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以“党建+农村环境净化整治”为抓手,持续推动基层党建与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深度融合,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加强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发动群众齐动手、共参与,进一步健全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推动垃圾分类,实现垃圾清理全覆盖,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强化组织领导、突出科学规划,下好人居环境整治“一盘棋”。按照“县级统筹、部门联动、村级实施”的工作推进机制,压紧压实县、乡、村三级责任。一是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组长的辽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带头研究部署、推动实施,先后召开13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环境整治工作,并多次带队深入镇村进行检查指导。各乡镇党委“量体裁衣”制定具体方案,各村级党组织结合村情实际划定责任片区,健全包保、检查、督促、整治工作机制,系统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二是明确包保、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县领导、县直部门包镇、镇领导包村”责任制,27名县级领导、84个县直部门深入包保乡镇开展网格化包保,协调解决基层急难问题100余件。全县214个村(社区)设立了“镇包保责任人+村包保责任人+党建责任人”三级包保支队,以“定人员、定岗位、定职责、定区域”的包干模式提升环境整治成效。三是部门联动、合力攻坚。县直各部门深耕主责主业,结合自身工作范围精准发力,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净化整治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在行业内广泛动员、宣传发动,形成了政商联动、政企合作共同参与人居环境净化整治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共投入资金438.7万元,参与人员5万余人次,累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38万吨。
加强宣传引导、注重示范引领,树好人居环境整治“风向标”。坚持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浓厚氛围。一是广泛宣传发动。通过设置宣传标语、发放倡议书、利用“大喇叭”宣讲等方式,引导鼓励广大村民参与环境整治活动。各村党组织加强党员学习,将农村环境净化整治纳入村务公开目录及村规民约,每村设置专职宣传监督员,及时上报环境整治相关问题,增强村民保护农村环境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突出示范带动。积极探索“党建+”模式,发挥好村“两委”班子、党员、村民代表等示范带头作用,全县1091个基层党组织主动认领公共环境整治责任区,带头对房前屋后、背街小巷、田间地头等重点地区卫生死角定期开展清扫工作,形成了“党建牵动、支部推动、党员带动、党群联动”的共建共治共享局面。三是强化典型驱动。各乡镇分别打造示范村、示范街、示范户,各村以党员星级评定为抓手,对表现突出的党员授旗亮星挂牌,确定党员示范户1004个,以点带面发挥引领作用。同时评选2个后进村,实施“一村一策”指导帮扶,拉动“后进”变“先进”。实现创建国家卫生乡镇1个,市级试点乡镇3个、试点村22个,评选省、市、县“最美庭院”示范户71户。
健全考核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夯实人居环境整治“硬基础”。通过完善考核体系与强化监督,充分调动各乡镇、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督导检查促进问题整改。组建人居环境净化整治工作专班,通过明察暗访和拉练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做出有针对性的部署。组建联合督导检查组,常态化对15个乡镇垃圾点位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截至目前,共组织督导检查26次,发现垃圾点位501处。二是以考促改狠抓整治成效。采取日常督查、月调度、季评估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听取各部门、各乡镇关于党建引领人居环境整治的汇报,对村级党组织发挥引领作用进行排名,年末结合“红星行动”和村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对各村环境整治质量效果进行年终评估。组织部门全程参与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夯实保障激活内生动力。通过“党委扶持、支部带领、群众参与”的方式,探索“党建+集体经济”发展道路,成立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82个、建立联合党委16个,带动村民增收500余万元,不断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水平。同时实行奖补机制,对通过市县验收的试点镇、试点村按季度进行奖补,通过县级考核的乡镇每季度末根据各乡镇考核档次拨付奖补资金。(中共辽阳县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