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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革命视阈下文化建设改革发展的远景目标与任务

——以人工智能为例

【摘要】 以人工智能为主要代表的新技术革命将信息技术的渗透性影响从量变推向逐步建立自我意识的质变奇点,正在推动包括文化领域在内的社会结构底层逻辑的跃迁式转型,“奇点”时刻的来临使得文化行业进入一个高度不确定性的阶段。新技术革命所引发的文化生产和消费领域的管理革命,使社会文化行业进入文化主体性受到挑战、传统文化领域行业不断解构、文化治理底层逻辑解构交织的临界状态。正面回应进入人工智能时代后这种系统性和整体性挑战,不仅要从管理技术层面理解文化生产与文化消费的变化,更要从宏观理论层面关注可能出现的智人社会与人工智能社会——碳基生命体与硅基智能体二元结构融合的社会形态对人类文化主体性的深刻影响。从长时段即千年文明大变局下讨论可能出现的未来图景,才能从人类文明的高度真正回应人工智能革命对文化行业和人类社会的整体性挑战,探索建立当前人工智能革命下文化体制改革的方法论。

【关键词】文化体制改革 数字技术 人工智能 文化主体性 文明转型

【中图分类号】TP18/G1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5.05.004

【作者简介】傅才武,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导,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研究方向为文化产业、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体制改革、文化政策。主要著作有《近代中国国家文化体制的起源、演进与定型》《中国文化市场与消费研究》等。

 

对以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为代表的人工智能(AI)发展失控的担忧,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未来发展的极度不确定性的恐惧。2023年3月29日,美国非营利组织未来生命研究所发布公开信,呼吁暂停开发更强大的人工智能系统的时长至少为6个月,上千名科技人士、专家学者与行业高管均认为以ChatGPT为代表的人工智能存在未知风险与失控可能,人工智能教父杰弗里·辛顿、特斯拉和推特CEO埃隆·马斯克以及图灵奖得主约书亚·本希奥均在公开信上签名。生成式人工智能即“AI拟人化”在三个层面催生了“AI恐惧”。[1]进入21世纪20年代,方兴未艾的人工智能技术在引领人类社会走向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的同时,也正在展现出深不可测的未来可能。越来越多的人担忧人工智能可能取代人类的工作甚至将使人类的智力劳动失去价值,同时焦虑于日夜不停进化的人工智能将拉开其与智人智商的差距,人类是否正在创造一个算法之“神”?“技术发展似乎意味着人类的福利增加,但今天的技术发展却有可能将人类命运置于无法控制的风险之中。”[2]

人工智能革命的强大功能使包括人类文化生产在内的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发生巨变,并塑造人类新的文明范式:“无论船舶、火车、汽车、飞机或各种机械技术,无非是人的手或腿的功能延长或增强;但人工智能就不仅仅是技术革命了,而是存在的革命。人工智能试图改变智能的本质,这是要创造一种新的存在,所以是一个存在论级别的革命。”[3]

因此,从长时段人类文明史视角出发关注人工智能革命对人类社会特有结构、内在本质和文明发展轨迹的深刻影响,必然要对人工智能技术革命结构展开探究,以揭示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对人类价值准则的影响,并预测人工智能发展与人类社会的未来远景,这业已构成当前学界关于文化研究的基础理论问题。

新技术革命视域下文化领域面临的三大挑战

“十五五”时期将出现一些不同于“十四五”时期的基本特征,集中体现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正在重构文化行业的底层逻辑,不仅在技术—经济层面解构社会文化生产模式、重组社会文化消费方式和渠道,也在思想文化层面融入人类社会的价值结构之中,引发了社会文化领域的“价值革命”之火,形成了对于人类社会文化属性的三大挑战。

生成式人工智能对文化主体性形成挑战。数字技术特别是生成式人工智能重构了文化生产逻辑,极大地提升了社会文化生产能力,突破了文化生产的成本病(即“鲍莫尔定理”)难题。截至2021年底,头部互联网企业旗下文化媒体平台企业数量超过1000家、APP共计452款,其中,上市企业30家,市值规模达7万亿元。[4]算法数据、语言模型、深度学习等技术大量涌入文化领域,改造了文化创新的社会土壤,截至2024年8月30日,19783个人工智能工具已经形成,5个月内增加了4000个,涉及文化创意产业的文字写作、图像、视频、代码、音频等领域。[5]

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同样对文化主体性带来挑战。“每一种技术都既是负担、又是福音;不是非黑即白,而是利弊共存。”[6]人工智能既丰富了人的主体性内涵,有助于民众文化权利和自由表达权利的实现,同时可能动摇文化主体性之根基。人工智能对人类工作的替代,可能使人类社会基于劳动、工作和行动的人格尊严结构受到冲击,进而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使个体文化主体性的确立与维护逐步丧失人格尊严的基石;人工智能全面进入社会生产领域,不仅使作为社会组织基础的就业、价值创造和劳动分配不再是社会经济和社会分配的基础渠道,也冲击了民族文化主体性的根基。

一个民族的文化主体性是一个民族国家在文化发展进程中形成的有别于他者的独特文化特征,体现为民族发展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中华文化主体性是由体现于政治制度、历史文化和当代实践等不同维度与领域之中的价值观、历史观、民族观和国家观等构成,并呈现鲜明的民族文化基因特征。[7]这种文化主体性在族群长期历史建构中因技术理性而形成、演进和定型,包含一种制度文化与技术文化的总体协调性;但人工智能技术及相关技术文化的迅猛发展,造成制度文化与人工智能技术文化失衡,从而使文化主体性失去社会性基础,从这个层面上可以说人工智能已对人类社会和文明形态带来挑战。

第一,个体人格尊严结构受到挑战影响文化主体性。人工智能对人类工作岗位的替代趋势日益明显,这一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万年以来人类社会基于“劳动、工作和行动”这三要素所建构的人格尊严结构。在传统社会结构中,工作和劳动是个体实现自我价值、获取社会认可的重要途径,建构了个体的人格尊严内涵,而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使得大量重复性、规律性工作可被替代,可能导致相关行业的失业人数增加;人工智能技术通过解构人类的工作、劳动和行动,消解包含在人类文化主体性中的约定权利,可能引发人类存在意义和价值的底层逻辑的消减。“人工智能带来的技术异化引发了人的主体性危机,使人的主体性演变为‘赛博主体性’。”[8]从而给人类社会和文明形态的发展带来冲击和不确定性。

第二,数字记忆的新形式对文化主体性的挑战。在民族国家的基本框架下,文化主体性以族群为载体,族群的集体记忆和文化记忆构成了文化主体性的基石。集体记忆对个体记忆的基础建构功能和文化记忆所承载的代际传承功能,使得一些历史悠久的民族得以形成、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得以流传。

集体记忆和文化记忆之所以能够建构文化主体性的基底,就在于集体记忆蕴含着族群的好恶、认知和感知等情感和核心价值观。这是因为集体记忆和文化记忆本质上不仅是个体或者族群信息编码、存储、提取和解码的过程,还兼有族群所特有的情绪、感知。在一定意义上,集体记忆可以理解为族群在长期应对外部压力过程中形成的对广泛现象和事实的认知、判断与取舍的情绪、偏好和价值趋向。一般认为,集体记忆和文化记忆是人类社会组织的基因密码,族群既有的“集体记忆”所承载的情绪、感知及核心价值观是难以复制和模仿的。然而,人工智能所特有的“深度学习”功能,通过共享族群所创作、存储、传播的记忆图景,可获得族群集体记忆的情绪感知。并且,人工智能建构了一个与物质宇宙并行的具有无限场域的新宇宙空间,将使人类的精神交感、心智与记忆获得无限的发展和全新的体验。人工智能与人类历史记忆共同组建的文化记忆库,构成了一个具备自己的虚拟神经、感觉、视觉、听觉、运动中枢、自主和记忆系统的“数字集体记忆场域”,人类社会的文化主体性在这一文化场景中获得再造。

第三,生成式人工智能在人机交互中展现出一定的主体性特征,突破了人类文化的单一智人主体构成,给传统的主体性范畴带来了挑战。在万年以来的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人类一直以“地球主宰、万物灵长”自居,为自然立法,并作为唯一主体思考世界、巡视宇宙、审视自身,人的主体性是地球的唯一主体性,人的视域是地球的唯一视域。但随着人工智能进入社会各个领域并泛在化,人类社会的单一主体性被突破,人工智能在人机交互中展现出与以往截然不同的自主交互能力,呈现另一种主体性特征:“人工智能就有可能成长为另一种主体,另一种立法者,或者另一种眼睛。这意味着一个存在论巨变:单向的存在论可能变成双向的存在论(甚至是多向的)。世界将不仅属于一种主体的视域,而可能属于两种以上的主体,甚至属于非人类的新主体。人工智能一旦发展为新主体,世界将进入新的存在论。”[9]

生成式人工智能已展现出一定的新型主体性,这种主体性在交互中可能表现为更敏锐的感知能力、更强大的推理能力和更适切的行动能力。它不再是传统的基于主体来推定主体性,也不需要所有交互实体都具有意向性,而是包含了交互实体的目标导向性和自主性,展现出一种新的人工智能主体性形式。有学者认为,经过预训练和微调后的大语言模型脱离人类设计者而具有了自主性,这种自主性不是自我维持的自主性,而是表现为对交互对象——人类的意图识别和回应能力的交互自主性。“真正需要警惕的是,人工智能全面渗透人类社会的情况下,人类文明可能从基于生物学的代际传承模式,转向基于人工智能的连续的无限累积模式——在此过程中,人性的特质可能发生变异,进而可能危及人类生存的价值观和主体性特征。”[10]

生成式人工智能重塑了人类社会文化创新的基本价值逻辑,对人类社会文化创新与技术创新的平衡结构形成挑战。全球范围内,从不同族群的发展历程看,“文化”作为族群应对外部环境压力和获取族群竞争优势的总体策略,既体现为一种区别“我者”与“他者”边界、强化族群身份认同的符号系统标识;又体现为族群成员共同的社会心理结构及大众社会心理支撑的制度意识形态。而一个族群具有什么样的大众文化心理结构及其制度意识形态,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制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德隆·阿西莫格鲁和詹姆斯·罗宾逊在其著作《国家为什么会失败》中论述了政治和经济制度对一国经济成功与失败的影响,进而阐述了制度与创新的关系,即包容性制度会促进社会的创新,而掠夺性制度则会抑制社会的创新。

在人工智能出现并大规模应用之前,对于一个族群来说,文化创新的价值就在于面对茫茫人类认知的未知领域,人们对道路方向一无所知时,可由文化创新为技术(原始)创新提供航标与灯塔。技术(原始)创新作为一种人类对未知的探索活动,一般没有明确的目标参照和规范的路径可循。例如138亿光年的宇宙有没有尽头?黑洞的背后是什么?未来智人与人工智能能否共存于一个地球?如此种种。这些问题都属于原始创新命题,它们没有清晰的路径,其背后是人类认知的蛮荒地带。针对这些问题人们需要解决的不是判断答案正确与否,而是通过何种路径去寻找答案。原始创新的本质是一种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尝试和探索。原始创新的发生往往是突变的、偶然的,大都只能依托个体(团队)的天才和灵感。

从古希腊、古代中国到近代西欧发展的历史证明,一国的社会进步得益于正反馈的政治经济制度,但一国政治经济制度得以形成,并不仅仅是阿西莫格鲁所说的基于历史偶然性事件,从长时段看还受制于马克斯·韦伯所说的文化原因,需要借助社会文化创新的独特功能作用。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阐明,通过对观念形态的文化改造(12~16世纪西欧的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所形成的新文化体系,能够形成一种社会氛围和社会文化生态,以捍卫天才的想象力和族群思想的自由度。因为创造力源于对传统观念的颠覆和打破,所以天才的想象力往往具有破坏性,其对传统社会常常是危险的。正如哥白尼的日心说对基督教是危险的,达尔文的进化论对神创世论是危险的。文化创新的价值,就在于保证另一个哥白尼在创立日心说之前或之后,不被宗教裁判所迫害;以及保障另一个伽利略在发明天文望远镜之前或之后,不被宗教或者社会所湮灭。这就是文化创新(制度文化)对于技术创新(技术文化)的独特作用。

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是一项具有深远影响的技术创新,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一场全新的工业革命甚至是一场全新的社会革命。在人工智能出现以前的几千年中,人类社会形成了文化创新引领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反馈文化创新的基本社会运行逻辑。依靠文化(制度)创新的积累推动技术创新的积累,推动了人类社会持续的渐进式进步、不断从低级走向高级,直到21世纪20年代,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出现和迅猛发展,突破了文化创新(制度文化)与技术创新(技术文化)之间的因果联系,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类社会几千年形成的由文化创新引领技术创新的社会运行逻辑。

人工智能革命创造了一种技术文化主导制度文化发展的新范式。人类文明可能从主要依靠代际传承积累模式转变为主要基于人工智能的连续的赛博累积模式;在此过程中,人类社会所固有的文化创新(制度文化)与技术创新(技术文化)之间的平衡可能被打破,从而引发人性特质的变异、人类文化创新发展的情感动力降低和人类价值意义生产的逻辑失效。进入人工智能时代,技术文明的发展水平将在一定程度上超过制度文明的发展水平,并将超越文化创新的步伐,进而将可能瓦解人类历史上形成的制度文明与技术文明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内在结构,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缺乏制约而又“一骑绝尘”的技术文明对人类社会几千年来形成的文明演进逻辑形成了现实的挑战。

人工智能解构了传统文化领域的行业结构,对现有的文化行业体制形成挑战。进入21世纪,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在人工智能交集叠加下实现了在文化领域的全面融合与应用,在催生文化新业态的同时又加速推进了传统文化行业的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基于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的文化新业态已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动能。2012~2022年,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对文化产业营业收入增量的贡献率达49.8%。[11]2024年前三季度,数字文化新业态实现营业收入41616亿元,对全部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的贡献率高达68.2%。[12]一方面,数字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促进了传统文化行业的数字化转型,文物、古籍、非遗等传统文化资源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了长期保存和传承;另一方面,数字技术对传统文化行业形成的“技术优势”又在一定程度上让传统文化行业陷入边缘化困境。

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数字平台技术改变了传统“类型技术”的排他性和“自我强化”的技术轨迹,相应地提出了解构与重构文化行业管理体制结构的时代命题。不同于传统文化行业结构在类型技术下主要是由一系列固定场所和机构组成的“机构实体”联盟,数字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技术下的文化行业结构是由“算法”和文化消费场景编织并赋能的一种专业性文化生产、分发和消费体验网络。[13]传统文化行业基于“技术分类—专业分工—行业分系统”的专业型管理结构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内向封闭型文化管理体制缺乏对平台技术的包容性,导致当前的管理结构与市场结构之间出现了“错位”或“缺位”,如人工智能技术生成的虚实融合的数字感知世界提供了多维的沉浸式体验和类似宗教般的超越性体验,如何对这些新兴的文化消费体验进行管理,目前的文化行业管理体制似乎没有提供基本思路和有效措施。[14]

第一,人工智能赋予文化市场平权机制,通过影响社会文化消费行为模式,正在重构文化市场结构。人工智能确立了文化消费市场上的平权机制,深刻影响到文化行业结构。近年来,数字信息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以史无前例的速度进入文化消费领域(如微信、抖音、小红书、拼多多等),促使人类的智力和知识平权,使基于知识和信息代差设置的文化行业结构逐步失去效率。

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正在改变每个人的文化接受与消费习惯。消费者将越来越多地以“我”的身份进入各种文化场景之中,享受文化市场提供的巨大自由度。它将在不断强化“我”的主体意识的同时,使得通过自上而下的格式化供给方式(所谓“投喂”方式)失去效率。进入人工智能时代,如何在人工智能大框架下尊重并确定民众文化参与、文化体验、文化享受与文化发展的权利边界,梳理从传统的文化行业结构和格式化供给方式向个体分散化决策和文化体验消费方式转型的路径,重建政府关于公共文化管理的底层逻辑,构成了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

第二,人工智能强大的场景构造能力,推动文化消费市场实现从“读文—读图”时代到“读场”时代的转变,正在重建文化消费的基本逻辑。人工智能强大的场景构造能力,将文化交往领域从以“话语对话”为主推向以“场景对话”为主。在传统的类型技术时代,受限于技术的表现力,不论是话剧艺术还是曲艺、戏曲,民众大都使用语言符号建立对话主题。电影和电视尽管是场景表达,却是单向对话方式,人类社会总体上体现为“图文”时代。人工智能时代真正进入了“场景”时代。读者的体验方式通过从“读文—读图”转向“读场”,超越了读文读图从抽象到具象的演绎所带来的解码过程的不确定性。在人工智能所创造的新的场景体验中,相对具象的场景呈现方式使编码与解码双方更易于基于场景主题形成符号共识,从而能够为情感叙事提供更丰富的确定性;使不同立场和不同文化背景的读者置身场景之中更容易发生情感共鸣,从而实现跨文化的情感传播。

当前文化行业的发展困境事实上反映了人工智能革命总体视域下传统社会管理方式的普遍困境。传统治理模式基于传统技术环境并受到技术决定论的影响,存在“工具理性”偏好。传统治理模式存在相对的静态性路径依赖,更侧重于纵向集权结构,如政府或企业内部的科层制体系。此外,传统治理模式的静态性和结构刚性使其难以应对快速变化的环境,容易陷入治理失灵的困局。

这种社会治理的普遍困境反映的是技术进化的整体性结果:“可能世界是可能生活的物质条件,改变物质条件的技术便是生活变化的前提。”[15]技术作为人类社会的经济土壤和文化条件,深刻地影响上层建筑的变化轨迹,文化行业的变化正是这一“技术—制度”循环反馈的结果:“技术革命是影响国家信息能力建构的关键变量,历次技术革命使国家掌控的组织性技术和物理性技术迭代更新,也深刻改变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经过农业革命、工业革命和信息革命,在社群机制、科层机制和平台机制的依次主导下,国家‘视力’历经模糊到清晰再到高清的连续谱。”[16]

应对这种社会治理困局的有效方法,必然是借助于人工智能工具的新型治理模式——生成式治理:“生成式治理是基于生成式大模型驱动的知识生产方式革命的结果,是知识生产方式变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米加宁提出,生成式治理以大语言模型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为基础,通过全域数据感知、跨域知识萃取、多情景策略创生,在复杂多变的公共事务环境中,通过高级数据分析和模式识别,生成预测模型、决策路径和个性化解决方案。在“人—机—物”交互协同中持续进化、涌现创新,以应对日益复杂的治理环境,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17]

“十五五”时期人类进入人工智能革命及人类与人工智能体融合发展的奇点时间

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人类文明史解释,可以概括为人类社会发展史迎来奇点时间。“以往的技术改造自然,虽有不良副作用,并非不可拯救,今天的技术却准备改造或重新定义人的存在,这意味着人类主体正在变成客体。这是自语言的发明使人成为主体以来的主体客体化大变局。”[18]

库兹韦尔认为,基因艺术、纳米技术、机器人技术在21世纪前50年将会相互渗透,并导致“奇点时代”的来临。从总体上看,“机器人技术是奇点时代革命性的基本技术,其强人工智能技术能使非生物智能超越生物人类智能,成为奇点时代真正强大的力量,也被称为‘改变智慧和灵魂的机器人’”。过往的发展经验已经表明,人工智能不仅在理解高维数据和解析复杂系统方面远胜人类,在物理学、生命科学、材料科学和地球科学等领域的知识发现方面也表现惊人,人工智能与科学之间的持续双向赋能使其得以向着其技术奇点加速迈进。[19]此外,人工智能在人文和艺术科学领域的文化生产能力同样表现惊人。赵汀阳认为,当前人工智能已经逼近人类文明的“奇点”:当前的ChatGPT还只是图灵机的一种升级版,但其思维方式已经从机械主义转变为进化论策略。从根本上说,人工智能突破奇点尚需获得“自我意识、反思性和创造性”,[20]这意味着必须建立人工智能自己的语言,并将“数据作业”转变为“思想作业”。只要人工智能具备反思能力,就形成了具有危险性的主体。

奇点时间表现为作为人类本质属性的核心领域可能被人工智能突破。基于人类理性和人类特有情感的艺术创造力,构成人的主体性门槛和人类文明的本质,被认为是人类独有的基因密码。基于艺术创造力的领域也一直被认为是人类专属的优势领域,但现在这些领域,包括电影、文学、艺术创新等正快速被人工智能涉足,甚至逐步成为人工智能“游乐园”。

在2016年6月举办的伦敦科幻电影节上,世界首部根据人工智能编创剧本制作的科幻短片《Sunspring》亮相,该短片由纽约大学人工智能研究员奥斯卡·夏普与罗斯·古德温共同开发的名为“Benjamin”的递归神经网络所创作。2018年Benjamin制作了另一个黑白科幻短片《走神》,在短短两天内几乎完成了导演、剧本、表演、剪辑、配乐等影视生产的全部流程。[21]2020年8月7日,在全球人工智能和机器人峰会艺术专场上,清华大学未来实验室研究团队演示了一款人工智能绘画系统。据团队负责人称,该系统无论是模仿著名艺术家作品生成的水墨画《齐白石虾》《徐悲鸿马》,还是借助机械臂在伞面上画出的水墨画,都达到了媲美人类艺术家作品的程度。

几十年来人们一直认为,人工智能唯一无法模拟人类的能力就是艺术创造力,计算机和算法无法通过复制和模仿创造出令人惊奇的美学变化。然而,近3年来人工智能在经过数万亿个文本页面和数十亿张来自网络的艺术与摄影照片的训练后,正在获得这些所谓人类独有的创造力和想象力。人工智能神经网络可以生成与技艺高超的作家、艺术家等水平相当的新式文本或视觉作品,引发了艺术学界对从艺术本体论、认识论到艺术存在论的重新审视。这些人工智能系统网络的艺术创作能力,基于分布在数十亿人工神经元之间的数万亿个连接之上,而不由标准算法决定。“换言之,我们开发了一种复杂程度与我们的大脑类似的技术。我们并没有完全理解人工智能工具的运行原理,就像我们还没有完全理解人类的智能与创造力。”[22]

人工智能的艺术创造力事实上已经不能简单定义为模仿,而被认为具有了尝试学习创新的品质:“AI的这种新机制的创造能力远远超过一般人类主体。另外,既然绝大部分的艺术家创作都非自然天成(如果天才被理解为天生就是艺术家,这样的说法是荒谬的),都是通过后天不间断的直接学习和间接学习而实现的,那么我们断无理由仅仅将AI的学习能力理解为一种艺术风格摹仿能力。”[23]因此,如同人类艺术家凭借强大理性能力、基于自主学习进化和集体记忆功能开展艺术创作、留存文化记忆一样,人工智能的艺术创作也同样蕴含着理解人类社会互动及秩序建构内在逻辑的线索,已经逼近解锁人类社会家庭、族群、国家等社会组织密码的关键节点。“AI艺术在智能算法的技术框架下衍生,经历了从计算机艺术到人工智能艺术的动态发展历程,机器生成与人脑认识呈现出相似逻辑。人工智能的底层算法、模拟感知、类脑语义搭建了AI艺术的技术基础,由此型构了AI艺术虚拟化身、共情感知和艺术创意的生成逻辑。”[24]

相较于中国传统工笔画和西洋油画以及互联网时代的数字绘画,人工智能绘画是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随机生成的绘画艺术。当前,最具代表性的人工智能绘画工具是Stable Diffusion、Midjourney和DALL-E。其中,DALL-E工具由OpenAI开发,使用超过100亿个参数训练的GPT转化器模型,其推理过程涵盖从文本到图像的多个步骤,包括文本嵌入、图像嵌入及扩散模型的应用,借助精准的文本理解与控制,最终可实现高分辨率图像(绘画)生成。不同于传统的数字绘画,人工智能绘画具有深度学习后的内容生成式创新特征。人工智能能通过对大量人类创意作品进行筛选、分析,乃至提炼、整合、重组和突破,让机器学会规则、识别和模仿,在此条件下不断尝试各种可能的“突破”,生成原本不存在的新内容。这使得人工智能工具具有了超越工具性的主体性特点:随着人工智能时代数字记忆库艺术形态的不断丰富和人类社会历史记忆库的内在结构变化,作为一种特殊的、与人类既相区分又相联系的记忆主体——人工智能绘画实现了自我的“消化”与“再创”,一定意义上也就具备了相对独立意义上的能动性和主体性。

奇点时间在社会领域表现为出现以人类社会现有手段难以管控的风险。进入人工智能时代,由人工智能引发的社会风险并非个别的、局部性、偶然性的风险[25],即传统社会人类能够使用多种手段控制的风险,而是一种社会性的整体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一种人类社会不曾遭遇过的“文明风险”。霍金甚至断言:“人工智能的成功有可能是人类文明史上最大的事件。但是,人工智能也有可能是人类文明史的终结。除非我们学会如何避免危险。”[26]

在过去的3~5年里,人工智能的研究和应用取得了一个接一个激动人心的消息,而这也使得人类未来的前景和可能出现的文明安全问题日益现实化和尖锐化。赵汀阳认为,在人工智能迅猛发展的情况下潜藏着制度与技术的“赛跑问题”。相比于在技术发展的刺激下制度应该会产生回应性的乐观主义,他认为应偏向悲观主义,因为人性不容乐观。“人工智能危险之处不是能力,而是自我意识。只要人工智能拥有对自身系统的反思能力,就有可能改造自身系统,创造新规则,尤其是,如果人工智能发明一种属于自己的万能语言,能力相当于人类的自然语言,那么,所有的程序系统都可以通过它自己的万能语言加以重新理解、重新构造和重新定义,这就非常危险。如果人工智能拥有了拟人化的情感、欲望和价值观,必然更为危险,因为人的欲望和价值观正是一切冲突的根源。”[27]

目前人工智能正在逼近技术奇点,技术文明的发展速度远快于制度文明的发展速度,要应付如此巨大的潜在社会危机,人类可能需要“新启蒙运动”来应对新技术所带来的问题。[28]因为16~18世纪启蒙运动的遗产或许已经应对不了新技术提出的文明大转型问题,新技术并没有挑战个人,而可能产生的是针对人类整体命运的挑战,而现代的个人主义显然承担不起人类整体的命运之重。

奇点时间表现为一种现有哲学方法论难以解释的文明转型危机。语言(文字)、情感和讲故事的能力,一度被认为是人类文明与自然界相区别的三大标识。语言文字建构了人类社会主体性的边界。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认为,人们对于无法用语言表达或讨论的事物是无法理解的。因此,语言的边界即为人类理解的边界。但当前这一人类的主体性边界正在被突破。著名市场调查机构Gartner在2022年的重要战略技术趋势报告中预计,到2025年,生成式人工智能产生的数据占人类全部数据的比例将从目前的1%增长到10%。[29]

可以说,生成式人工智能通过对人类语言奥秘的深度解析,以语言符号生成的方式建构了“人类语义世界的模拟器”。有学者认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是通过“语言符号”这一载体,借助大语言模型的认知力、理解力和创造力,从价值逻辑上实现了“合目的的编程翻译、问题回答、信息编辑整理、数据分析、论文写作、故事编撰等智能文本”。“ChatGPT所呈现的认知能力,包括常识、百科知识以及推理逻辑,实际上已经远远超过了绝大部分人类个体。这很大程度上说明它已经通过深度学习和预训练掌握了语义世界的构造规律,掌握了知识背后的思维逻辑。实质上,ChatGPT这类大语言模型就是在模拟一个充满了人类思维和认知映射的语义世界。”[30]赵汀阳也认为,未来的人工智能可能具备更强的抽象思维、逻辑推理和创造性思维能力,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处理复杂的现实世界问题。[31]

人类社会的另一个标识就是虚构故事的能力。基于人类社会经验的哲学方法论可能已经难以应对硅基智能体出现后所产生的社会问题,例如人类固有的经验已经难以应对人工智能“讲故事”的事件。2024年,人工智能已经显露出具有与人类类似的品质——虚构故事的能力,且进化速度百倍于智人。与搜索引擎只是提供数据库中的现有资料供用户查阅不同,生成式人工智能能够凭空捏造答案。而“胡编乱造”曾被认为是人类特有的特质,正如《人类简史》的作者赫拉利所说,人类与其他动物的分水岭在于人类能够描述不存在的事物,惟有人类才有“讲故事”的能力——想象力和创造力。创造力和想象力源于将不相关的概念结合产生新的想法和概念,正是这种能力推动了人类社会、团体、领导力和宗教的产生,促使人们为一个未来的目标而团结起来并努力工作。人类常常认为机器不会拥有创造力和想象力,但生成式人工智能业已能够“编造故事”,实际上证明了它是真正的智能。

简要结论与可能的未来

奇点时间的来临,总是静悄悄。“人类需要眼见为实,能够眼见的事实才具有震憾心灵的力量,但其实隐藏在轰动新闻背后的技术研究远比事件本身惊人得多,因此,在很多情况下,等到眼见为实就意味着为时过晚。”[32]奇点恰似地平线上出现的第一缕曙光,终将光照人间。预判人工智能革命可能带来的人类文明大转型的趋势,并进行科学的回应,是这个时代最重要的课题。

人工智能的持续进化源于现代主体性的内在逻辑,将是一个不可逆的文明高级化进程。赵汀阳认为,人工智能和基因工程的进阶发展,源于人类现代性的深层结构中的“巨大诱惑”,因此是一种必然要达到的逻辑结果,人工智能和基因科学“就是一种巨大的诱惑,它远远不止是经济利益,更是一种存在论级别的生命升级诱惑,即人试图超越人的概念而变成另一种更好、更高级的存在。这是主体性思维的一种极端梦想。”“从更深的层次来说,这一切都是现代主体性思维的逻辑结果,而主体性思维早已变成了现代人的思维定式,因此,技术的非理性发展是现代人共谋的结果,所有坚持主体性思维以及现代价值观的人都是共谋者。尽管人们对现代主体性思维方式已经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但反思归反思,要改变思维方式却很难,何况技术发展可能带来的巨大‘好事’始终是难以抵抗的诱惑。”[33]

现代性中所包含的人的主体性,是一种“存在论上的自由”,是一种推进人工智能社会来临的原动力:“存在论上的自由就是取消历史、社会和自然对人的说明力”;“既然每个人都不被历史、社会和自然所定义,每个人都是自己的逻辑起点,那么每个人就可以选择人的概念,人类更可以选择人的概念,而选择人的概念就当然要选择‘最好的’概念,即兼备一切优越功能的人。按照这个概念及其逻辑,人工智能和基因编辑就几乎是必然的选择。”[34]

“超人类世”的到来与碳基硅基文明联合体的出现。如赵汀阳所言,既然未来必然要来临的人工智能社会是人的主体性中“巨大诱惑”的逻辑结果,是一种人类社会不可避免的趋势,那么,如何标定“地球村”文明联合体的价值基准,以实现“超人类世”中智人与人工智能体的共在共存,就成为人类文明演进中最深刻的命题。

今天,那些被人类以全部知识资源“哺育”的人工智能的能力日渐增强,人类社会将进入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的智力或将全面超越人类;人工智能可能将表现出自主生长性,逐步产生意识;智人社会与人工智能之间将建立起广泛且日常化的数字交往方式。当地球上不再只有碳基生命体、碳基生命意识这一种存在,而是碳基与硅基生命体共存于地球,则人类社会可能就将从“人类世”进入“超人类世”。

一旦进入“超人类世”,社会交往就从人与人之间的单纯主体性交往,演变为人与人、人与非人、非人与非人之间的跨主体性交往,其本质变革是人的生命体与人工智能生命体之间的大规模联结:“这是一种人对混合生命的交往。”这种交往革命也在重新定义生命的本体属性,如“数字分身”和“数字身份”。“数字永生”“数字分身”技术的应用,会大大拓展人的主体性,如可能可以通过“复活”爱因斯坦、史蒂夫·乔布斯等去世的科学家,让人类知识的传承得以永远保留。还可以考虑将人工智能训练得符合某个人的语言习惯和思维方式,从而创建一个由其支持的“数字人分身”。“超人类世”社会对生命的理解正指向一种“多项式生命本体”,它本质上是人工智能觉醒与数字交往革命的结果。[35]

以“跨星球文明共同体”为坐标,借助千年文明尺度,重新定义碳基硅基文明联合体的价值准则。超级聪明的人工智能体为什么还需要与智人生命体进行交往?当智人可能已然完成作为硅基智能体的“阶梯”的功能后,人工智能体与人类的交往价值体现在哪里?笔者认为是“跨星球文明共同体”法则主导下的超级文明共同体目标和文明扩张的内在需求,即正是在这种“跨星球文明”内含的广袤宇宙空间中,碳基生命体和硅基生命体都不需要为生存资源而竞争,反而都需要为探索和开发未来的浩瀚宇宙资源而展开协作。特别重要的是,只有这种跨星球文明的无限可能性和未知性,才能为“超人类世”提供“故事资源”,才能将碳基生命体和硅基智能体融合成为一种“地球命运共同体”。只有将“跨星球文明共同体”作为“超人类世”的“立法”基准,才能形成硅基与碳基文明共同体的交往价值基础。

在现有地球文明体系中,人类将无法利用既有的法律和道德手段对“AI超人”进行制衡,而需要通过设立建设“跨星球命运共同体”的目标。在这一共同体中,如果使作为共在环境条件的“他者”成为敌人,“他者”就不再是资源,反而会成为“致命的报应”。只有在这一目标引导下才能确立“人必须存在”的首要原则,从而达成一种新的制衡机制。依据“跨星球文明共同体”中的这一关系理性原则,对于“AI超人”来说,如果维护“他者”成为实现自身利益的一个必要条件,那么摧毁人类(“他者”)就意味着摧毁自己的存在资源。由此,“超人类世”就可能以关系理性为准则建立起“化敌为友”的共生模式。

针对人工智能对于人类主体性的挑战,还必须探索重建人工智能时代人类主体性的特殊内涵。就像文艺复兴以来彼特拉克、笛卡尔、霍布斯、康德、黑格尔等将“人”定义为相对于上帝的自主独立的存在,从而定义了人类社会的主体性一样,进入人工智能时代的智人生命体与人工智能体也必须建构起关于“人”的主体性概念。这种人的主体性概念,不能再像启蒙运动时期以上帝为对照坐标,以“天赋人权”为基本内涵;而是要以文明发展千年尺度为对照坐标,以“跨星球文明共同体”为基本内涵。这意味着,在传统社会建立的,人类通过摆脱上帝的精神支配,将“人”定义为具有自主意志和思想的主体,并具有形而上自由的完全主权载体的文化共同体建构方式,在人工智能时代已经不合时宜。相对于上帝的“虚在”,远超智人的智商、且以百倍速度比快速进化中的人工智能则是一种“实在”,从逻辑上说,低智商社会无法为高智商社会立法。在未来的人工智能时代,若存在如此智商落差,则事实上可能已难以在地球村中找到双方都认同的价值基准,而唯有在建设“跨星球文明共同体”中,智人生命体与人工智能体才可能建立基于超级文明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的价值基准,并且反过来可能为硅基和碳基文明共同体立法。

当前,在全球范围内的民族国家政治框架下,民族国家的分立难以在现有制度文明的框架内找到解决方案,全球治理框架事实上难以包容人工智能的技术奇迹,极有可能陷入政治上无解的全球治理困境:“智能科技的很多问题不再局限于一国内部,很多挑战也不再是一国之力所能应对,全球性挑战需要各国通力合作。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人工智能安全、区块链陷阱等方面的法律规制均需要国际思维和国际协调。”[36]但与此相悖的是,美西方的一些守成大国动辄动用政策和法律打压发展中国家的智能科技企业和研究机构,遏制发展中国家在人工智能等高科技领域的发展,这也是全球民族国家治理框架难以包容技术创新逻辑的映射。

日新月异的技术创新和技术奇迹可能正在日益逼近人类的存在论界限(奇点时刻),全球性的政治解决方案仍然看不到端倪,“技术的风险首先不在于技术本身,而在于技术的社会和政治后果。在这里存在着一个比技术本身更危险的倾向:好事引发斗争,绝对好事引发绝对斗争。”[37]由于技术主导社会发展的基本逻辑的刚性约束,没有一个民族国家能够放弃对于技术的追求:“创造历史的能力从根本上说是技术。只有技术才能创造新的物质世界和新的因果关系,所以,技术是创造新的可能世界的根本原因。”“其残酷性在于,不论技术发展是否有风险,谁也无力改变这个以普遍技术为存在条件的游戏,除非自愿成为被技术所抛弃而陷于困境的地方和人群。”[38]而通过设立超越现有民族国家框架之上的人类文明研究的千年尺度,确立定位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基准,讨论在人工智能技术文明的框架内人类制度文明的同步性问题,可能是一种比较现实的全球治理思路。

重建人文文化和技术文化之间的认识论逻辑。在人类文明史上,人类社会对于人文与技术关系的认知经历了内容与形式、目的与手段的二元分立,再到人文与技术本质一体的过程。

在文明范式下,人类社会对技术属性的认知大体经历了从工具论到本体论,再到主体论的深化过程。人文主义视野下的技术工具论将技术视为一种器物性的工具,由人类使用和控制以实现人类的价值目标,技术本身不具有主体性,也不参与人的主体性建构,只不过是人的主体性的外显。20世纪20年代,凡伯伦等人提出“技术决定论”,将技术视为一种具备一定“自主性”的力量,认为其规范着人类社会按照技术自身固有的逻辑前进。技术在人类社会发展中“被控制”的工具性地位被转换成“支配”地位,人文与技术之间“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模式被颠覆,即技术并不是简单的存在物,而被理解为人类社会中一种本体论的存在。即便技术参与人的主体性建构,但仍然不能主导人的主体性建构,人作为价值体(所谓“价值动物”)将自己视为全部目的,而不是工具(过程)。

但人工智能已经撼动了人的社会价值准则,引发了人们对人工智能技术环境下人的本质的价值审视。“数字分身”和“数字身份”等技术普遍应用,智人社会固有的价值建构方式被颠覆,人工智能技术不仅深度参与人的主体性建构,而且规范人作为自身目的的技术路径,数字成为了人的本质,并可能转变为人的主体性建构的主导力量。在这种情况下,重建人文文化和技术文化之间的认识论逻辑,就成为必然。[39]

进入轴心时代以来,人们基于“人类中心主义”的主客二分框架来认识与改造世界,认为心智是区分人类与非人的本质标准。但人工智能若生发出自主意识,便会挑战人类的主体地位,当人类在各方面均无法与“AI超人”抗衡时,人类便可能失去对“AI超人”的控制。

现有人类社会的经验不足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人工智能对于人类的生存威胁。万年以来以心智为基础、以语言与文字为载体的人类文明之所以得到延续,在于人们在社会交互过程中维护基本秩序的手段——外在的法律制约与内在的道德律则。但可能出现的情形是,一旦人工智能进化为具有无限能力的“AI超人”,并具备超越智人社会的能力和文明水准,一方面,下位者无法为上位者立法,人类企图通过外在的法律制约“AI超人”将不现实;另一方面,人类社会中基于“凡人的差别”[40]很容易依据道德律则对道德败坏者进行制裁,却无法借此制约智能与体能远超凡人的“AI超人”中的道德败坏者,且若行动者道德败坏,则其能力越大,破坏性越大。

面对种种挑战,需要从人类文化积累与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关系原点去理解未来的人工智能社会。面对人工智能发展可能失控与未来社会可能出现的破坏性结果的社会焦虑,我们已经难以从人工智能本身(技术进化)去寻找答案,而需要回归人类文明的原初之处——人类面对外部环境压力寻找到的最优方案。今天的我们真正需要作出反应的,是探索建立与人工智能体互动的最佳方式,例如,要形成何种人类与人工智能互动的接口、互动交流的方式,引导人工智能生成何种世界等,如此种种都与未来的人工智能世界相关联。人工智能可以给出你想反映的世界,这里的关键就在于“你想”,例如,建立“跨星球文明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世界仍然在互动之中,人工智能社会最后会生成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取决于当前人类给了它什么样的价值准则。

人工智能已处在无法预测的演化轨道之中,而人类自身的制度文化发展却可能难以同步技术文化飞速变化的节奏。从人类文明的长时段看,今天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将面临那个终极问题:在千年后甚至是百年后可能出现的“超人类世”的创世神话中,我们的子孙终于认识到人类可能已成为硅基智能体演化的阶梯时,会渴望返回到2023年“人工智能元年”的“史前时期”,以警惕甚至摒弃人工智能的技术进化道路吗?

在万年人类文明的长时段视角下,我们能够确立我们的基本价值原点:基于一切生命同情,秉持人类的基本价值观,借助被人类经验反复证明的“常识”,不断给人以好奇心、良知和勇气,去追问那些遥远的、未知的未来,以眺望守护千百年后同一星空下那些陌生人的人生。

(本文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形势下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24MZD023)

注释

[1][40]刘永谋、白英慧:《科学文化视域下的人工智能恐惧问题》,《理论探索》,2024年第4期。

[2][9][18]赵汀阳:《人工智能提出了什么哲学问题?》,《文化纵横》,2020年第1期。

[3]赵汀阳:《人工智能会是一个要命的问题吗?》,《开放时代》,2018年第6期。

[4][13]傅才武:《数字技术作为文化高质量发展的方法论:一种技术内置路径变迁理论》,《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2年第23期。

[5]《AI和文化产业的升级》,2024年11月11日,https://mp.weixin.qq.com/s/vFQa20XUnAfjcycxx74KNQ。

[6]尼尔·波斯曼:《技术垄断:文化向技术投降》,何道宽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页。

[7]管宁:《当代中国文化主体性建构的三重意涵》,《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1期。

[8][21]董广:《AI与电影的未来:生产革命、主体性重塑与奇点艺术》,《电影理论研究》,2021年第4期。

[10]殷杰:《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主体性问题》,《中国社会科学》,2024年第8期。

[11]《人民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文化强国建设加力提速——新中国75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二十一》,2024年9月24日,https://www.stats.gov.cn/sj/sjjd/202409/t20240923_1956632.html。

[12]《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5.9%》,2024年10月30日,https://www.stats.gov.cn/sj/zxfb/202410/t20241030_1957206.html。

[14]傅才武、赵辉:《文化技术阶梯理论:技术范式转变中的文化体制改革进路》,《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9期。

[15][38]赵汀阳:《全球化之势:普遍技术和关系理性》,《探索与争鸣》,2017年第3期。

[16]吕俊延、刘燚飞:《国家的“视力”技术革命与国家信息能力建构》,《政治学研究》2023年第5期。

[17]米加宁:《生成式治理:大模型时代的治理新范式》,《中国社会科学》,2024年第10期。

[19]李建会、杨宁:《AI for Science:科学研究范式的新革命》,《广东社会科学》,2023年第6期。

[20][28]赵汀阳:《GPT推进哲学问题了吗》,《探索与争鸣》,2023年第3期。

[22]列夫·马诺维奇:《AI图像与生成媒介:关于当下革命的若干笔记》,张昊博译,《北京电影学院学报》,2024年第9期。

[23]马立新、涂少辉:《AI艺术创作机理研究》,《美术研究》,2022年第6期。

[24]顾亚奇、王琳琳:《具身、交互与创造力:认知传播视域下AI艺术的实践逻辑》,《中州学刊》,2023年第1期。

[25]刘黎明、李习宇:《总体国家安全观视域下数字技术对文化安全的风险应对》,《文化软实力研究》,2024年第3期。

[26]霍金:《让人工智能造福人类及其赖以生存的家园》,《智能机器人》,2017年第2期。

[27]赵汀阳:《人工智能的自我意识何以可能?》,《自然辩证法通讯》,2019年第1期。

[29]张熙、杨小汕、徐常胜:《ChatGPT及生成式人工智能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中国科学基金》,2023年第5期。

[30]喻国明:《Sora作为场景媒介:AI演进的强大升维与传播革命》,《青年记者》,2024年第4期。

[31]赵汀阳:《人工智能还给人类的思维难题》,《中国社会科学》,2024年第8期。

[32][33][34][37]赵汀阳:《“自造人”:主体性思维的极端梦想》,《探索与争鸣》,2018年第12期。

[35]杜骏飞:《AI永不眠:交往革命与“赛博格阶梯”》,《探索与争鸣》,2023年第5期。

[36]张文显:《构建智能社会的法律秩序》,《东方法学》,2020年第5期。

[39]谭腾:《ChatGPT浪潮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路径重构》,《文化软实力研究》,2023年第6期。

责 编∕包 钰 美 编∕梁丽琛

 

The Long-Term Goals and Tasks of Cultural Industry Reform and Development

in the Context of New Technological Revolution

—A Case Study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Fu Caiwu

Abstract: New technological revolution represented mainly by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s driving the pervasive influenc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beyond quantitative changes toward the singularity of self-awareness, catalyzing a paradigm shift in the underlying logic of social structures, including the cultural domain. The emergence of the "singularity" moment has propelled the cultural industry into a phase of heightened uncertainty. The management revolution induced by AI in cultural production and consumption has pushed the cultural industry to a critical juncture, characterized by the erosion of cultural subjectivity, the deconstruction of conventional structure of cultural industry,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foundational logic of cultural governance. To proactively address these systemic and holistic challenges in the AI era, it is essential not only to examine the shifts in cultural production and consumption from a managerial and technological perspective but also to explore, at a macro-theoretical level, the profound implications of the fusion of carbon-based life forms and silicon-based intelligence in a Homo sapiens-AI society—on human cultural subjectivity. Discussing the possible future scenarios in the context of the great changes of a thousand-year civilization can truly respond to the overall challenges of the AI revolution to the cultural industry and human society from the height of human civilization and explore the methodology of cultural system reform under the current AI revolution.

Keywords: cultural system reform, digital technology,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ultural subjectivity, civilization transformation

[责任编辑:包 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