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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力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院长、教授 魏 楚

民营企业是推动我国科技发展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取得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作出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国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2023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2025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在这一背景下,民营企业被寄予厚望。

当前,民营企业需要进一步加强自主创新,转变发展方式,以科技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民营企业是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与突破先锋

第一,民营企业是研发投入与技术突破的重要主体。一方面,民营企业在研发投入的规模和强度上持续领跑,已成为中国科技创新的“主力军”。2024年6月,《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显示,2012年到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从2.8万家增长至35.9万家,占比也从62.4%提升至90.9%。这表明,民营企业正加速从传统劳动密集型行业转向技术驱动型行业,创新动能不断增强。2024年9月,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24研发投入前1000家民营企业创新状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23年,研发投入前1000家民营企业研发费用总额达1.39万亿元,占全国研发经费支出的41.88%,平均研发强度3.58%,研发人员总数达到192.65万人。这些数据印证了民营企业在我国创新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民营企业深度融入国家创新体系,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强劲支撑。民营企业积极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不断实现自身技术突破,积极开发新技术、推出新产品,构建新的增长引擎,争当解决“卡脖子”问题的生力军,实现“从0到1”的关键突破。《报告》显示,入围企业在国家创新平台体系建设中表现积极,在855家填报了创新载体建设情况的企业中,共有388家企业参与了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95家企业参与了国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78家企业参与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45家企业参与了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第二,民营企业是科技成果市场转化的重要载体。一方面,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具有贴近市场、直面需求的优势。对于新一轮颠覆性技术,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再到工程研究的传统科学范式链条不断缩短,民营企业的优势逐渐显现。民营企业天然贴近市场需求,能够快速捕捉消费趋势,因此更加擅长将科技成果从“试品”到“产品”、从“工程化”到“商业化”、从“实验室”到“大市场”的转化。例如,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捕捉摄影爱好者、短视频创作者的“便携易用”需求,通过自主研发的飞控系统、云台稳定系统等核心技术,将原本局限于军事和专业领域的无人机技术转化为消费级产品,实现从技术到商品的快速迭代。另一方面,民营企业机制灵活,能够迅速应对市场变化,广泛融入国民经济各区域和新领域。民营企业积极投身于科技创新领域,根据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统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我国民营企业数量分别同比增长17.07%、18.70%和18.87%。另外,民营企业在民用航空、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等领域同样展现出强劲创新能力和发展韧性。

第三,民营企业是助力产业深度转型升级的关键力量。一方面,民营企业推动产业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增强产业竞争力。在高端化领域,民营企业通过加大研发投入、突破核心技术瓶颈,推动产品升级和附加值提升。例如,2020年,三一重工自主研发履带式起重机创下当时“全球最大吨位”纪录,实现了对进口履带起重机产品的全系列替代;2024年5月,宝钢股份与华为公司成立“钢铁+AI”联合创新中心,以助力AI赋能钢铁行业,并准备在高炉、转炉、表检、新钢种研发、排程五个领域开展大模型的研究,促进钢铁行业高端化发展。在数字化领域,民营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重构生产模式,实现全链条效率跃升。例如,2025年2月,阿里巴巴集团宣布未来三年将投入超过3800亿元人民币,用于建设云和AI硬件基础设施。在绿色化领域,民营企业以技术创新驱动能源结构转型,降低全产业链碳排放。例如,2024年5月,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宣布自主研发的背接触晶硅异质结太阳电池(HBC)光电转换效率达到27.30%,再次刷新了单结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的世界纪录,将进一步助力能源变革。另一方面,民营经济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未来产业抢先布局。随着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抓住新兴市场机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在新领域新赛道新市场跑出加速度,包括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崭露头角。以低空经济为例,从2021年2月《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首次将“低空经济”概念写入国家规划,到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正式将低空经济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再到2024年3月在全国两会上,“积极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低空经济持续升温,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9月25日,我国与“低空经济”相关联企业超6.9万家。

第四,民营企业是参与全球科技竞争的重要主体。一方面,民营企业重塑全球产业格局,强化国际竞争力。民营企业通过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出海”并购等,推动了中国企业的国际化进程,提升了中国经济的国际影响力。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和产业升级的双重压力下,民营企业展现出强大的自适应能力。2025年2月,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民营企业进出口24.33万亿元,同比增长8.8%,占我国外贸总值的比重提升至55.5%,有进出口实绩的民营企业数量首次超过60万家。在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领域,民营企业占据很高的全球市场份额。另一方面,民营企业正成为突破国际技术封锁的重要力量。2025年2月,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4年民营企业首次成为我国高技术产品的最大进出口主体,民营企业进出口高技术产品增长12.6%,占我国同类产品进出口总值的比重提升至48.5%。民营企业主动通过市场化竞争建立技术壁垒,正成为突破技术封锁的主力军。

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面临的五大挑战

一是融资约束叠加人才短缺,创新投入动能不足。一方面,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过程中依然面临较强的融资约束。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具有小规模、轻资产、高科技等特征,银行体系对民营企业风险偏好较低,叠加民营企业往往因缺乏实物资产作为抵押物或没有政府信用背书,导致大量科技型中小企业难以通过传统信贷渠道获取资金,被迫转向民间借贷或依赖国企“转贷”。地方产业引导基金和市场化创投机构也容易偏好有中短期回报和前景明朗的企业,而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需求量较大、回报周期较长,这可能会导致创新型企业在初创期投入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人才供给不足。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核心驱动力,而一些民营企业却面临着“人才难招”与“人才难留”的双重困境。随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蓬勃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等所需的高水平人才愈发短缺,高端人才向体制内单位集中趋势明显。部分民营企业在解决人才薪资、落户、住房、子女教育等保障性问题上存在一定难度,在职称评审、课题申请等方面也与国有企业存在一定差距。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困境,已成为掣肘民营企业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突出短板。

二是基础研究投入不足,技术转化机制不畅。一方面,基础研究投入薄弱制约源头创新能力。部分民营企业尤其是传统行业中的民营企业,存在过于依赖中低端产品的问题,对技术研发的投入有限。民营企业在创新能力方面存在结构性缺陷,特别是在基础研究领域。《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研发投入前1000家民营企业中,有787家研发投入集中分布在10亿元以内,而全球研发投入1000强企业主要在10亿元至50亿元的区间聚集,共690家在此区间。另一方面,民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多重梗阻。当前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尚未完全打通,高校、科研院所的研发导向与市场需求存在错配。2025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4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2024年,医药制造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的发明专利产业化率相对较低,分别为46.8%、34.2%和32.5%。有的地方建设的产学研合作平台存在“重挂牌轻运营”现象,缺乏专业的技术经理人队伍,导致企业难以精准匹配创新资源。受限于自身研发能力,民营企业“从1到N”的应用转化还有提升空间。

三是存在同质化竞争与重复布局现象,企业“内卷”抑制创新。一方面,民营企业普遍面临同质化竞争加剧带来的利润下滑问题。有的企业的产品在性能、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方面与竞争对手高度相似,难以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因此只能通过“价格战”来争夺市场份额。这种短期价格竞争不仅损害了企业的盈利能力,还抑制了企业在研发和创新方面的投入,进而导致整个行业在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方面渐显乏力。以家电行业为例,近年来,有的民营企业为争夺市场份额而频繁开展价格竞争,导致部分家电产品的利润率大幅下降,利润空间受到严重挤压,企业的盈利能力显著下降。另一方面,个别地方政府存在同类产业重复布局现象。有的地方政府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发展时,缺乏对实际条件的充分评估,可能会表现出盲目跟风的现象。近年来,各地纷纷推出了针对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热门领域的产业规划,但一些地方在发展这些战略性新兴产业时,未能考虑自身的基础条件,导致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忽视了本地已有的优势产业。这种重复布局不仅浪费了资源,还加剧了行业内的同质化竞争,进一步抑制了创新活力。

四是市场环境与法治环境有待优化,制约了营商环境的改善。一方面,在市场环境方面,民营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较高。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民营企业有时会面临繁琐的行政审批程序、市场准入的隐形门槛以及难以准确获得的政策信息,导致民营企业将大量精力消耗在非生产性、非研发性领域。例如,在政府采购的招投标环节,存在设置隐性门槛或设定偏向国企的资质资格条件等情况,民营企业需经多手外包才能获得项目。另一方面,在法治环境方面,对于民营企业的司法保障力度还有待加强。实践中存在以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少数地方政府未严格遵循法治原则,增加了民营企业维权成本。司法效率偏低、执行周期长等问题也制约了企业合法权益的及时保护。当技术研发遭遇侵权纠纷时,民营企业需要等待较长时间才能获得司法帮助,远超技术迭代周期。

五是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加剧,经济全球化面临风险挑战增多。一方面,技术封锁与供应链风险持续加剧。有的国家对我国企业在引进原材料、设备、技术和人才等方面施加了限制措施,地缘政治冲突引发的芯片供应中断也对企业的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构成了威胁。同时还有一些企业采取降低产品规格的方式,以便在中国市场获取更高利润,使得外贸依存度较高的民营企业面临较大冲击。另一方面,贸易壁垒阻碍经济全球化布局。随着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复杂的国际环境对民营企业的海外业务带来了诸多挑战,高昂的关税、繁琐的审批流程以及重复的产品认证等问题,使得民营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尤其是高昂的关税进一步增加了民营企业发展的成本,成为民营企业“出海”的障碍。

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活力的有力举措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支持企业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首先,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力度,布局关键核心技术。鼓励有能力的民营企业主动融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科研计划,通过加强前端的基础性研究,利用前沿引领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将竞争优势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充分发挥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主导作用,打破现有市场的技术壁垒,争当解决“卡脖子”问题的生力军,努力实现“从0到1”的关键突破。其次,深化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民营企业需要主动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实验室、产业研究院等创新平台,通过技术入股、联合申报项目等模式实现利益共享。支持企业牵头组建跨领域的产业创新联盟,建立共性技术研发池,集中突破行业关键技术瓶颈。再次,明确企业在创新生态中的定位。中小企业可聚焦“专精特新”领域,深耕某一专业领域的技术研究,采取精细化的管理模式,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打造新技术、新工艺、新创意、新模式,朝着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新颖化方向发展,通过技术创新和工艺优化,逐步成长为“隐形冠军”。最后,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布局。民营企业需要积极“走出去”,在更大范围内配置资源和拓展市场,塑造和延伸全球产业链与价值链。通过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等国际合作项目,提升国际竞争力,推动科技创新在全球市场中的应用。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合作、跨境并购等方式整合全球资源,形成“本地化研发—全球化应用”模式。

深化市场改革驱动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激发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活力的重要引擎。其一,优化要素保障机制,破解融资约束与人才瓶颈。一方面,构建多样化融资支持体系。健全耐心资本长效培育机制,优化国有基金考核周期与容错规则,推动地方政府联合社会资本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重点投向“硬科技”领域早期项目,创新“投贷联动”“股债结合”等风险分担模式。同步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放宽科技型民营企业上市融资门槛,拓宽科创债券、绿色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等直接融资渠道。另一方面,强化人才引进与保障机制。突破人才流动壁垒,完善民营企业职称评定制度,推动国有企业、科研院所与民营企业人才评价标准并轨。加大对民营企业就业“荣誉感”的宣传力度,凝聚“职业平等、贡献优先”的社会共识。优化人才保障生态,将民营企业核心人才纳入地方公租房、人才公寓优先覆盖范围,对攻克“卡脖子”技术的团队提供薪资、落户、住房及子女教育等政策优惠。其二,破除市场分割壁垒,促进创新要素畅通流动。建立全国统一的技术认证互认体系,清理地方保护性政策与隐性市场准入限制。构建跨区域创新要素流通“直通车”机制,推动技术、人才、数据等要素跨边界自由流动。其三,培育创新服务生态,打通技术转化堵点。《决定》提出要“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加强中试平台专业化建设,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布局中试基地。健全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培育专业化技术经理人队伍,推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建立从实验室验证到产业化落地的双向考核机制。完善“研发—中试—量产”全链条创新服务生态链,打通技术转化堵点。

完善政府创新治理体系。创新导向的宏观调控与高效协同的政府治理体系,是释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驱动科技创新生态优化的重要支撑。首先,引导差异化布局。强化国家层面的产业发展引导,减少重复布局。立足现实需求进行前瞻部署,重点把握战略方向选择、空间格局优化、主体培育机制建设、资源要素配置优化及监管机制创新等关键环节。在区域协同层面,需要推动东部沿海与中西部、东北地区形成差异化协同格局。具体而言,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区域可凭借成熟的创新生态系统,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在量子科技、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实现原创性突破;而具备能源与材料优势的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则需要聚焦矿产资源及新能源材料优势,着力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实现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与区域特色产业集群的深度融合。其次,强化法治保障。加强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企业的创新成果得到充分保障,从而推动民营经济的壮大和创新发展。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建立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从根本上破除企业不愿创新、不敢创新的障碍,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吃下“定心丸”,提升创新的持久定力。再次,提升服务意识,优化服务质量。政府需要积极响应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落实“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提供支持,确保在政府采购、牌照发放和融资支持等方面实现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加大对民营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鼓励具有较强研发实力的民营企业发挥主导作用。最后,护航经济全球化创新布局。深度参与全球市场规则和国际行业标准体系的制定,建立国际国内标准互认机制,减少跨境技术壁垒。通过国家展销会、数字博览会等平台系统展示创新成果,加大对优秀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产品和技术的海外宣传推广力度。加强我国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相关国际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王爽]