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加强数字化建设已经成为新征程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要不断提高运用大数据、信息化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为正风反腐提供强大助力。
整合数据,打破“信息壁垒”。数据资源是开展大数据监督的“原材料”。纪检监察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传统监督执纪方式大多依靠人力巡查、经验研判,面对新型腐败手段和隐性贪腐行为,容易存在监督盲区和死角。如今,大数据宛如为监督安上“千里眼”,能有效弥补传统方式的不足,搭建起跨部门信息“高速路”,打破各行业之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在查办复杂案件时,纪检监察机关可迅速获取银行流水、通讯记录、出行轨迹等关键资料,各部门协同作战,证据链快速闭合,使调查取证从“长途奔袭”变为 “一键查询”,极大提升办案效率,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
精准“画像”,让监督靶向发力。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对象在范围和数量上显著增加,违纪违法行为也日益多样化,大数据监督成为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凭借先进的数据分析算法和模型,整合海量碎片化信息,对公职人员的行为模式、资金流向等进行精准“画像”和风险评估,让纪检监察机关能够更加准确地锁定重点监督对象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避免了盲目性和随意性,使监督更精准、更快捷。
提升日常监督,筑牢廉政 “防火墙”。监督执纪不能总在事后发力,大数据助力廉政风险防控从事后转向向事前、事中。纪检监察机关可以通过汇集相关部门和领域的监督数据,对公职人员廉政档案数字化管理,实时更新个人重大事项、信访举报、考核评价等数据,动态分析廉政风险,对潜在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同时,依托政务服务大数据,对行政审批环节异常拖延、频繁变更等“微异常” 实时预警,及时纠正偏差,将腐败苗头扼杀在萌芽,由“事后追查”向“事前预防”转变。(云南省云龙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徐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