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监督的前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发现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祸,确保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前移监督关口。将监督关口前移,就是要在问题还处于苗头阶段时及时发现并处理。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的观察了解,通过谈心谈话、走访调研等方式,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要建立健全问题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提前预判和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注重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拓宽监督渠道,让问题无处遁形。纪检监察机关还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大数据分析、网络舆情监测等,及时捕捉潜在问题线索,使监督工作更加主动、更加有效,真正实现防患于未然。
聚焦重点领域。监督工作要取得实效,必须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要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在项目审批、资金使用、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要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要关注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其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强化责任追究。监督工作取得成效,关键在于责任追究到位。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责任追究全覆盖,持续释放违者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对于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力争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同时,要加强对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促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推动监督工作落地见效,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纪委监委 胡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