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振(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家风关系社会风气,事关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对一个社会来说,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在基层治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基础作用,有利于促进基层组织内形成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自觉,为基层治理营造良好氛围、提供有效的治理方法和途径。
一、正确把握家庭家教家风与基层治理的关系
家是小的国,国是千万家。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起到维系社会秩序、培育文明风尚、激活治理效能的基础作用,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功能不可替代。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离不开家庭家教家风的支撑;良好家风的养成,需要基层善治提供浓厚氛围和土壤。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融入基层治理,既传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家国一体、家国同构”的治理智慧,又回应了现代社会协同共治的需求。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内生动力,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
家庭作为最小治理单元,筑牢基层治理的微观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治理的最小单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一方面,家庭通过代际传承,既包含以家长为核心的“决策中枢”,又形成以伦理规范为纽带的“协商机制”,使家庭能够自主完成日常事务管理、内部矛盾调处及突发风险应对。与此同时,家庭内部通过财产共有维系的“经济共同体”、教育代际投资形成的“文化传承链”、养老互助模式构建的“生命支持网”,形成了具有自我修复功能的治理闭环。另一方面,家庭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末梢传感器”,在政策传导与社会调控中扮演着中介转换的作用,基层治理目标通过家风建设的价值引导,将宏观治理目标转化为家庭成员可感知的生活实践,通过社区平台和家庭转化为可操作的治理方案,家庭单元将其细化为具体的实践措施和实现路径。这种“国家—社区—家庭—个体”的传导模式,既保证了政策执行的精确度,又实现国家治理与家庭治理的有机衔接与良性互动。
家教作为治理方式,激活基层治理的主体效能。有什么样的家教,就有什么样的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希望大家注重家教。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一方面,家教通过代际传递建构起治理伦理的价值取向。家庭家教将抽象的治理原则转化为具象的生活准则,这种转化过程既包含对法律规范的伦理认知,也包含对公共价值的道德遵循。好的家教在言传身教中将公民责任、契约精神等治理要素融入孝道伦理与人际关系,这种教育过程既承袭传统文化中的公共伦理,又融合现代公民素养要求,使私人领域的道德实践与公共治理的责任担当形成价值共识。另一方面,良好家教培育出具有治理能力的主体。好的家教通过家长的言传身教,培养家庭成员间情感沟通、利益平衡与规则制定的核心能力,进而转化为微型社会治理的“实验场”,推动人们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提高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
家风作为治理文化,凝聚基层治理的价值共识。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家风好,子女教育得好,社会风气好才有基础。”一方面,家风建构着基层社会的伦理秩序。尊老爱幼、睦邻友善等传统伦理通过重复性实践,内化为行为规范,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家庭责任、社会责任,汇聚清正廉洁的正能量,为基层治理提供道德滋养,推动基层治理固本培元。好的家风具有低成本、高渗透的治理优势,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形成具有约束力的“文化契约”,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另一方面,家风打造共有精神家园,发挥着文化黏合剂作用。好的家风起到言传身教、潜移默化的影响,提高人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是其他教育无法取代的,有助于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持续的文化动力。家庭内部培育的互助共享等家风传统,通过社区场域中的志愿服务、邻里守望等基层治理实践,在社区层面形成共振,为基层治理现代化培育精神动能,实现崇德向善的创造性转化。
二、深刻认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融入基层治理的重要意义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基层社会治理是个系统性工程,离不开千家万户的踊跃参与。家庭不仅是私人生活的“避风港”,更是公共价值的“孵化器”。在新时代构建基层治理体系进程中,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正以其独特的文化基因与伦理力量,成为撬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的重要支点。
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家庭承载着文化传承和维系社会秩序的基础功能,承担着社会最基本教化功能和道德约束,其组织形态直接影响社会规范的内化程度。首先,家庭不仅是私人生活的场域,更通过代际互动与社区联结成为公共治理的微观载体。伴随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基层治理效能的提升需求,亟需重构家庭在治理体系中的基础地位。通过家庭单元传递政策法规、培育规则意识,能够形成社会治理的微观传导机制,这种代际传递的稳定性与持续性为治理实践提供人文基础。其次,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家国一体、家国同构”理念,将家庭伦理秩序视为国家治理的前提和基石。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家庭—社区—国家”的治理层级耦合。最后,家教传承与家风塑造将孝悌、诚信、责任等传统美德创造性转化为现代公民素养,形成支撑国家治理的伦理资源。这种价值转化并非传统文化元素的简单移植,而是在现代化进程中重构家庭作为治理单位的功能定位,使私人生活领域的个体行为准则与公共治理目标形成价值同构,从而夯实国家治理体系的社会根基。
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是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有效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家教传承的“礼治”传统与家风浸润的柔性规训机制,实质上构建了一种植根于中华文明土壤的基层矛盾化解范式。通过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修身齐家”的治理智慧,突破现代社会治理过度依赖制度刚性的路径局限,从情感联结、道德共识与文化认同的维度构筑基层治理基础。“礼治”传统通过重构“情、理、法”的互动,为矛盾调解发挥伦理功效。这种以家庭伦理为纽带的治理方式,更容易被家庭内部成员所接受,从而实现矛盾化解。家风作为代际传递的文化传承,通过日常生活道德叙事和礼仪规范,彰显其“润物细无声”的教化功能。这不仅塑造家庭成员的行为准则,更在社区层面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共同价值取向。当邻里之间发生冲突和矛盾时,好的家教家风就会发挥作用,能够促使当事人超越短期利益考量,从“家族声誉”、“邻里和睦”等长期价值出发,进而平息纠纷。这种从“争”到“让”的转化,既降低了对抗性损耗,又在社会关系层面提升了治理效能。
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载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一方面,家庭结构本身就是价值传递的天然载体。家庭成员间基于血缘纽带的亲密关系,使价值理念的传递具有渗透性和持续性特征。父母在日常生活场景中的行为选择、价值判断,餐桌旁的交谈、节庆时的仪式、困境中的互助,这些看似琐碎的家庭互动,编织成细密的价值网络,使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抽象概念转化为可感知的生活经验。这种具身化的价值传递机制,突破了概念灌输的局限性,在代际传递中形成稳定的价值基因链。另一方面,家教家风的养成过程,本质上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过程。家教实践中孝亲敬老的自然情感,升华为核心价值观的友善要求;家庭成员的责任意识,转化为公民的社会担当,从而促进日常生活中的权利义务的养成能力。家风建设是好的社会风气培育过程,以孝亲、睦邻、诚信、友善等为核心内容的家训践行,形成崇德向善的氛围,积累社会信任资本;良好家教家风的养成,塑造公序良俗,形成社会价值的共同追求。当亿万家庭的价值实践形成共振,就能夯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基础。
三、不断创新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融入基层治理的实践路径
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既关联着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也关乎亿万家庭的幸福生活。做好新时代基层治理工作,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持续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强化顶层设计与政策支持、激活社区协同网络、创新家风培育载体等,将家庭主体能动性转化为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创新性,以改革创新精神,为探索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新思路新方法。
强化顶层设计与政策支持,健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作机制。将家庭治理纳入国家治理现代化框架,确立其基础性地位。通过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细则,构建涵盖生育支持、儿童养育、老人赡养等环节的家庭友好型政策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破除民政、教育、司法等系统的行政壁垒;将家风建设指标纳入基层治理考核体系,通过法定程序将家庭责任条款嵌入社区公约与村规民约,形成纵向贯通的政策传导链条。构建“党委统筹-政府主导-家庭本位-社会协同”的四维治理架构,推动教育部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标准,民政部门完善家庭服务目录,妇联组织统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同时,依托社区服务平台搭建家校社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心理咨询师、社工队伍与志愿者的专业资源,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家庭支持服务体系。通过社区议事会、家庭事务调解委员会等载体吸纳居民参与治理,运用本土文化资源化解现代家庭矛盾,建立动态监测与反馈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力度,最终实现制度设计与家庭现实需求的精准对接,推动家庭治理从他律向自律的有效转化。
激活社区协同网络,激发家庭参与内生动力。健全家庭家教家风工作专业指导服务体系,汇聚家庭教育专家、心理咨询师、社工等多方人才力量,升级打造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服务中心等实体阵地,重塑家庭在公共事务中的主体角色。一是建构家庭伦理与公共价值的互嵌机制。社区作为家庭与社会的交汇点,可通过组织类似“家风讲堂”的方式,邀请不同世代家庭成员围绕孝亲敬老、育儿经验、家训故事展开对话,使代际传承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社区公共空间流动,既强化家庭的文化自觉,又形成社区共享的价值认同,培育“家社同频”的治理文化生态。二是通过培育家长委员会、邻里互助社等社区内生组织,使家庭从治理客体转化为治理主体。社区可以通过举办家庭才艺展示、传统美食制作等“家庭文化节”活动,将微观的家庭单元编织成宏观的文化共同体,在集体活动中激发家庭对社区事务的情感投入。通过建立儿童课后托管组织、长者陪伴志愿队、技能交换工作坊等互助机制,使家庭在解决实际需求的过程中自然形成合作网络,在持续互动中培育社区的社会信任度。三是不断提升家庭参与社区治理的能力。通过社区学院、家庭工作坊等载体,系统提升家庭成员的公共议事能力、矛盾调解能力。通过建立“社区议事会”机制,围绕社区停车规划、公共设施维护等议题,引导家庭代表参与协商决策,培育公共事务管理能力。
创新家风培育载体,强化家风社会辐射效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广大家庭都要弘扬优良家风,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在数字化时代背景下,家风培育可通过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共文化空间,将家庭叙事转化为社区共享符号。例如,开发家风主题的数字化档案系统,以家庭故事的数据化采集与可视化,呈现重构社区记忆;创设家风文化体验工作坊,运用沉浸式技术,让居民在虚拟与现实交织中感知家风传承的深层价值。载体创新不仅拓宽了家风传播的广度,更通过技术赋能提升了文化传递的精准度,使抽象的价值理念转化为可感知、可参与的文化实践。在实体空间层面,社区公共场域的再设计,构成家风培育的载体。通过家风文化墙、家庭故事馆等空间符号的建设,将家庭价值理念融入千家万户。这种空间符号的建构,本质上是将家庭私域道德规范转化为社区公共空间的集体记忆,使居民在日常交往中完成对家风文化的潜意识内化。同时,建立家风培育与社会治理的联结通道,通过构建“家校社企”协同育人网络,将家风要素渗透到青少年社会实践、职业伦理培训、社区议事协商等治理环节,使孝亲、诚信、睦邻等家庭美德转化为基层自治的规范。形成以家风涵养公序良俗、以家庭文明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格局,实现传统文化资源在社会治理中的创新性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