押、蔬菜大棚抵押、圈舍和活体畜禽抵押、水域滩涂使用权抵押、应收账款质押、大额订单质押、涉农直补资金担保、土地流转收益保证、农业保单融资等信贷业务,同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融资租赁业务,解决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备购置更新资金不足问题,以此助力乡村传统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升级提质。二是在乡村产业融合上做文章。金融机构要依托各地农业农村特色资源,围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开发具有地域亮点的金融产品。要积极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田水利、农产品加工业、智慧农业产品技术研发推广、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及烘干等现代农业重点领域的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发掘地区特色资源,探索农业与旅游、养老、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模式,推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特色民宿和农村康养等产业发展。创新金融支持农文旅融合模式,开展农村集体文旅知识产权、景区收益权等抵质押融资,盘活农业文化遗产、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支持村BA、村超、村晚等特色农村文体活动。三是在产业跨界合作上做文章。要通过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强化利益联结等方式,依托核心企业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可得性。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产品加工、冷链集配、电商平台、大型超市等核心企业建立上下贯通、区域协作的利益联盟,通过产业联合、项目联建、信用联保、风险共担,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从各地的实践经验来看,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跨界合作模式主要有“农村集体+核心企业+金融机构”“农村集体+农户+核心企业+金融机构”“农村集体+合作社+核心企业+金融机构”等,融资产品主要有订单融资、仓单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四是在推广绿色金融上做文章。完善绿色信贷体系,丰富“三农”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开发符合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特点的绿色金融产品,促进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农村绿色消费。引导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发展风力发电、小水电、太阳能和光伏等风险较小、收入稳定的清洁能源项目上的信贷支持。
(三)完善风险机制,破解担保困局。建立健全政府、金融机构等多方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顾虑,确保农村集体融资需求。一是建立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地方政府应引导和调动多方力量,建立专项涉农贷款补偿基金,专门用于弥补金融机构在支持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中可能出现的损失。地方财政应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涉农贷款财政贴息制度,减少或免除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利息。同时,应逐步扩大风险补偿的覆盖范围,不仅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的传统产业项目贷款,还应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优势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等领域的贷款。二是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动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向市县延伸。加大对融资担保机构的财政资金注入,增强其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使其能够为更多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提供担保服务。优化担保业务流程,提高担保效率,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计灵活多样的担保产品和服务方案。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搞好评价结果运用,强化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正向激励。三是提升保险保障服务能力。引导保险机构下沉服务重心,到农村地区设立基层服务网点,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科学确定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结合财力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拓宽财政补贴险种,合理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保费水平。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探索开展“一村一品”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推广“银行+保险”模式,降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业项目的自然风险冲击。优化涉农保险承保理赔服务,努力做到“愿保尽保”“应赔尽赔”“快赔早赔”。
(四)强化政策协同,优化服务生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围绕金融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协同配合,积极作为,营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生态环境。一是部门协作打好政策组合拳。地方政府应牵头建立财政、金融监管、农业农村等多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共同制定金融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尤其要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出资设立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特点,制定针对性比较强的信贷政策,在补贴资金、担保条件、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利率优惠等方面作出差异化安排,提高融资可得性。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通过财政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方式,与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一起形成信贷投放合力,引导信贷资源 域。积极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为金融机构提供较低成本资金,增加其对农村集体经济的信贷投放信心和力度。二是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各类金融机构要聚焦主责主业,结合自身优势特点,以支持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为导向,构建层次分明、优势互补的机构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优化普惠金融服务点布局,推动金融与快递物流、电商销售、公共服务平台等合作共建,形成资金流、物流、商流、信息流“四流合一”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持续改善农村支付环境,推动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普及应用,引导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向乡村下沉。结合乡村治理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鼓励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开展整村授信、整村担保。建立金融机构服务农村集体经济考核评估制度,从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大方面对金融机构进行评估,定期通报评估结果,抓好成果运用。三是不断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金融承载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组织章程,落实民主决策,加强内部管理,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充分发挥各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的作用,适时掌握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管理和经营情况,指导监督他们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透明度、可信度和规范性,增强信贷获取能力。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队伍建设,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培养计划,完善激励机制,支持和引进各类人才服务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选聘乡村CEO加入管理团队,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以此来增强金融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