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构建“有需必应、无事不扰”的政企互动新模式,有利于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加快构建“有需必应、无事不扰”政企互动新模式,需要强化制度建设、推进市场监管创新、优化涉企服务以及深化数字赋能、拓展数字应用。
【关键词】有需必应 无事不扰 政企互动 建构路径
【中图分类号】F279.27 【文献标识码】A
政企互动模式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微观体现,体现了政府行政管理与经营主体运行的具体互动方式,反映了政府治理理念、服务能力和制度效能的整体水平。探究“有需必应、无事不扰”政企互动新模式的核心要义、实践价值与构建路径,对于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从理念、制度、技术和治理四个层面理解“有需必应、无事不扰”政企互动新模式的核心要义
“无事不扰”并非“置之不理”或“有事不管”。落实“无事不扰”,更要做到“有需必应”。“有需必应、无事不扰”政企互动新模式的本质,是通过制度性安排重塑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在保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实现政府干预的精准化与有限性。
理念层面: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权力边界为准则。“有需必应、无事不扰”的政企互动新模式,基于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权力边界为准则的服务理念,突破管制型政企关系的单向思维,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逻辑进行重塑。在服务导向上,“有需必应”体现了政府角色由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完善政府职能,以企业发展为目标配置行政资源,将企业从行政管理的客体转变为服务的主体,以企业满意为标准评价政府绩效,形成需求导向的服务体系。这种服务既体现出对企业作为经营主体的尊重,又彰显了政府角色的根本转变。在边界意识上,“无事不扰”科学界定了行政权力边界,即“降低对企业具体事务的干预度,莫让‘细绳’‘隐形绳’困扰企业” ① 。这种界定既强调对政府职能边界的认知,明确政府不应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更是对服务边界的把握,政府服务需要以企业需求为基准,确立行政权力的合理限度。这种边界意识是对企业自主性的制度性保障,也是对政企关系的理性认知。更进一步说,服务导向与边界意识的辩证统一,构成“有需必应、无事不扰”政企互动新模式的理念内涵:服务导向中蕴含边界意识,通过合理界定服务范围确保政府职能不越位,边界意识中渗透服务导向,通过科学把握干预限度保障政府职能不缺位。服务导向与边界意识的有机统一,通过重构政府与企业的互动关系,确立企业在政企互动中的主体地位,明确政府干预的合理边界,形成政府职能与市场机制的动态平衡,体现新时代政企关系的基本理念。
制度层面:权责明晰、运行规范的互动规则。“有需必应、无事不扰”的政企互动新模式,是一种权责关系重构的制度体系,这种制度体系以权责明晰为基本特征,通过界定政府服务责任与干预边界的制度内涵,构建起服务导向与自主保障相统一的制度框架。从职能定位的制度属性看,“有需必应”强调政府职能是对企业需求的积极回应,这种回应通过制度安排限定在矫正市场失灵的领域。“无事不扰”是对企业自主发展空间的制度性保障,体现对政府干预的自我约束。“有需必应、无事不扰”因此呈现为一种服务有度、干预有界的制度结构。在权责关系的制度内涵上,“有需必应”作为政府对企业合法诉求的“回应义务”,构成政府服务责任的制度化表达。“无事不扰”作为企业拒绝非必要干预的“抗辩权利”,体现为保障企业自主发展的制度安排。这种双向互动的权责配置,是服务效能与发展自主的统一,并建立一套系统化的制度执行体系得到保障。“有需必应”表现为标准化的服务清单、规范化的响应程序和可追溯的责任机制,构成政府服务责任的具体内容。“无事不扰”体现为负面清单管理等制度安排,表现为政府干预边界的制度化约束。这种运行规则既包含服务供给的规范体系,又涵盖企业自主发展的制度空间,通过明确界定服务责任与干预边界,使政府服务职能与企业自主发展形成制度性统一,这种统一既包含权责边界的明确界定,又体现为互动机制的规范化制度表达。
技术层面:全过程互动的智能化和精准化。“有需必应、无事不扰”的政企互动新模式,通过数智赋能的“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非现场监管方式,突破传统的治理逻辑,提高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重塑政企互动全过程。这是因为传统政企互动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需求表达面临高昂交易成本,政府难以准确把握企业诉求。数智赋能使政府能够主动识别和预判企业需求,降低企业反复表达诉求的制度性成本,通过算法预测还可以获得前瞻性把握企业需求的能力。这既为“有需必应”提供了认知基础,又为“无事不扰”确立了合理边界。更进一步说,依靠经验判断提供标准化服务,政府可能难以满足企业的差异化需求。借助数智赋能,推动政务服务由人力服务型向人机交互型转变,由经验判断型向数据分析型转变,可以让政策与企业实现精准匹配②,在确保政府精准响应企业需求的同时,避免过度服务导致的行政干预。最关键的是,传统的多层级传递导致服务响应滞后,通过数据集成平台的算法模型构建分级响应机制,可以形成“个性问题单独办、共性问题集中办”的高效处理路径,并基于数智赋能的反馈循环,形成需求响应的全过程监督机制,构成政企互动的动态调节系统:一种以智能感知为基础、精准匹配为核心、及时响应为特征、及时反馈为保障的服务体系。这一服务体系既确保政府服务的精准性与及时性,又维护企业发展的自主空间,体现数字时代政企关系的内在规律。
治理层面:分类精准、协同联动、闭环监管的治理机制。“有需必应、无事不扰”的政企互动新模式,是一种“分类施策—协同联动—闭环管理”的治理机制,这种治理机制以分类精准为基础、协同高效为途径、闭环管理为保障。其中,分类精准强调以企业规模、行业属性及发展阶段为基准,构建分类响应机制,形成“简单问题当场办、复杂问题统筹办、重大难题提级办”的处理模式,坚持“最小必要”原则实施监管,秉持“精准有度”理念做好服务,以“无感服务”助推企业“敢想敢干”③。协同联动通过跨层级、跨部门的资源整合,构建快速响应的组织基础,重塑政企互动的组织边界,形成政企互动的系统性服务网络,建立统一高效的服务体系,其背后隐含了“监管成本—治理收益”的帕累托优化逻辑,体现服务效能与行政成本的平衡。闭环监管以需求感知、精准响应、评估优化的完整链条为基础,通过动态优化机制调整服务边界,构建政府服务与企业发展的动态均衡关系,综合运用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④,营造“有需必应、无事不扰”的良好环境。简言之,“有需必应,无事不扰”的政企互动新模式,体现为分类精准、协同高效的治理机制对政企关系的重构,这种重构通过分类施策确立精准服务基础,通过协同联动形成高效服务网络,通过闭环管理构建系统保障体系,最终形成政府服务效能与企业发展自主性的制度性平衡。
构建“有需必应、无事不扰”政企互动新模式的重要意义
“有需必应、无事不扰”的政企互动新模式,通过重构政企互动机制,基于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在确保政府服务精准高效的同时维护企业经营自主权,形成政府与企业良性互动关系,对于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营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又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市场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有利于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传统政商关系中,一旦行政权力过多地挤占市场空间,政府与企业之间就可能会出现过度干预、疏离脱节、权力“寻租”和腐败等现象,陷入“亲而不清”和“清而不亲”的悖论。“有需必应、无事不扰”的政企互动新模式,通过发挥政府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打造政企良性互动新格局,让政企沟通交流更顺畅。政府扮演好“引路人”“推车手”“服务员”角色,促使服务供给与企业需求精准匹配、有效衔接,与企业保持平等、合作、互惠的关系,既主动服务又不过度干预,可以确保政商关系在相互支持、互利共赢中实现良性发展,形成“亲而有度、亲而不依附”的政商生态。更重要的是,“有需必应、无事不扰”的政企互动新模式,以制度化平台为载体,依托制度安排实现信息共享,互动过程可记录、可追溯、可问责,便于消弭政府与企业间的信息失真现象,有效杜绝政商间“背对背”现象,确保政企互动的“清”,实现“清而不疏”,筑牢政界和商界的防线、底线、红线,有利于坚守“清”的原则底线,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有利于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有需必应、无事不扰”的政企互动新模式,实现了政府对企业赋权,市场创新要素得以高效流动与优化配置,有利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因为新质生产力强调以新促质、以质促效,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有需必应、无事不扰”的政企互动新模式通过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政府为支撑的创新生态体系,能够有效打破传统政企间的壁垒,促进政府职能从直接干预向精准服务转变,发挥政府政策引导和资源整合作用,通过精准政策供给、资源优化配置和创新要素集聚,补齐市场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攻关等领域的短板,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助力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夯实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根基。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其内生动力在政企高效互动中被有效激发,也有助于塑造发展新动能,形成良性竞争、优胜劣汰的创新环境,推动经济稳定增长,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质量效益的双重跃升。更重要的是,借助于“有需必应、无事不扰”的政企互动新模式,政府在要素市场中扮演“协调者”与“服务者”角色,实时感知市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需求,打通资源错配和市场碎片化堵点,有效推动资本、技术、数据等关键要素的高效流动与优化组合,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可以有效统筹创新资源,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立足政府扶持、企业创新等比较优势,加快产业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抢占科技竞争和未来发展的制高点。
有利于全面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强调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创新驱动,实现经济的高水平循环、市场活力的充分释放和要素的有效配置⑤。“有需必应、无事不扰”的政企互动新模式,有利于全面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一方面,政企互动是连接政府和市场的关键纽带,“有需必应、无事不扰”的政企互动新模式,使政企关系中的协作机制、服务流程和信息沟通方式得以调整与优化,政府以企业需求为基本出发点,政企互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了稳定、公正、透明的制度环境,有利于激发企业投资活力,拓展企业发展空间,形成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为经济稳定增长奠定基础,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质量也将持续提升。另一方面,经营主体(主要是企业)构成经济发展的基本单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有需必应、无事不扰”的政企互动新模式能充分调动企业的内生动力,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干预,给予企业充分的经营自主权,从而在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内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市场治理体系。
有利于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问题上,要讲辩证法、两点论,‘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经济秩序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其核心在于实现市场活力与政府监管的平衡。“有需必应、无事不扰”的政企互动新模式,为实现既“放得活”和“管得住”的经济秩序提供了新路径。“无事不扰”本质上是一种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的“空气”式政府服务,在“无事不扰”的同时又“无处不在”,政府由“管理者”转型为“赋能者”,以柔性、适度的治理手段激发市场潜能,给予经营主体充分的“包容期”和“观察期”,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保护中小微企业发展与创新活力,避免过度执法或不当干预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不必要的影响,真正做到有度有界、恰到好处,减少对市场活力的束缚。与此同时,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当市场存在失灵、“寻租”、分配不公、制度型约束不足等问题时,政府需要充分发挥“有需必应”职责,迅速启动高效信息反馈机制及时介入矫正市场偏差,并采取严厉措施坚决依法打击违规行为,牢牢守住底线,确保“管得住”有力度有温度,保障市场在高效运转的同时保持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市场环境。
加快构建“有需必应、无事不扰”的政企互动新模式,需要强化制度建设、推进市场监管创新、优化涉企服务及深化数字赋能、拓展数字应用
构建“有需必应、无事不扰”的政企互动新模式,是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优化路径。“有需必应、无事不扰”既要求政府高效回应企业需求,又要厘清行政干预的权限与边界,为企业自主经营营造健康的环境。
强化制度建设,优化政企互动的政策供给。制度对政企关系起着直接的约束和引导作用。构建“有需必应、无事不扰”的政企互动新模式,首先需要筑牢制度基础,优化政策供给。一是构建厘清政企权责边界的制度体系,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时制定修改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界定政府干预的范围与边界,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明确政企互动的边界与行为准则,强化企业经营主体的法律地位,确保企业在市场活动中的自主决策权,支持企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二是分类细化行业政策体系,提高政府回应和干预的精准度。针对不同规模的企业,根据企业经营性质、行业类型建立科学的行业分类标准,根据不同行业的经营特点和发展需求等,基于行业发展阶段、区域特点、资源禀赋等,制定差异化的支持政策,提升企业需求回应的可持续性和适应性。三是推进政策供给与企业需求对接,充分释放政策红利。需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健全涉企政策决策机制,设立重大涉企决策协商参与程序,完善涉企政策合法审查和公平审查机制,拓展惠企政策宣传、推广、解读、咨询等渠道,将政策精准推送给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涉企政策执行反馈机制,定期评估政策效益,不断细化政策措施,完善配套举措,避免政策“空转”,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推进市场监管创新,营造政企互动的良好环境。市场监管的尺度影响着政企互动模式的塑造,优化市场监管体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预,是营造“有需必应、无事不扰”的政企互动良好环境的重要举措。一方面,创新监管模式和监管工具,实现科学高效监管。根据企业规模和经营特点,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企业信用负面清单,通过设置透明规则和标准,帮助企业降低交易中的不确定性和搜寻成本⑥。适应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业态的发展,坚持包容审慎原则,推动柔性化监管工具的运用,根据企业生产安全风险评估、企业经营合规记录等,创新采用回应性监管、基于风险的监管、助推式监管等方式,调整监管策略和监管深度,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推动向智慧监管转型,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和效率。另一方面,建立多方协同监管体系,形成监管合力。需要创新市场监管理念,树立政府、企业、行业和社会协同监管思维,建立政府监管清单和企业自我监管清单,明确行政性监管的权限边界和企业自我管理的职责范围,避免监管越位、错位和随意干预。在鼓励行业协会和企业联盟制定行业公约和行业标准、建设行业规范、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企业依法自律的同时,通过协同治理构建覆盖全社会的监督体系和网络,发挥第三方力量的监督功能和作用。
优化涉企服务,降低政企互动的行政成本。在政企互动中,企业需付出学习成本和心理成本等,并在申报、交易和经营等过程中因行政程序繁琐、管理规则差异等产生行政负担⑦。降低企业行政成本是构建“有需必应、无事不扰”政企互动新模式的关键环节。首先,建立政企服务协商机制。可以搭建企业家座谈会、行业政策讨论会等政企双向沟通平台,降低企业的学习成本。通过开展企业需求调研,及时调整和优化服务内容,提升涉企服务的匹配性。也可以针对重点企业建立政企互动联系员制度,实现企业需求和政务服务的有效对接,但需要避免因痕迹主义、绩效竞争等错误观念产生的服务悖论,加重企业负担。其次,提升涉企服务质量。需要通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企业办事流程标准、材料提交与审核标准,通过治理结构变革,降低政企互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⑧。全面推行“接诉即办”“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等服务模式,适当引入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法律、财务、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并制定重点企业分类服务、专员服务制度,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最后,完善涉企服务监督评估机制。建立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服务监督评估机制,强化政府内部绩效考核和问责力度,鼓励企业和社会等外部力量参与服务评价,明确涉企服务的评价指标,设置企业满意度调查机制,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和闭环处理机制,注重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
深化数字赋能、拓展数字应用,推动政企互动的高效对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府治理场域的广泛应用,数字赋能创造了政企互动的新途径。构建“有需必应、无事不扰”的政企互动新模式,需要持续深化数字赋能、拓展数字应用,实现企业需求的快速感知与政府服务的精准反应。第一,推动政企信息共享与供需匹配。利用信息技术搭建信息统一界面,通过关联信息和集成信息推动政企数据的交互与共享,既有助于政府实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为企业提供智能化的咨询解答、业务反馈等服务,实现跨时空需求动态回应,也可以对企业诉求进行自动分类,上传并匹配到相关责任部门,促进政企供需对接的精准化。第二,建立一体化集成式企业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政府各部门打破信息孤岛,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数据共享,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构建政企互动的一体化渠道,实现企业申报、政策查询、融资对接、诉求反馈等高频服务事项的整合,通过在线申报、智能客服、远程审批等方式,实现服务职能整合,减少人工程序成本和时间,提升企业需求回应效率。第三,构建企业数字画像实现政企精准互动。建立完善的数据采集体系,整合企业生产经营、服务记录、信用水平等基础信息,在掌握企业发展全貌、快速捕捉和识别企业需求、提升行政响应效率的同时,通过不断更新数据的动态管理,对企业画像进行数字建模、模拟仿真,预测企业的发展趋势,监测和预警企业的合规风险,为政府干预决策提供客观科学的依据,实现科学有度的监管。
(作者为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博导,集美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注释】
①许泽楠:《为经营主体营造宽松市场环境(市场漫步)》》,《人民日报》,2024年5月29日。
②《抓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声音)》,《人民日报》,2024年7月5日。
③陈雪怡:《将“无事不扰”落到实处》,《海南日报》,2024年7月18日。
④林丽鹂:《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权威发布)》,《人民日报》,2024年2月1日。
⑤何立峰:《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宏观经济管理》,2018年第7期,第4-6页。
⑥刘鹏、李杰钊:《新时代的中国信用监管:理论维度、模式分析和实践应用》,《新视野》,2024第5期,第89-98页。
⑦姜楠、曹现强:《营商环境何以优化——企业行政负担的视角》,《公共行政评论》,2024第3期,第159-174页。
⑧李文钊、翟文康、刘文璋:《“放管服”改革何以优化营商环境——基于治理结构视角》,《管理世界》,2023年第9期,第104-124页。
责编/谢帅 美编/王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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